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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曲值也这么说。” 柳至秦压了压唇角,“仇罕知道自己逃不了,所以选择自杀。其实他那种情况,不一定会被判死刑。一边是肯定死,一边是不一定死,他为什么要选择前者?除开一时冲动的原因,他其实是不敢直面审判。审判会给他定罪,最大程度给受害人家属带去安慰。我一直认为,让一个杀人凶手以自杀或者被更凶恶的人杀死——这两种死亡没有意义。因为它们不会给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带来公道,只会让我们这些旁观者感到爽快。‘大快人心’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真正受到伤害的人身上。会‘大快’的只有旁观者而已。” “我连爽快的感觉都没有,只有越来越重的压力。”花崇捏住眉心,片刻后甩了甩头,“尽力吧,现在还没有消息。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说不定邹媚还没有死呢?” ?? 重案刑警们将凶手送上法庭的希望最终落空。三天后,邹媚的尸体被找到。 已经没有一丝生机的她穿着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所穿的职业套装。那是一套做工考究的女士西装,完美地展现着她的身体线条。她曾在很多场合,穿着这身西装周旋于男人们中,自信优雅,侃侃而谈。但现在,昂贵的布料被污血、尸水浸透,变得肮脏而难看,看上去和王佳妹那批发店里卖的任何一套低端女装没有区别。而它包裹着的身体也不再曼妙,不再被无数双贪婪的目光觊觎。 邹媚就这么死了,面朝下,躺在淤泥和污水中。 她出身在淤泥里,努力过,挣扎过,最终没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当死亡降临的时候,她又回到了淤泥之中。 这个世界上,真正出淤泥而不染的有几人? 第100章围剿(01) 莎城的春天是土黄色的,高远的天空被沙尘覆盖,投下阴沉灰暗的影子。 荒漠迷彩上的灰尘总是洗不干净,本就是沙漠岩石的色彩,裹上一?g沙一?g土,汗流浃背的时候,人简直可以与灰蒙黄褐的天地融为一体。 只有战火与鲜血是明亮的。 火光在黑夜里绵延,枪声与爆炸声震撼着脚下的土地,带着体温的血从迷彩中喷涌淌出,明明是最刺眼的色泽,却将身下的砂石染成压抑到极致的黑色。 大口径狙击步枪撕裂夜空的巨响几乎将耳膜震破,听力护具早已经不见踪影,短暂失聪的感觉就像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突然甩出原来的世界,耳边只剩下令人头痛欲裂的嗡鸣声,一切指令、呼喊都听不到了。 可是一个人虚弱的低唤却那样鲜明,好像一双大手,狠狠将他拽了回去。 “花崇……花崇……” 他一个激灵,向声音的来处狂奔而去。 风声在耳边呼啸,剧痛从腿部传来——那里的筋肉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撕裂,血将肉与迷彩黏在一起,他紧咬着牙,强忍住痛,恨自己无法跑得更快。 迟了,还是迟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隐没于带着浓重血腥与硝烟味的狂风中,就如同那人走到尽头的生命。 他跪了下来,尖石戳在膝盖上也全无察觉。 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淌过,他抬起满是血与沙的手,重重抹了一把,而后像再也支撑不住一般俯下身去,颤抖的拳头一下接一下捶着粗粝的大地。 鲜血与眼泪汇集在一处,不知是眼泪稀释了鲜血,还是鲜血淹没了眼泪。 视野里,是遮天蔽日的硝烟,还有像雨一般落下的沙。 ?? 花崇从真实的梦境中醒来,几乎失焦的双眼睁到最大,茫然地盯着黑暗中的一处,头脑一片空白,直到意识渐渐归拢。 冷汗滑过脸颊、脖颈,好似当年血的触感。 他长吁了一口气,双手撑住额头,掌心碰触到眼皮,那里热得不正常,是流泪之后的温度。 可是眼角明明没有泪。 大约在梦里恸哭过,现实里的身躯亦会有反应。 片刻,他抬起头,扬起脖颈,灼热的双眼紧闭,右手在胸口猛力捶了三下。 胸口不痛,头却痛得厉害。 他用力按了按太阳穴,没有开灯,想喝点水,在床头柜上一通摸索,才发现没有水杯。 喉咙干涩难忍,就像含了一嘴沙子。他不得不下床,向卧室外走去。 一个人生活久了,活得粗糙,从来没有睡前在床边放杯水的习惯,半夜醒来口渴,要么忍着继续睡,实在忍不了了,才勉为其难爬起来,去客厅和厨房寻能喝的水。 刚走出卧室,就踢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低头一看,是晚上刚从壁橱里拿出来的狗窝。 二娃在徐戡那里住了一阵子,马上就要回来了。 他抬脚将狗窝拨开,继续往厨房走。 向来空荡荡的冰箱被塞得半满,有零食,也有能放一周左右的食材。冷藏室灯光明亮,他眯起眼,适应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瓶冰镇可乐,一口气喝掉一半,然后盖好扔了回去。 快到清晨了,但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最近天气凉了下来,天也亮得晚,不看时间的话,还以为仍是深更半夜。 他没有立即将冰箱门关上,留了一道巴掌宽的缝,靠在冰箱壁上出神。 睡意已经没有了,但精神不太好,脑子也算不上清醒,头还在痛,只是没有刚醒来时那么剧烈了。 头痛已经是老毛病。西北边境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压力更是大得普通警察难以想象。那不是什么工作、薪酬、人际关系给予的压力,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压力。 生还是死,是每一次出任务时都会面临的考验。 回来这几年,偶尔在面对极难攻破的重案时,他会有头痛得快要炸开的感觉。陈争、韩渠押他去看过医生,检查结果一切正常。陈争开玩笑,说你小子肯定是用脑过度。他懒得争辩,就当是用脑过度好了。 但实际上,那是压力太大时的心理反应。 目睹死亡,杀死过人,险些被杀死,他对死亡比很多人更加敏感。而重案总是涉及稀奇古怪的死亡,那些受害者——无论该不该死,无论死得极其痛苦还是没有痛苦——都时常刺激着他的神经。 好在已经习惯了头痛这老毛病。 他在冰箱边靠了一会儿,合上冰箱门,向阳台走去。 一连处理了三个案子,没有工夫照顾家里的花花草草,有几盆已经死了。 以前和柳至秦开玩笑,说养花弄草比伺候宠物好,花草死了便死了,扔掉就是,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