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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待几天吧,等天气暖了再走吧。” “嗯?”他挑眉看我,整个人又恢复了淡然。 我情不自禁地凑过去吻他,模模糊糊地说: “一个人过冬,真的太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看到章节标记是14章不是因为漏了一章哦,是因为13章被拿来写日常了。 以后会在正式章节之中随机掉落日常或者番外嘻嘻嘻 以及,如果我打算让萌萌离开,小天独角戏几场……会不会被打? ☆、第 15 章 三月来了,天气并没有要变得暖和的趋势,我一边被冻得哆哆嗦嗦,一边侥幸地感谢老天爷能让苟盟在我的身边留得更久一些。 一旦有所察觉,我就觉得能与苟盟相处的日子越发珍贵,我之前宅得不行,但现在只要苟盟愿意让我跟着他,我就一定抽出时间黏着他。 苟盟和我相处的时候比较闷,那些网络热梗和娱乐八卦他都不关心,网游手游更是一窍不通,我们的共同话题少得可怜。 但在户外,他完全变了样子,骨子里士兵的好胜与野性又暴露无遗,骑行、旱冰、各种球类运动他都非常擅长,属于走到哪里都能引起小范围围观的体质。无论他的身材还是性格,俘获直男弯女都不在话下,更何况是光看着他□□的上半身就忍不住花痴的少女和基佬呢。 那天和苟盟跑步到篮球场,我遇见了几个不太熟悉的朋友正在打球,于是半推半就地和他们打了一场。 赛毕,场上的人都粘到了苟盟身边,迫切地邀请他再来一场。 我被人群挤开了,有些失落又有些得意。 坐在场边休息,有个一看就是娘C的小男生靠近我,羞羞答答地向我要苟盟的联系方式。 我不甚其烦,正要开口骂人,苟盟终于破开人群走到我这边:“回家吧。” 我无视娘C□□火辣的眼神,故意贴在苟盟身上,兴致高昂地说:“我晚上要吃你做的糖醋肉!” 苟盟刚运动完,浑身热气,精神头也非常好,大着嗓门答应我:“好!还想吃啥?我一起给你做!” 我感受着小受嫉妒艳羡的目光,心里快意得不得了,恨不得哼起歌。 走了没两步,苟盟突然说:“你的球技也太菜了吧,线内都投不中。” “啊啊啊啊,”我愤怒地辩解,“我回国后几乎就没上过球场了,能和你这个体能变态比吗!” 苟盟嗤笑一声:“行,那晚上的运动量要加倍了,你太弱了。” “我……”我一边向他讨饶,一边思考今晚要怎么偷懒。 半个月又过去了,苟盟的临时工生涯结束,全心全意地待在家里当我的家庭煮夫。我之前不喜他出门工作或者忙碌,但如今他收心回家,用所有时间陪我,又令我非常不安。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我依旧和他频繁上床,在彼此互相的□□下,我们越来越契合,我也深刻认识到,一副健康有型的体魄,对床事会有多大的帮助。 又是一天,我从外头回来,正好苟盟做完最后一道菜,他见我准时回家,非常高兴(他对时间的精确度有执念),脸上难得露出憨憨的笑容,这是他真正处于愉快状态中才有的表情。 我演技浮夸地深吸了一口气:“嗯!好香哦,萌萌,你的手艺越来越棒了!” “那是!我当兵的时候,厨房的大掌勺都和我请教过厨艺。”他从不谦虚,有一说一,如果你夸他,他会真心实意地感到骄傲。 他早早吃完饭,走进厨房为我准备水果,我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有些难过。 从一开始,把他当做一个抚慰工具,到当做一只喜爱陪伴的宠物,直至如今心尖上舍不得离不开的存在,我一直在变,而他呢。 好像永远一副淡然一切的样子,对任何事都十分热情,却也不够上心。 这是因为他做好随时要离开这里,去往下一个陌生地点的准备了吧。 就像验证我的想法一般,苟盟把水果拼盘推到我面前,脸上的表情也不复刚刚的笑容,而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小天……我跟你说个事。” 我冷静地放下筷子,努力控制自己不乱想:“你说。” “我三天后要去河南。” 我感觉到自己胸腔内所有的器官都狠狠抖动了一下,还是不死心地追问:“哦,去河南啊,那什么时候回来?” “小天……你应该懂我的意思。”他微微皱着眉头,为难地看向我,好像我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孩。 “我懂,我的意思就是……我们还能再见面吗?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我感觉到自己的口里在泛酸水,刚刚吃下去的菜火辣辣地烫着喉咙口。 他沉默了一会儿,声音有些虚:“我不知道。” 不知道?真是无比伤人的借口与谎言。 “你、你对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吗?”我不死心。 苟盟身下的椅子发出了轻微的响声,他似乎想站起来走过来安慰我,但是又迟疑地坐回原位:“这次回河南,原因有些特殊,我不知道该怎么讲。 我冷笑了一声:“特殊?是有好事还是坏事啊,该不会,是你要等的那个人回来了吧。” 苟盟似乎曲解了我的意思:“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个人回来了,会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知道再怎么说也没法挽留他,无力地挥挥手:“行吧,你要走就走,我正好去美国找我爸妈,顺便玩一趟。” 他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我见他这副样子,很来气,忍不住又补充说:“本来早就想去了,可是你一直赖在我家,你又出不了国,不然带你一起去美国玩也不是不行。” 他苦笑了一下,知道我在说气话,并没有生气:“小天,这三天的时间我都留给你了,你想干嘛,我就陪你干嘛。” 我哼了一声,心里难受得紧,不想搭理他,又想争分夺秒地占有他。 夜晚,他的睡姿依旧是抱臂面朝屋顶,我枕着自己的手臂,在黑夜中看他,看不够他。我从没这么舍不得一个人,之前的任何一个情人要离开我,哪怕被甩的是我,我也从未想过要强加劝留,可是苟盟不一样,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而且他这一走,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他。 三天的时间太快了,根本不够用。 我花了一天时间与他厮混于床笫之间,我无穷无尽地求,他就无怨无悔地给。 我又花了一天时间与他外出,在超市买了一大堆我以后可能根本用不上的东西,态度强硬地给他买了一套昂贵的西装(当天晚上就被弄脏了),然后在昏黄的路灯下与他牵手漫步。 第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