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梦中情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4

分卷阅读114

    男朋友分手前的聊天记录。

    他对那个男人的印象一直停留在话不太多,给人很踏实可靠的感觉。没想到分手时说出口的话能这么决绝。说到底还是因为年龄到了,看着同龄人都有了家庭,有蹦蹦跳跳的孩子,难免感到失落。这时候两人再稍微发生小摩擦,心里就会不平衡,我为你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不惧没有后代孤独终老,到头来你却为了一点小事与我争吵。

    “其实我一直都很恨你。

    因为你,我的人生失去了原本的轨迹。

    你一直让我恨你也就算了。最可恨的就是让我无法恨你。”

    他把阿孝一个人留在他们合租的房子里,消失了好多天,就发来这么一段话。阿孝告诉陆晓风,看到这段话的时候心已经死了,知道再挽留也没有什么用,不如放过他吧。

    “我放过你,你也放过我。”阿孝回。

    那个人如释重负,一口答应道,好。

    陆晓风把喝醉的兄弟搬到床上,在床边摆上温水和垃圾桶。当天就飞回深圳,抓紧时间回到与程炎在深圳的住处,因为他不准他晚归。

    一进门,只见程炎已经帮他把出国的行李箱都整理好了。

    “到了法兰克福会有人接你,安顿好立刻给我打电话。”程炎头也不抬,正在往第二只箱子里放叠好的衣物。

    “我不想走。”陆晓风又试着把这两天说过无数遍的话再重复一次。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程炎压根不把他的意见当回事,“你应该出去历练学习,等你回来,我给你更重要的职位。”

    “好吧。”陆晓风这一刻体会到了阿孝的无奈。

    阿孝和已经分手的男朋友,就像陆晓风和程炎的翻版。

    如同解数学题需要套用公式,陆晓风想,他或许可以从阿孝的经历中借鉴到经验,找到程炎为什么把他赶走的理由。

    去德国的前一晚,程炎对陆晓风说:“明天我送你。”

    这个“明天”,和他曾对自己说的,立志忘掉陆晓风的“明天”,意义完全不同。他想忘掉陆晓风的“明天”,永远不会到来。而当太阳升起的第二天,他就会失去他,说一不二。

    程炎送陆晓风到机场就离开了,他的嘴也不是那么地严,害怕只要再待下去片刻,就会把所有的事一五一十告诉对方。

    陆晓风可以躲到国外,在某个意义上,只要离开了程炎,就会更安全。而他程炎不可以躲,他早已不是一个作为人的个体,成为风云科技的一部分。他们一手构建了宏大的计划,太多未完成的工作,甚至牵扯到国内人工智能产业的兴衰,责任大于一切,在这个节骨眼无法一走了之。

    看了一眼手表,那个人的飞机起飞了。

    他走了。

    程炎脑子里空空的,不记得自己怎么回到熟悉的办公室,他找到一张椅子,呆呆地坐下,坐了好久。当他觉得压抑和烦闷时,便又像个孤魂野鬼那样飘出公司大门。他在门口打了辆车,司机问去哪里,程炎竟然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陆晓风离开的第一个晚上,当程炎决定睁着眼睛熬到天亮时,还有人关心他的感受,打来电话问候。

    “哥。你要是实在想陆哥,我知道他有个微博,你可以看看。”邱天好心地出卖了陆晓风。

    程炎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以前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小姑娘认出来,还有公司员工告诉过他,自己在网上还有个粉丝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程炎搜索到了陆晓风运营的那个微博。最初发了几张程炎的照片,莫名其妙成了知名帅哥博主。后来程炎在科技界扬名,陆晓风为了保护隐私,将相册里的人像删去,并不再更新任何内容。

    只留下了一些以前发送的,无关紧要的只言片语。

    “最喜欢的一款耳机。”

    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品牌,在程炎买给陆晓风的其他大牌耳机中,平凡得没有任何出彩之处。在这句话后面附了照片,陆晓风特意将耳机品牌名称的第一个字母Q遮住,只留下后面两个字母。很巧合地与程炎的开头字母一致,他单纯喜欢这个品牌的名字罢了。

    后来,程炎带着惩罚的心态,故意将他的那副耳机弄坏了。

    在他后知后觉想到后,心里该有多难受,还会再喜欢那个品牌吗?

    “有哪些值得一看的黄梅戏精选?”陆晓风在微博里向粉丝请教,底下的评论七嘴八舌。

    这条微博的发送时间,正好是陆晓风在香港时。他听到程炎与那位女审判长的聊天中提到黄梅戏,于是也想多了解一点。

    但陆晓风并不会当面让程炎给自己推荐黄梅戏,只会偷偷摸摸地去问别人。

    詹胜云请程炎看戏,是由众多梅花奖名角参演的著名剧目节选。

    第一出是,第二出是,程炎听得泪眼婆娑,更甚者,他怀疑詹胜云是跟自己过不去吗,诚心找不痛快?

    詹胜云问程炎,忙完这次的人工智能项目,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在他看来,程炎是个大胆的野心家,下一步势必更加石破天惊,给出更大的惊喜。

    程炎说:“回去开饭馆。”

    詹胜云拿翡翠掏耳勺挖了挖耳屎,好像没听错。在台上名家跌宕婉转的唱腔里,这年轻人刚才确实说要在事业最如日中天的时候,回去开饭馆。

    “我没什么大志向,”程炎说,“就想跟我家那个平平安安的。”

    “你这个俗人,真够俗的。”

    早该猜到会有这个结果。这个年轻人第一次与他合作时便说了实话,他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想给那个想照顾一生的人,一个好的生活。都说大俗即大雅,詹胜云其实从心底是赞许这小子的。

    听完戏走到室外。

    剧院里走出的人群慢慢散去,程炎站在原地,抬头看着寂静的夜。乌云敝月,黑暗的云层中看不到一丝光明。

    他想,人类怎么会这么贪心?

    一开始远远看着就觉得满足。而后慢慢靠近,彼此吸引。决定走到一起时,告诉自己只要把握住现在就好。

    当他离开的那一天,迟迟不敢回到那个没有了他的地方。脚下的路变得永无尽头,孤独而绝望,独自虚无地走向远方。

    在与陆晓风重逢之前,程炎也曾梦见过那个人模糊的影子。那是一个不敢提起的名字,分别多年仍然铭记在心间,索性骗自己忘了。那时候他们已经各自长大,不知道对方的生活轨迹,他们分开时,还是网络不那么发达的年代,要想再找一个人,并不是动动手指添加账号那么简单。

    程炎梦见了他,准确地来说,没有真正看到那个人的样子,一眼也没有。只是梦里有个人告诉程炎,在几年前某个城市某小巷,火车站前方一百米处的老餐厅曾见过陆晓风,去那里可以碰碰运气。

    程炎在梦里去了那个餐厅,就在那里与他重逢。这个梦一度让人不愿意醒来,后来梦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明明知道他是不可能的,却一而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