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很抱歉,我一直在偷偷注视您,从一个硬币大小的墙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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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年关一过,避过风头的元老们都回来了,他们在三合会里辈分高、威望重,虽然没有那个能力去对付莫谦,但还是可以在一些方面整治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新龙头的。比方说,阻止他对莫柯赶尽杀绝。 据莫柯所说,自己当时已经藏得足够好,但莫谦还是掘地三尺,把他给挖了出来,然后带着无法除之而后快的深切遗憾,将他投进了这间看守所里。 “我根本就没犯过法,怎么定罪?怎么量刑?是,莫谦他有本事,能和舒厅长称兄道弟,把我弄进看守所里。但他总不能在法庭上把我和其他人调包,让我平白无故地进监狱!……可是,后来我想明白了,他根本就不需要把我关进监狱。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在这个看守所里困住我一辈子,折磨我一辈子,让我永远无法对他构成威胁,这样就够了。” 莫柯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然而再激动的情绪,最后都平息成了一潭死水般的绝望。他才十六岁,却已经在看守所里熬过了将近三年。在这样一个恃强凌弱的地方,管教又受了上头的吩咐,只要不危及他的性命,周围那些罪犯都可以肆意欺侮他。 他身上一年四季都带着伤,干的从来都是最苦最累的活儿,分配到的饭菜根本就不够果腹。三年的苛虐让他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瘦弱,对于暴力产生了发自本能的恐惧,活得像只惊弓之鸟,只能惶惶终日。 好在他年纪尚小,又是孙兴达的儿子,暂时还没人打算在他身上一逞兽欲。 而傅玚那时没能杀得了莫柯,因此破坏了莫谦一步步筹措的计划,算是铸下了大错。 不管他有天大的能耐,拿刀时的动作有多快、开枪时的手有多稳,手下管着好几个堂会、多少个弟兄,在莫谦一怒之下,也只能灰头土脸地跟着进了看守所,活在这小小一方天地之内,负责看着、管着莫柯,防止这个昔日的小少爷再翻出什么水花。 换句话说,只要莫柯一天没被放出去,傅玚就得在里面待上一天;如果莫谦在心里给莫柯判了无期,那傅玚只能陪着莫小少爷化为一堆枯骨。 “所以我对他恨之入骨,他也想拿刀把我的肉一片片剜下来。”莫柯凝视着一团空气,表情却如同眼前就是那个一头红发的青年;如果恨意能化为实质,早已变成匕首刺进了他所恨之人的心脏,“不过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他却很有本事。现在的这间看守所里,知道他背景的寥寥无几,但他可以把所有人都笼络到自己麾下。只要他皱一下眉头,所有人都得心惊胆战地喊他一声傅哥……除了您,只有您。” 莫柯突然把目光转向了顾书轶。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那样狂热灼烈的眼神,看得顾书轶很不舒服:“只有您跟他们不同……从第一次见到您我就知道,您绝不会是属于这里的人!您和我一样,根本没有犯罪,是蒙着冤屈被关进来的。就像法利亚倾尽所有帮助了唐太斯,您的出现只有一个解释,命中注定,您就是那位前来拯救我的人。” 顾书轶半晌没吭声,只是绷着一张脸望着莫柯。他觉得这小孩儿的想法着实有些病态了——幻想着让自己来拯救他?凭什么?为什么?就根据他们见过的匆匆几面,或者是他哄小孩一样讲的的故事? 如今对方更是将自己的经历和盘托出,连身世都事无巨细地解释清楚了。莫柯对他的这份信任,究竟从何而起? “您别不信!”发现顾书轶久久不开口,莫柯有些急眼了,“我观察了您好几天,发现您一点儿都没有害怕傅玚的意思,而且……” “你说什么?”顾书轶眼皮一跳,他上前猛地攥住莫柯的手腕,那十足的力道让对方害怕得缩成了一团,“观察了我好几天,这是什么意思。就算你每天都躲在阅览室里偷看,也只见得着我一会儿吧?” 莫柯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可顾书轶几乎是贴着他的面颊在逼问了。恐惧让他的背脊阵阵发麻,但与此同时,那拂面而过的、好闻的男性气息,又让他打心里犯着痒痒。他不得不实话实说了:“很抱歉,我一直在……偷偷注视您,从一个硬币大小的墙洞里。不知道您记不记得,有一回您还发现了,当时我吓了好大一跳……” “原来那个躲在隔壁监室偷窥的,就是你。”顾书轶不知道自己是该发怒还是该庆幸,毕竟以那种方式注意他的只是一个小孩儿,而不是别的危险人物。 听到“监室”两个字,莫柯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无力的笑容:“虽然从外面看起来像,但那里根本就不是监室,而是专门改造出来,用来关我禁闭的地方。里面只有几平米大小,没有电灯、没有窗户,关上门就是黑漆漆一片。那些管教把我的手脚都拷在凳子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让我连自己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后来有一回,我偷偷揣了个小勺子进去,用特别别扭的姿势把一块松散的墙皮给挖开了,第一眼就看见了您。当时我就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他歪着脑袋,用那种天真又殷切的神情,无比渴盼地望着顾书轶:“您会帮我的吧?” *** 回到监室时,红毛趴在桌上睡得正香,刚洗过的头发柔顺地遮住了眉头,散发出廉价洗发水的香味。 顾书轶可以确定,自己的目光中没有任何异样的成分,但红毛显然是天生警觉,很快就睁开了眼睛。发现是他,才又不动声色地装成了睡眼惺忪的样子:“原来是你啊。” 看到四下无人,他便一把揽过了顾书轶的肩膀,把脸往对方的颈窝里蹭:“主动来找我还挺少见的,是不是后边儿痒痒,想让我的大家伙给你止痒了?” 顾书轶不理他,红毛也没觉得尴尬,自顾自地从兜里掏了根棒棒糖,剥了糖纸塞进嘴里,又问他道:“你也来一根儿?”问完以后,大概是觉得顾书轶这么有男人味儿的形象叼根棒棒糖应该挺逗的,他自己倒先笑出来了。 他笑起来的样子跟普通的阳光大男孩没什么两样,红润的薄唇上扬得很好看,露出白生生的牙齿,和中间的那根糖棍。顾书轶伸手去拽糖棍,红毛便用力咬住糖果不让他撬走,两人较了半天劲,最后“啵”一声,棒棒糖还是被顾书轶从他嘴里拔了出来。 迎着阳光,颜色鲜艳、形状圆润的糖果就像一颗切割得完美的宝石,还散发着香甜的水果味。顾书轶望着手上的这颗糖,故意拿对方开涮:“我们小红今年几岁了啊?” 红毛眨了眨眼睛,乖巧地答道:“不是小红,是毛毛。毛毛今年二十三啦。” “那毛毛为什么还爱吃这玩意儿啊?” “这可是毛毛的秘密,只告诉你一个人啊……”红毛托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顾书轶,“毛毛小时候可惨了,妈不疼,爹不爱,从小就是小叫花子,在街口要饭吃。有一年冬天,毛毛差点饿死了,突然有个一身白衣服的人出现在面前,给了毛毛一根棒棒糖。从那以后,毛毛就最爱吃棒棒糖了。” 顾书轶已经猜到他提起的是谁了,嘴上却说道:“一身白衣服,你说的是天使啊?行了别编借口了,知道你这么大还爱吃棒棒糖,又没人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