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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换个口味

    

第十八章 换个口味



    林殊洗澡之后很想睡觉。

    和齐恒两个人分别占据两边,被子也是分开的。

    熄了灯,林殊侧身朝外,闭眼入睡。

    齐恒心里有个问题折磨得他发狂。

    他翻来覆去,换了几个姿势都难以入眠。

    林殊问:你怎么了?

    她话音轻得像在梦里抱怨,实在是困极了,齐恒却还在打扰她。

    我怎么也想不通。他说。

    齐恒蓦然转身,哑声问:你和方怀宣做爱了吗?做过几次?

    他控制不住地回想他们见面的每一个场景,她未归的那两夜,他们做了多少次?林殊生病,与他一墙之隔的那天,他们关着门在做什么?

    齐恒眼睛一闭上就是林殊和方怀宣交缠的身影,他难以忍受自己和林殊的性爱场面已经被另一个人的脸取代了。

    林殊没有回答,按理说这是方怀宣的隐私,她没有那种虚荣男人才有的,到处吹嘘床上战绩的爱好。

    她斟酌后才说:做爱才算出轨的话,那我每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都在做爱。

    齐恒捏着她的肩,力道很大:就连那天在家里?

    对。

    齐恒强迫她转过身,压在她身上:怎么做的,你告诉我。当着我的面,就在我家里,你们是怎么偷情的?

    林殊看不清他的表情,默然片刻后才开口:就是我喜欢的那样,他很听话。

    沉默许久,他才问:哪样?你们做爱是什么样的?

    这是秘密。

    肩上的手力道大得似乎想把她掐死,林殊干脆仰着头,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平静地望着他。

    那只手忽然又摸上她的脸,齐恒的脸也随后贴过来,于是她感觉到在黑暗中,齐恒湿润的脸掠过她的头发和脸颊。

    睡吧。他在黑暗里睁着眼睛说。

    他像个小孩子紧紧揽着林殊,硌得她难受。

    身边躺着一个情绪激动的丈夫,正犯困的林殊也察觉到空气中游荡的不安。

    她要乖乖听话吗?

    当然不会,况且换个人不就行了。

    齐恒这么生气只是因为他发现得太突然甚至是太早了。人要自己说服自己起来,谁都拦不住。

    林殊脸上挂着一丝笑容沉入梦乡。

    齐恒在黑暗中睁着眼,他睁得太久了,眼睛瞪得太用劲,以致什么也没瞧见,只剩眼皮和太阳穴袭来的一波波疲倦。他忽然想到一种挽救危机的可能:也许只有现在他和林殊躺在同一张床上,下一秒双双赴死,他才不会继续痛苦。

    齐恒早上出门前没有和她说话。

    他沉着脸欲言又止的样子,泄露了内心激烈搏斗的两股欲望。

    他是想好好留住林殊,表现得更合乎一个丈夫的态度:怎么样也不该把她推得更远。但齐恒仍然不能完全原谅她的背叛。

    沉默半天,他也只能用锁舌轻轻合上的声音作为和自己搏斗一早上的结尾。

    林殊收到新的工作邮件,是临水剧院艺术馆的展览策划,需要她翻译一些资料。

    一份人物简介从在屏幕上完全呈现出来的时候,她捕捉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沈砚英。

    被水上长廊环绕的临水剧院作为地标性建筑,包含音乐厅、艺术展厅和剧院。

    林殊先去艺术展厅转了转,穿过长廊的时候和一个一身黑衣带着棒球帽的人迎面撞上,对方伸手扶了她一下,同时立刻道歉:不好意思。很清朗的男声。

    林殊看了他一眼,虽然他身材很高大,但林殊也不矮,所以即便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所以林殊还是能平视他的下半张白皙净朗、少年气的脸。下颌线清晰得就算只勾勒出光影边界最简单的线条,也一定十分肖似他。

    没什么。她这次记得说了。这么想是因为这一撞让她猛然记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巧合。

    也是同样的夏天和同样的温度,对方的手同样很凉。

    虽然也就只有这点相似性,但对于那份总是冒着凉意和爽朗气息的记忆,这点模糊又遥远的相似足够串联起记忆和现实。

    对方没继续说什么,匆匆走远了,像是赶时间或者干脆迷路了。

    艺术展厅没什么人,还在筹备阶段,林殊绕过三三两两聚集的工作人员,在一间比较显眼的休息室敲了敲,上面挂着沈砚英的名字。

    可爱的助理和她对峙半晌,终于同意去问问。

    沈砚英于是知道门口有位奇怪的女士非要见她。

    拿着钉枪和锤子正在绷画布的沈砚英起先还无动于衷地听着,捕捉到口信里的孟小姐三个字之后猛然跳起来,怒气冲冲地拉开门,于是就看见林殊一个人安静地站在门口。

    沈砚英愣了一下,不敢相信地问:林殊?

    除了我还有谁?

    我就知道除了你之外没人还能这么不要脸。

    林殊在满地的乱堆的画架和油彩之间环顾一圈:这么久了,只有你没变。

    沈砚英重新拿起钉枪:谁说的,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已经变了很多。

    沈砚英继续说:对了,我今天还约了一个人,是我的模特,不过他已经迟到半个钟头了。

    沈砚英绷好画布,用刮刀调色,怕她无聊,就引着她说话:之所以请他做我的模特呢,是因为我很喜欢他的肤色,像是浸过水的那种珍珠白,是宙斯变成公牛引诱欧罗巴的时候:混在牛群里,在嫩草上走来走去,他的颜色就像足迹没有践踏过的白雪,带雨的南风还没有把它吹化,我猜也许他很喜欢游泳,也不怎么晒太阳。

    这么说你根本不认识他?

    就是在路上随便碰见的,我跟他搭话,他听说我在雾江待过就同意了。他说自己还在读大学,未来规划是当警察。

    沈砚英见她不感兴趣,就换了个话题,让她看自己调色,还贴心地加以解释。

    颜色有种很微妙的特殊性。如果人想证明自己独一无二,那么最好用颜色来形容自己。就像莫奈画过伦敦的雾之后,英国人才猛然发现伦敦的雾是发红的,因为伦敦的红砖房和烟给人眼里的雾染了色。

    你的嘴唇是淡玫瑰色,也许还要暖一些,因为光线也会骗人。

    等了这么久,沈砚英再好的耐心也快磨尽了,她望着挂钟,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如果那个喜欢游泳的大学生能在我生气前赶过来的话,你就能看见他的皮肤在平衡的白光下几乎是象牙色。沈砚英让她看电脑上替她的模特做的色卡。

    林殊看见了用他名字做的标签:纪邈?

    我迟到了。刚从门口进来的人冷不丁地插话。

    沈砚英和林殊都转过头看向他。

    一身黑色系运动装扮的纪邈迟疑一下,敲了敲门。

    沈砚英说:等你道过歉再进来。

    对不起,我迟到了。

    请进。

    沈砚英的调色板上静静躺着调制好的常用色,用来渲染阳光的淡镉黄,还有那种特别的象牙色,林殊用指尖挑了一点。

    纪邈,我的人体模特。这是林殊,我们在就雾江认识了。沈砚英推测他大概有什么家乡情结,所以特意这么介绍。

    纪邈随意地丢下健身包,抬头看着林殊,对她伸出手:你好。

    林殊的食指搭在他手背时,碾开指尖的颜料,象牙色在他的皮肤上漫开,像是飞雪沾湿了玻璃,很快就融化了。

    其实是光线骗了她,纯粹是颜色太接近了,她指腹上的颜料仍然黏着皮肤,像块扔不掉的口香糖。

    纪邈手背发痒,毫不介意地擦了擦,对她露出笑容,摘下帽子,捋了捋搭在前额的头发,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干净明朗的少年。

    沈砚英说:别磨蹭,脱衣服吧。

    纪邈正在往外发散的笑容被打断,愣了一下,就开始干脆利落地脱掉外套和t恤。

    脱裤子之前,沈砚英倒是丢给他一块细麻布,让他遮住重要部位。

    林殊倚着工作台,看着沈砚英调整他的姿势,最后半躺的动作几乎像西斯廷壁画上的创造亚当,不过从胸膛往上是正面观,因为沈砚英嫌他侧过脸的时候脖子太僵硬。

    能保持吗?沈砚英回到画布前才这么问。

    可以。腹部肌肉很结实应该没什么问题。

    林殊,如果你太累了,可以去旁边的工作室,那边有策展的详细资料,你可以慢慢看。沈砚英一进入工作状态就无法分神照顾她。

    好吧。反正也看过了。

    林殊走后,纪邈才问她:你朋友多大了?

    沈砚英说:她结婚了。她不太喜欢模特说话打扰自己,但是为了照顾模特情绪她也能说上两句。

    纪邈推算对方应该比自己大上六七岁,他自己刚好十八。

    我想找你打听一个人。

    谁啊。

    林殊。绕了个圈子,又回到原点。

    你认识她?

    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这算认识吗?

    不算。

    那你帮我介绍一下?

    现在不行。还有,可以拜托你暂时保持嘴部肌肉呈放松状态吗?

    纪邈不说话了,因为他听出来沈砚英委婉请求他闭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