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英美剧同人][DC正联]直到我眼镜中了一箭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0

分卷阅读100

    非常有趣的问题:为什么亚洲人要有英文名字?

    当楼下的广播室里面,今天开启一项新企画,主持人阿曼达邀请了超过十多个国家的多元背景学生,进行交流访谈时,他们一群报社同仁,因为邻近下班时间,感到有趣的,索性就会前来旁听。

    噢,因为我表弟是英国人啊?那个真实姓名叫做陈君豪,但是最开始自我介绍时非常自然脱口而出My name is John的中国男孩非常不解,从小听他们讲英文名字,我觉得我也要有英文名字。

    至于另外一位,马来西亚裔的美国男孩,貌似有着其它想法,我觉得这很有帮助啊,他自然的说,毕竟很多的西方人都同意:中文的名字非常难念,也不好发音。也许这就是一种国际化现象?

    而英文是一种全球通行的共享语言。旁边那个脸上有雀斑的孩子如此总结,又补上一句,但通常我跟亚洲人熟识以后,我会想要知道他们的本名。

    因为你应该对自己的本名感到骄傲,他说,我想,喜欢你的人一定也想要知道,那个可以真正代表你的东西。

    克拉克肯特听着,只是一愣。

    那时卡尔艾尔刚结束掉五年的寻乡之旅,回到大都会来。

    这位未来的正义联盟首任主席先生。

    只是倾听着小孩子们,一个接续一个,高谈阔论他连想都不敢想的话题。

    我之前也确实曾遇上过,一些韩国的交换学生,他们想要告诉我他们的本名,一位金色头发,名叫Agatha的女生不好意思的承认,但因为我总是记不住,发音也不标准,他们很快就放弃了──我们整整一年都喊彼此的英文名字。

    我想我以后该认真的去改进这种坏习惯。她吐吐舌头,俏皮的用手轻敲自己的脑袋。

    我倒不觉得发音不标准有什么问题,然而另一个年纪较大,显得非常有个性的青年如此说道,我的名字是Keith,之前去过台湾留学。他笑了,超过99%的家伙都不能很好的念清楚我的名字──他们会说:凯斯,柯斯,基思,卡伊斯云云。

    可是这又如何?重点是,他们试过了──这才是最为关键的部分。

    我那时还结识了一些印度朋友,他的眼中闪闪发光,他们的名字像是Abhinandana、Bhavamanyu、Dharmendra,外加好长好长的姓氏──那些比起我听过的任何一个中文名字还长。据说,长的连护照大多都不容易塞下。

    可是你们知道印度人怎么做吗?,印度人会引导外国人如何学会说他们的名字──甚至还借用印度网站,示范你怎么标准发音。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这样,同一个IT部门里的人,才能够真正认识彼此。如果你能讲出对方的真名,那是一种尊重(because if you  say the real persons name , just  gives a good feeling to someone.)。

    你的父母帮你取了你的名字,你应该要为它感到骄傲。

    ──你对自己的名字感到骄傲吗?

    那次节目最后非常成功。

    没有人知道,这短短的二十分钟内,新任的专栏作家于此期间,事实上,正处于一种非常难以言喻的情绪里面──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不要回忆卡尔艾尔与路易丝莱恩之间的事情。

    他们在报社里是朋友,他定义,至少对那位,克拉克肯特曾经暗恋过的女性来说,确实如此。

    只是感情与内心的不平衡,从来就不是一句我的理智接受了,本人就能够释怀的东西──于是,小记者当天深夜里,整个人辗转悱恻,反复的如同突然患上强迫症一样,不断提醒自己:你真的,没什么资格好对命运生气或是愤懑的。因为这种举动,是只生活在童话王国里的小毛孩才有的专利。

    而克拉克肯特已经不是十二岁了,他想,如果使用人类的方法换算正好即将踏入三十二。

    即使五年的旅途,可以让氪星主席刻意忽略掉,记忆之中,最糟心的部分。然而,当年也依旧有一些东西,不可能被轻易抹去──比方说,自己曾经多么喜欢落落大方的路易丝莱恩前辈,以及,届时还没获得普利兹奖的女记者,有多么同等的将他放在心尖上。

    这一切会走向破灭,仅仅是,自己不该那么轻易就妄想,可以与其它人类一样而已。

    他闭上眼睛。

    别忘了,超人与莱恩小姐之间,本来,就无法称得上拥有一段正常的感情。

    当年自己不过是太年轻了。

    克拉克肯特知道,是那种年轻人才有的、未经挫折的勇气,驱使二十五岁的他压下心底不安,满腔热血,想要说服自己与母亲──爱情与现实间的距离,绝对没有乔纳森所警告的,那么遥远,那么不可迄及。

    他错了。

    所以他最后摔的那么惨。

    所以氪星人才会不得不非常卑劣的洗去她的记忆。

    所以那五年的不告而别,让他们彼此间无一不万分痛苦。

    所以他深刻的认识到了,是自己的无知造就了最后的结局,是自己愧对于那个曾经暗恋过,并且希望可以与之共度一生的女性。

    他的痛苦是因为自作自受,因为不愿意正视氪星人跟人类从来都不适合什么的。

    所以,他这次也必须要放手了。

    他想,毕竟他足够成熟,也不喜欢拖泥带水。毕竟他不是冒险家,也没道理伤害布鲁斯韦恩。

    他希望这一次自己能够做出正确的事情──因为,好比路易丝莱恩所喜欢的(或者说爱的),从来就只是卡尔艾尔一个人一样;现在,他明白,布鲁斯韦恩也没有相去甚远,恰巧跟女记者就像两个极端──仅仅是,刚好偏爱克拉克肯特那一边罢了。

    这两个人类,所接触的甚至了解的,从来就只是,他愿意展现给他们看见或是听见的部分──那是绝对无法代表氪星人这个整体的一小块碎片,残缺不全,不伦不类。

    事情不过是:他没本钱摊开一切,他们因此无法洞悉全局罢了。

    罢了。

    所以那天。

    氪星人莫名给阔少爷骗走CFO的一张契约签名,他只是将自己蜷缩在棉被底下,一夜难眠。

    克拉克肯特无法控制的回想,关于几天前的节目之中,那个将名字与尊重有所牵扯的主题──他简直不能更加认同──甚至说,这是因为他亲身体会过的:倘若从来没能达成相互尊重信任的基础条件,两人之间的热度会如何来的快,散的更快,他已经有所经验。

    ──布鲁斯韦恩也一定会这样。无关那种认真或是那条供应链,无所谓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