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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 程子琛把纸袋锁紧教室外面的储物柜:“走吧。” 食堂人还是那么多,简泽安有点不乐意,还想去小卖部买,被程子琛拦住了。 “总吃那些不健康。” 行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简泽安蔫头耷脑地想往拥挤的队伍里排,程子琛却没让:“你去找地方坐,我去排队买饭。” 找地方坐? 放眼望去,食堂里一片的人,乌央乌央全是脑袋,哪儿有空位? 目光正一寸寸从食堂里刮过去,忽然有人招呼他: “安哥——简泽安!过来这边!” 是他们班的白火。 简泽安松了口气,挤过去,是白火、林霄还有两三个他们关系好的男生,都是十一班的。不过只有一个空位。 简泽安摇头:“不行,我们是两个人。” 林霄筷子顿了一下,抬眼看他:“还有谁一起?” “是子琛。他去买饭了。”简泽安道,“我再找找。” “别找了,这会儿的食堂哪有地方。——我马上吃完,安哥你坐我这儿。”白火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简泽安看他盘子里确实快干净了,也没推拒:“谢了。” 他坐在空位上,拿出手机发V信跟程子琛说自己在哪个位置哪排。 “你还跟程子琛补课?”林霄忽然问他。 “嗯?是啊。不过这周放学练篮球,没什么时间,估计周末要多辛苦一点了。”简泽安随口回答。 林霄沉默了一下,道:“我堂妹在一中,她成绩挺好的,但是想再冲一冲,请了几位家教,还上了几个补习班,效果很不错。要不要我问她要一下家教的联系方式?” “谢啦,但是不用了,我哥帮我找了家教。”简泽安抬眼对他笑笑。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程子琛补课? “啊?什么?”林霄声音低,食堂又很闹,简泽安没听清,隔着桌子微微倾过身,凑近了林霄。 他身体一动,林霄的目光投过去的角度就刚好可以从他宽大的短袖校服领口望进去。 简泽安是抽条的少年典型的偏瘦的身材,一对锁骨精致明显,像是一对欲飞的翅膀。他颈窝那里有一颗小巧的痣,衬在衣服下面不见阳光的奶白色皮肤上,像是奶油上面一粒芝麻,平添三分纯中带欲的色·气。 让人想尝一口。 林霄一时看住了。 简泽安半天得不到回答,奇怪地又问了一遍:“林霄?你刚才说什么?” 还是他特有的,叫“林霄”两个字的时候,尾音略略打卷儿的叫法,仿佛天生自带一点亲昵。 林霄被他叫得一惊,仓促收回视线死死盯着餐盘:“……没什么。” 简泽安觉得莫名其妙,又多看了他一眼,没看出什么,只好作罢。 白火吃完了饭,站起身:“霄哥,安哥,创磊,斌子,我先走了啊。” 几个人参差不齐地随意挥手——反正回班就又见到了。简泽安看白火的位置空出来,想到不知道程子琛还有多久买完饭。 他刚站起来在人群里搜寻熟悉的身影,就看见程子琛一手端着一个餐盘,从人群里摩西分海一样地走过来。 男生身量很高,身材颀长,还长着一张叫人忍不住多看三秒的脸。而一看之下,便认出这是三中校领导——乃至于市里教育局都恨不得捧在手心的学神。 周遭的同学和学弟学妹都忍不住看向他,简泽安都能听见细碎嘈杂的议论: “这就是高二那个学神?” “程神啊,IMO金牌得主,已经保送P大了。” “不光IMO啊,物竞他也拿了国一,据说如果不是IPhO时间和IMO冲撞,他也会入选物理国家队的。” “这位学长这么厉害的吗?他保送了为什么还要来上学?” “所以说人家是学神你不是,追求就不一样。听说是想考状元,而且想参加化竞。” “……” 程子琛却像是没听到一般走到简泽安跟前,先把餐盘依次放下,然后对同桌的十一班几个男生点点头,神色泰然。 十一班这几个却都下意识露出敬畏的表情,一个个再不似平常肆意嬉笑,全都收敛表情老老实实打招呼:“程神。” 整张桌子都似乎瞬间安静起来。 其实很多时候学渣和学霸是不太对付的,后者觉得前者不好好学习没前途,前者觉得后者都是一群只会读书的乖宝宝。 但到了程子琛这种级别,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满分得主的title挂在身上,由于荣誉太璀璨、太遥远,连一群不爱学习的学渣都说不出什么“死读书”之类的话,只能从心底生发出“虽然完全不懂但就是觉得好厉害”的感受。 也就是程子琛,才有这样让学渣们只能仰望、不敢冒犯的气场。 程子琛坐在简泽安旁边、白火刚才坐过的位置,将一双筷子摆在简泽安跟前的餐盘:“买了你喜欢的红烧排骨和肉龙。” 简泽安低头一看,却拧了拧眉毛:“……你知道我不喜欢芥蓝。” “叶子菜就只有这个和菜花,你更不爱吃菜花。”程子琛一面说一面又分好了餐巾纸。 “……都不爱吃就不能不要吗。” “总得吃青菜。”程子琛伸手拍了拍身边人的脑袋,“快吃。晚上你练篮球,中午看看能不能抽时间给你讲几道题。” “哦。”简泽安乖乖点了点头,拿起筷子开吃。 他对面的林霄默默看着眼前人虽然表情不乐意、却还是挟了芥蓝吃下去的样子,垂下了眼睛: “我吃完了,先走了。” 简泽安咽下一口芥蓝,为那个带点蔬菜苦味的味道又拧了拧眉毛,抬头对林霄挥挥手表示听到了。 林霄端着餐盘,在原地站了一秒,才离开桌子朝着残食台走去。他身后洪创磊嚷嚷着“霄哥我也吃完了,你等一等”,他却充耳不闻,笔直地走远了。 . 晚上练完篮球,简泽安让家里司机来接自己。回家的路上他打开手机刷朋友圈,就看到几个月也不发一条的程子琛居然发了新动态。 他一看,是张照片。 男生修长的手指握着一支黑色的钢笔,灯光打在笔身上,反射出一线锋芒,金色的笔尖雕花细致,笔尖下的白纸上落了个应该是刚写的字,程。笔画有力,自有一股风骨在内。 照片配文很简单,就三个字:很喜欢。 简泽安都没注意,自己在看到的刹那,便从嘴角开始,笑意一路蔓延到眉梢。 照片下面已经有不少共同的好友点赞了,还有人留了评论。大部分是夸笔好看的,也有夸字好看的,然后……还有夸手好看的。 好几个同班同学看了牌子都留言说土豪,但也有和程子琛简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