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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多喜欢赖床的人。 相反,多数时候他总能理性地克制自己的情绪,包括困倦懒惰,包括起床气——原因很简单,没有别的什么人会来替他分担这些糟糕的情绪,他得自己消化,怎么想都不太值得,纯属自找麻烦。 于是久而久之,他已经渐渐习惯一醒来就起床,并且平静且面无表情地度过一个早上。尽管睡醒后的那几十分钟里他的思维都十分迟滞,清晨第一缕阳光也唤不醒。 和沈晗同住之后,这种迟滞偶尔会转变成懒散的烦躁,但他也不觉得这叫起床气,毕竟那时候他看见沈晗,十有八九都会觉得烦,甚至在他完全清醒的时候,这种烦躁还会变得更加直白些,两个人日常的相处吵吵闹闹,绝不只是沈晗一个人的“功劳”。 一分钟都不会多睡,更遑论赖床——以前他以为是自己具备了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既不给别人添麻烦,也不会给自己添堵,然而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闹钟一响就能起床的人,有时候不见得是自律,也许内心深处也不想离开舒适的床被,只是经年独处,身边没有人能撒娇罢了。 沈晗起得向来比他早,从前还住在吴安南路的时候,这个人会比他早起一点儿,下楼去替他买个早餐,从包子油条豆腐脑到新出炉的红豆面包,一周一换不会重样,然而自打那次他犯了胃病之后,他就没再见过拿塑料袋装着的即食早餐了。 他在闹钟响之前就已经醒了,却一反常态地没有立刻起床,只是磨磨蹭蹭地翻了个身,依然闭着眼躺在那里。思绪是缓慢的,从梦里一点一点回到现实,顺着鸡蛋面和炖排骨的味道——排骨是昨晚沈思学送来的,分量多了没吃完,热一热正好当作早饭的配菜。 宋斯年对时间总有种比常人精确的直觉,偏差通常不会超过五分钟,哪怕不睁眼,也能大约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着醒盹——六点十五,沈晗再过五分钟就会进来叫他起床。 时间似乎又拨转回几个月前,那时候他醒来的第一件事是想到“迟暮”,打开手机发一条“早安,想你”,现在几个月过去,晨昏蒙昧的时候,他还是先想到沈晗。 几分钟后有人推开门,轻手轻脚地走到了他床边。 “起床了,”对方揉了揉他的头发,俯身凑到他耳边说,“面放久了就不好吃了,快起来。” 以前沈晗叫他起床可没那么温柔,就算有那个耐心替思维迟缓的小孩子穿衣服,嘴上也总是挂着调侃,蓄谋气醒他似的。 以至于宋斯年乍一被他这么好脾气地哄着起床,还有些无所适从——但这样的温柔他大概在梦里窥见过千万次,才会在理智都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放任依赖的本能自作主张。 他的第一次赖床无师自通,动作自然地伸手圈上对方脖颈,将原本就暧昧的姿势变成个别扭的拥抱,然后贴在他耳边小声嘟哝了一句,困。 沈晗没有防备,被他这么偷袭似的一揽,险些直直压到他身上,连忙伸手撑了一下床,没忍住轻轻笑出声来:“大早上的,玩儿那么刺激。” 话出了口他才觉得不太对劲,这个时间点配上这个形容词,似乎隐隐指向某种不合时宜的旖旎暗示。幸好宋斯年没有深究,只是不情不愿地歪了歪头,让这个别扭的姿势变得合乎情理些,又嘟嘟哝哝地在他耳边蹭出来一句,不想起床,没睡够。 向来冷淡自持的人突然黏糊起来,就像是总趴在他家墙头上打瞌睡的猫,平常一见到他就转身离开,碰也不让他碰一下,现在却主动一跃而下,跑到他腿边来撒娇打滚,一边软软地叫唤,要他伸手摸摸…… 沈晗被他这么一通撒娇弄得晃了神,一时间忘了自己来叫人起床的初衷,手臂撑着床借力,就这么纵容地任他抱了许久——直到六点二十分的闹钟响起来,他才猛地回过神来,心底里暗暗调侃了自己一句没出息,一边在越来越响的闹铃声里偏过头,亲了亲宋斯年的侧脸,失笑道:“该起床了……” 宋斯年还是不动弹,又嘀嘀咕咕地说了句什么,声音太轻,他只零星听见了几个字,语气有点儿委屈,像是一句闷在心里、又无意走漏了风声的控诉。 “说什么?”沈晗问他。 “我说……”宋斯年的脸贴在他颈窝里,声音闷闷的,刚睡醒没多久,还带了一点儿鼻音,听起来说不出的委屈,“以前早上你都会说想我的……” 沈晗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两秒才意识到他指的是网上聊天的时候,自己每天早上都会用“迟暮”的账号发一句“早安”,附带两句黏黏糊糊的情话,还有个憨里憨气的狗狗表情。 “好的嘛,怪我忘记了,”于是他拍拍宋斯年的胳膊,略微直起身子,同他拉开些许距离,又将他们从前暧昧的消息照模照样念了一遍,“早安宝贝,想你了,爱你。” 说罢还不忘学着表情包里那只毛茸茸的大型犬的样子,一歪头,给了他一个爱的wink。 真是为了讨好喜欢的人,什么丢脸的事都干得出来……他心里这么默默想着,脸上却还是维持着无懈可击的笑意,又伸手捏了捏宋斯年的脸,给他下最后通牒:“满意了吧——满意了就快起来,知道你爱吃泡软的面,但你再磨蹭几分钟,那就是粥了。” 宋斯年直直盯着他,那双墨玉似的眼睛里情绪复杂,不知在想什么——就这么沉默着看了许久,久到沈晗都要忍不住问他自己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了,他才移开视线,一扭脸,“噗”地轻轻笑了一下。 “你和那只狗挺像的,”然后他带着冰雪初融的笑意,别过脸,强忍着笑意,状似认真地评价道,“尤其是眨眼的时候。” 沈晗以前其实不会做饭,厨艺巅峰也就是在煮泡面里磕个鸡蛋,还得小心翼翼地两只手磕,以免一不小心掉进去一片蛋壳。 不过作为一个上能拿满绩,下能精通小学奥数题,从小背负着万千光环长大的优秀青年,他还是在沈思学的教导和网上五花八门的菜谱熏陶下,逐渐学会了怎么好好地打一个蛋,以及用这个蛋做出一些味道不错的东西——比如西红柿炒鸡蛋,比如水蒸蛋,再比如,今天这碗平平无奇又暗藏玄机的鸡蛋面。 面是南方的细挂面,鸡蛋打得半散不散,出锅时候恰好软嫩,佐了一小把青菜,调味只用简单的生抽和糖——不过今天下面时候他突发奇想,把水换成了排骨汤,还特意本着严谨的科研态度给沈思学发了条消息,问他排骨汤和鸡蛋放一块儿会不会翻车。 几分钟后他爸回复他,下了半辈子厨房,自己也是头一次想到这个问题,不过可以参考骨汤底的火锅,至今没听说过有人因为涮了鸡蛋进医院的。 他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