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金蔷薇[快穿]在线阅读 - 五、逸群之才

五、逸群之才

    那说书人穿着一袭青色长袍,头发整理的一丝不乱,十分神奇。可是他天生眼睛奇小,怎么动作都像没睡醒的,令人忍俊不禁。

    吃茶的人眼睛黏在他身上,连赶路的人都略顿脚步,希望离开之前能听到只言片语,好解旅途苦闷。叶同尘心里翻涌,外界一概不知。他往外一瞟,居然看到了之前遇到的两人。女子还是低着头背着重物,一点也不贪恋热闹。男子还是苟着背,像只老鼠一样探头探脑。

    看来是经常赶路的,脚程很快。

    这时李道荣踩着琵琶声,像个唱戏的甩了甩袖子。

    “各位看官都知道,这永兮大陆多年打仗,直到近二十年才消停下来。部分在坐的您是不知道,那时候啊到处抓人做壮丁做士兵!想逃难的当犯罪抓,犯罪的只要做士兵就能免罪,你说怪不怪!在当时那是屡见不鲜,有时候你在战场的砍得鲜血淋漓,抹开脸上的血之后才发现那是你逃难的老子。有时候和你并肩作战的是抢了你们家过冬粮的马贼。真教人怀疑自己活在什么地狱里!”

    下面听书的人磕着瓜子,脸上没什么悲痛,那个时代离他们已经远了太多。

    “就像我,为了活命当了士兵,战场上刀剑无眼差点也掉了脑袋!”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我转头一看,那一刀居然是我的侄子李小三砍的!”李道荣瞪大了眼睛,仿佛十分不可置信。

    下面爆发出一阵大笑,连埋头吃饭的人也抬头看看那李道荣是什么表情。

    “我气的浑身发颤,当年逃难我只要有一口饭吃,我就没让他饿过肚子!后来我们不小心离散,我也一直在各路打听他的消息。我就问他‘你是哪方的?’那诨小子还没有认出我来,居然说‘我是你爹爹那方的!’我说‘李小三,你连你叔叔都认不出来了吗?!杀人杀上头了?!’他还不信,说什么‘我那几个叔叔都已经进了豺狼的肚子了,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难不成你是从那豺狼肚子那里钻出来的?!’”

    他一人分饰两角,到李小三的时候就捏着嗓子尖声模仿着,到他时就疾声厉色,夸张的样子让几个做苦工的汉子乐得差点打翻了自己的碗。

    “那时我是个什么王的部队,我发现那小子和我是一样的,我就说‘我是吴王部下的!’结果他来一句‘嗨,一天换两个王,我哪记得!只要多砍一个头,我就能多吃一口粥!’我们当时手中的刀剑是你来我往,终于在他砍了我的脑袋之前认出了我。”

    “老李,你这也太夸张了吧!”

    李道荣瘪着嘴摆手:“那世道,吃死人的都有,管你叔叔侄子,活下来就不错了。不过,那这和我要说的叶城大火一案有什么关系呢?”

    啪,又是一声响木。

    “我们这永兮大陆以武为尊,分为外术和内术。外术任何人都可以学,并不稀奇。但那内术,定是要有有几分根骨,才可以修炼出两三分内力,可以说千里挑一。但只要有一分就可保你平步青云,定能做那人上人。可这内力颇为古怪,用一分就少一分,若是完全用完甚至会比常人还要更快衰老死去,因此多少侠士只敢在那危急时刻用以保命。也是这样,不少习武之人深居简出,不沾世俗。可这混战时代,竟有人劝出了大批侠士,大肆虐杀普通人。我那时一天换两个王,也正因为如此。直到叶城的出现,因叶城城主叶贤看不惯这吃人的世道所建。当时他正值弱冠,剑眉星目,若是曲文星下凡都要道一声逸群之才!他不知师从何处,习得一身武功,以用剑出名。在他的治理下,叶城风调雨顺不愁吃穿,他本人又庇护百姓,只要你未曾作奸犯科,他都愿意收留你,在那时叶城称得上一方乐土!”

    说到这里,李道荣摸着胡子摇头,似乎在感叹世上有此高洁之人。

    “可一方乐土又——有何用?叶城再那时就像丢在野外的肉镆镆,引得不少野狗觊觎!在收留逃难之人的时候,中间还是溜进来几个有着不轨之心之人!他们暗中联络各方势力,想要吞并叶城,叶贤无法,集合叶家兵抵挡外贼。在那几年间,叶贤不停挥用内力,他有一把好剑,称为卧雪。此剑一出,寒气四溢,即便是酷暑也让人不敢靠近。若是拔出此剑,只有让其不断饮血,才不会被寒气所伤。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内力不变。只要进犯叶城者尽数杀之,所以过了几年,不再有人敢冒犯叶城。”

    舒缓轻柔的琵琶声随着李道荣的语调变得激烈,等他最后一个字落下,女子的手也离开了琵琶,只听到琴弦随着余韵铮铮作响。

    李道荣伸手,就有人递来一碗茶,他喝完甩手扔回,也不知道他练了多少回,那茶碗就这么稳稳当当的盖在桌上。

    “而只有叶城安宁总是古怪,叶贤开始四处走动,劝说侠士平定天下。于是不少人开始仿制叶城,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独立的城池,其中城主大都是习武之人。如今永兮大陆,大大小小共计一百又七城池,其中不知凡几是叶贤一手促成。那时大陆以叶城为首,每年所有城主聚齐叶城,杯觥交错,酣畅整夜,还能听到他们和歌欢笑。可以说黄金白壁买歌笑,一醉累月无王侯。届时叶城各处歌舞升平,四处来者交换货物,一片昌盛繁荣。那时还是叶贤提议,从一百又七城池建立起,称为永兮一年。”

    李道荣一脸向往,很想亲眼见见那时的盛况。

    “但不知从哪里的传言,说叶贤有着梦寐以求的秘籍。这秘籍可让习武之人不再拘束于内力,不用再受皮肉之苦去练外术。于是每年的城主大会变成了切磋武艺,甚至一些有心人故意挑衅叶贤,将一对一的切磋变成了车轮战。叶贤也不杵,只说了一句,我卧雪一出必见血,诸位小心行事。”

    琵琶声猛烈而决绝,让人心里一惊。

    “叶贤那时三十而立,端的是气宇轩昂,加上他素有威名,一时吓退不少人。可是一年如此,两年如此,第三年偏有人撞上去拼个你死我活。被逼的无法,叶贤只能一一接下挑战。不管是乐城的前一任城主乐池还是未央城的金珀,都没有扛得住叶贤十招,可见叶贤内力深厚。就在永兮十年,在叶城发生了一场大火,大火把城主府烧的一干二净,叶家和叶家兵近两百口人消失无踪。有人说是因为那本秘籍招来的人祸,有人说是叶贤练功走火入魔将所有人都杀光了。”

    琵琶变得缠绵起来,李道荣的表情也变得可惜可叹。

    讲到这里,听书的都十分入迷。这里多是小人物,没见过世面。李道荣讲的不算奇闻异事,但对于他们来时,已经足够消遣了。不一会,台前的小盆里依旧洒满了铜板,有些散落在一旁,那是听得兴起的人们随手一扔导致的。

    “哼,走火入魔。”

    叶同尘啪的关上窗户,谁料想当时万人敬仰的叶城主已被世人遗忘,只有这说书人还记得一二,不过只是拿他赚钱罢了!

    他还有事要办,可在这床上的男人也不能省心。

    想到明天的花灯节,他暗自告诫,莫急,心急就会出事。

    这么一想,他又准备下楼去叫些吃食,然后直接睡上一觉。

    楼下小二趴着窗看着对面的说书,一副心驰神往的样子,要不是藏寒刚好走过来提醒了一句,叶同尘杀人的心都有了。

    叫了需要的东西,他才上楼。关上门的时候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快去给老子收拾房间!丧门星,慢一点老子打死你!”

    他勾起一抹笑来,看来有好戏看了。

    男人被推到床的最里面,叶同尘不爱和衣而睡,他脱去外袍,露出一副细腻身躯,肤若凝脂吹弹可破,若是女子看到都会感到羞愧。叶同尘被娇养着长大,从小什么好的都是他先用,若不是写文章要动笔,怕是下人都不敢让他拿着笔。多累啊!

    若是他喊一句不舒服,整个府上的人都要忙活一夜。那时晚上睡觉他是铺着金丝银被,里面塞得是蚕丝。要是晚上寒气重,祖母就会将一块拳头大的血玉放在他的被子里,养成了他喜欢握着发热的东西睡觉。

    如今他不仅没有金丝银被,也没有血玉,身边还躺着一个不认识的祭夏族。但他也没得挑了,小心的将怀中小巧的匕首塞到枕下。奔波数日的疲惫,让他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

    和过去的浅眠相比,今夜有些不同。叶同尘翻了个身,右手微微握紧,好像过去那血玉又回来了。他露出一丝笑意,睡得更沉了。

    古语云,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没有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身,最多只是爹娘在生产的时候求佛拜神希望有个聪慧的孩子。可是一生下来哪能由得了自己呢?爹娘打架都会殃及婴儿,更何况上面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斗起来?到那时,人人都是棋子咯!

    *黄金白壁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出自李白的,这里作了小小的改动。

    这里的设定有参考,参考也不算太多。写武侠虽然爽,但是想写甜文了,什么时候进下一个世界,希望三十章可以结束第一个世界……苦笑.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