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完美人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马上就可以改善伙食了。”

    陈素风睁着眼睛,不懂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吃完饭,陈素风要站起身,封礼说随意散步,陈素风就点头跟着封礼一起走。

    两人漫步走在这树林里,途中肃立的士兵见了两人皆恭敬的行礼,封礼向他们点头示意,然后迈腿继续走。

    两人不知不觉走到树林深处,那里拴着众人的马匹,封礼顿住,问道:“你骑的是哪个马?”

    陈素风随手指了一匹普通的马,封礼回头看他:“你以后就骑着我的马吧。”

    陈素风不禁打量马群里那匹汗血宝马,它身形修长,毛色鲜亮,一看就是匹难得的好马。

    封礼走上去伸手抚摸着汗血宝马的鬃发,温声:“这马,其实我本来就用的不多,让它跟我倒是可惜了。”

    汗血宝马在封礼手里温顺的很,低头用脑袋向他拱了拱,封礼眼里出现了点笑意:“我行军打仗,坐镇中军,这么多年了结果反而很少用得上它。”

    封礼回头看向陈素风:“从今以后,它就是你的坐骑了,你要好好对它。”

    封礼牵过缰绳,把宝马牵过来送到陈素风面前,陈素风伸手接过,封礼做完就转身离开。

    或许是因为封礼的缘故,这匹马并没有抗拒陈素风,头一次拥有这么好的马,他忍不住玩了一会儿,等他回到营地,就听到封礼下令,全军立刻起身,向前方进发。

    他赶紧跑过去,当陈素风翻身上了封礼的坐骑,众将领全都吃了一惊,崔大贤睁大眼睛,不可置信,跟随封礼多年的他们是知道封礼有多宝贝这匹马的,平时舍不得用,上战场又生怕马受伤,而如今封将军竟然把它给了丁斌?!

    大军走到一半,到了一个分叉路,封礼骑着马来到陈素风身边,他骑的是一匹普通马,说:“我们就此分开吧,我已经吩咐下去了,你和崔大贤看守后勤,保证粮草供应。”

    陈素风愣了下,没想到封礼会这么说,然后点头答应。

    陈素风在驻扎的军营看守粮仓,半个月后前线传来捷报,封礼率军打了胜仗,杀敌一万,将夷族大军阻绝在边关二十里外。

    消息传到后方,众人兴高采烈,三天后,一身黑铠的封礼步履从容地出现在这里。

    营帐的士兵分列两排,风尘仆仆的封礼带着一干下属走过来。

    陈素风正在人群里,封礼往这边看了一眼,随后回到主帐,不久宣布摆一场庆功宴。

    消息一出,军中上下一片沸腾,他们在这里很久没有毫无顾忌的大吃大喝过了,而且封礼本人也不喜欢这种场面,这次难得举行庆功宴,现场的气氛热烈欢腾。

    左右两排坐着将领们,封礼坐在上首,崔大贤举着酒樽,脸上满是兴奋的红光,“喝啊,痛快喝。”

    军人平时忌酒,不到特殊情况不准喝酒,但是在庆功宴,却可以畅快痛饮,但是这种机会很少,而且封礼也不喜这个场合,所以他们基本很少摆庆功宴。

    崔大贤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敬酒,其他将领也纷纷大叫着喝酒,这次谷青成难得也是满脸喜色,也跟着众人不住喝酒。

    陈素风坐在左首第二个,因为封礼对他另眼相待,他刚一坐下就受到了众人的热烈款待,递到面前的酒一杯接一杯。

    崔大贤早已喝得满脸通红,倒了一杯酒看向陈素风:“丁斌,自从你来了后,我感觉我们的运气就变好了,连打胜仗,又有酒喝,所以我这杯酒你一定要喝。”

    崔大贤把酒送过来。

    陈素风看了一眼,仰头一饮而尽。

    宴会四周立刻响起一阵叫好声,众人纷纷大笑着夸陈素风海量。

    陈素风低头看着已经空了的酒樽,放回桌上,舔了舔嘴唇。

    封礼遥遥坐在座位上,见到此情形,心中一动。

    陈素风平时穿着军服或者常服,一派正经,这时因为喝酒的缘故嘴唇添加了一层水色,唇色潋滟,令人心痒难耐。

    封礼只觉得胸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第10章 霸道强势的将军十

    封礼坐镇中军,偶尔率军前去杀一杀夷族的士气,每打赢一场仗就在军中举行一次宴会,军队上下一片欢庆。

    夷族军队接连受挫,封礼的军队士气高涨,满面红光。

    陈素风坐在宴会的桌子前,绕是他胃口再好也经不住一杯一杯的敬酒,崔大贤他们好像认定是他带来了福泽,接二连三的上前给他倒酒,连着三天喝了大量的酒,他已经受不住,左右看看众人都在尽兴的喝酒,暂时没人看这边,他赶紧趁机溜出了宴会。

    陈素风一边走,一边捂着咕咕叫的肚子,这两天喝的都是酒水,没来得及填饱肚子,他抬起头钻进了前方的树林里。

    陈素风正四下张望,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过头,昏暗的大树旁人影一晃,却是封礼走了出来,陈素风诧异:“将军?”

    一身盔甲的封礼走过来,来到陈素风身侧,问:“怎么出来了?”

    陈素风:“哦,我出来打打野味。”

    封礼挑眉:“不是有吃的,干嘛要出来打野味?是宴会里的饭菜不合你胃口吗。”

    陈素风连忙道:“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吃点野味了。”他总不能说被敬酒多了才溜出来。

    “这样。”封礼说了一句,四下环顾四周一圈,往前方黑漆漆的草丛里走去,没过多久,他提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陈素风拾来一些树枝树叶,堆起篝火,两人围在火堆前,封礼将兔子剃毛除尽后,转头问:“你有没有带佐料?”

    呃,陈素风脸上一僵,刚才走得急没带。

    封礼看他那个样子就知道,他从自己身上掏出了一些简单的佐料,然后在兔身涂上一层油,陈素风看他的动作熟练,显然经常这么做。

    封礼道:“行军作战,经常一年半载,虽然有随身携带的干粮,但毕竟没味道,所以我们就经常打些野味来吃。”

    陈素风恍然,封礼一边说一面把兔子翻转在火上烤,兔子肉表面渐渐转为焦黄,一股浓郁的香味散发出来,接着一阵咕咕声响起来。

    封礼转头看向陈素风。

    陈素风有些窘,好在封礼很快转回了头,拿刀从兔子身上割下一块最肥最大的兔子腿递给了陈素风。

    陈素风拿过来,咬了一口,好吃。他连忙低头,又把另一块兔子腿递给,

    连吃两块,陈素风饱了,他心满意足地摸了圆鼓鼓的肚皮,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