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言情小说 - 老身聊发少年狂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3

分卷阅读113

    都是细绒线,绒线易断,这么细,织机一拉扯肯定断裂,不可能成布。若是粗绒线,那做出来就是厚布,难不成是要做地毯?

    等邱老太君拿起两根竹针,带着线团不停的交错编织以后,一条长长的绒布就被她织了出来。一干丫头婆子看的眼睛都瞪圆了,直呼神奇。

    顾卿一开始拿的是围巾练手,她织毛衣只会上下针和平针,围巾却会很多花样,什么“单元宝双元宝”、“情人节鱼骨针”等针法都烂熟于心。

    只是羊绒围巾毕竟没有毛皮暖和避风,她本意也不是来做围巾的,所以当她渐渐熟悉了针法以后,马上就开始把李铭的身高和尺寸要来,就开始先拿他的衣服练手,织起贴身的套头衫来。

    至于选李铭,当然是因为他个子最小,打起来最不费功夫啦!

    顾卿现在附身的这位邱老太君,已经有一些老花了,时不时头晕目眩的毛病手抖也让她打一会儿就要歇歇,原本是想给李铭打长袖套头贸易的,到最后,只做成了一件马甲背心就没下文了。

    她手底下这么多丫头婆子,还有针线房的那么多下人,干什么要自己织啊?教会别人怎么织就行了啊!

    针线房的下人年底事多,顾卿也不好意思让她们再多做活,眼睛会受不了。所以她先教了手下“四云”和几个二等丫鬟怎么织针,怎么成衣。

    古时候的技法和手艺有许多都是不传的,闺阁之中有些小姐想要学会绣娘的独门技法,也都还要正式拜师才能习得。府里太夫人在教的明明就是什么独传的本事,却没有藏私,几个丫头都非常感恩,自然学的加倍努力。

    她们都是很聪明的姑娘,在拆拆织织,拆拆织织里,很快就学会了毛衣的织法。她们一学会,顾卿就轻松多了。除了李锐那件顾卿是在自己织的,李铭已经成了的那件背心,府里其他主子的毛衣都是她们在织。

    于是就有了顾卿歪在房里的罗汉床上织毛衣,身边几个大丫头小丫头也低着头在织的情形。针线房里各个主子的尺寸都有,倒不用再量,容易略有弹性,做的贴身一点就好。

    细羊绒线织的羊绒衣可以穿在中衣之外,棉袄之内,既轻薄又保暖。顾卿身上已经穿了一件狐绒的,香云正在给她织羊绒裤。

    府里其他主子的也都织好了,只是顾卿没让下人把羊绒线染色,基本都是本白的,做出来式样有些单调,几个丫头便在羊绒衣上想些花样,用些漂亮的扣子,又用粗一点的丝线绣了一些花样。

    顾卿看着榻上已经制好的几件衣服,不由得心中大为得意。

    啊哈哈哈,劳动人民的想象力是无穷的!劳动人民最光荣哇!

    至于那些鸭绒,收集的并不多。顾卿让人做了两件棉袄,里面没有填棉花,而是填了那些鸭绒。这里又没有防水布,所以这“羽绒服”外面的布料选的是细密粗厚的呢料,里衬则是用轻薄的羽线绉,防止漏绒。

    李锐那件是黑地洒金的,李铭那件是大红的,顾卿让下人拍打后发现没有钻出白绒来,拎着也不厚重,信心大满,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极其了不起的事情。

    其实无论是蚕丝,还是好的皮子,信国公府都不缺。他们的庄子上甚至养着许多狐狸和狍子等动物,就是为了给公府里用的。顾卿这么折腾,实在也是在国公府里呆的太无聊的缘故。

    身为信国公府最高级别的女主人,她并不缺吃穿,可她就是想弄出点自己熟悉的东西来,证明自己真的有用,真的存在过。

    现如今她身上穿着狐绒的绒线衣,裤子里贴身套着温暖细软的羊绒裤,手中端着棒针,再看着一屋子丫头都低着头织毛衣的情景,不知道怎么的鼻子一酸,眼睛也热了起来。

    顾卿正感春悲秋着,李茂带着三个孩子进了屋。

    “咦,你们怎么一起来了。”顾卿收起心中的伤感,放下了衣服。丫头们看见李茂和几个孙少爷进来了,连忙放下手中的毛衣,退到老夫人身后去。

    李钧、李锐和李铭都给顾卿行了礼,顾卿笑嘻嘻地受了。她听说李茂一大早被宣召进宫,还以为今天又回不来了呢。

    “娘,我明日要去汾州办差,怕是年节都赶不回来了。”李茂自中秋灯节的事情以后,也开始慢慢和顾卿聊一些朝中的事情。

    “汾州受了雪灾,陛下怕那边马场有失,派我出去巡查。”

    哦,懂的懂的,要去出差。就是年都不让人过就出差,怕是这雪下的真的很大。

    “我不在府里,府中只有媳妇一人管家,怕是有不周全的地方。我走后,家中还是尽量不要张扬,除了一些家中的亲戚旧交,其他人的拜访最好是回了。年底家庙需要人主祭,还有其他的交际往来,我准备让锐儿来做主。娘也多看顾提点着。”

    “咦?哥哥?”

    “我?”李锐来之前并不知道叔叔的打算。他是和李铭在来持云院的路上碰到了李茂,才三人一起进的园子。

    李茂这么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也是进入朝堂之后,才知道人丁单薄的坏处。

    他突然乍得国公之位时也不过是二十多岁,他不比兄长,一直就被视为继承人悉心调教,也不没有兄长聪明。那时他身上没有官职,父亲去了,家中重孝,他一天到晚都闲在家里,除了养儿子和侄子,一点旁的事情都没有。

    哥哥刚去的那段时日里,他是真的把李锐当做自己的儿子在养的,他夜里做噩梦,他每夜都起身去看个几次,唯恐他被魇着。他是男人,阳火旺盛,每次他一走到床边,李锐就会安睡。

    可一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患得患失。再加上妻子时不时在耳边吹枕头风,渐渐地,他看这侄儿,就真的哪里都不对劲起来。

    大哥身死,他必须要开始顶门立户,要开始走上仕途,承受各种复杂的局势和凶险。他要拼尽全力去为全府上下拼个前程。可若辛苦劳累的是他,承受风险的是他,凭什么最后要给他人做嫁衣?

    他也是他爹的儿子!

    所以,他默认了方氏“捧杀”的举动。

    后来,他进入朝廷,眼界渐渐开阔,身边尽是家国大事,这些后院里的勾心斗角,竟也渐渐看不进眼里了。他并没有大哥过目不忘的本事,也不像父亲那样心中有大智慧,能够立足在朝堂之上,无非就是多学,多听,多努力而已。

    最开始时,他每天忙得连睡觉都睡不到两个时辰,身边又毫无帮手,明明应该是最亲近的两个亲戚,也都指望不上。

    妻子的娘家也是功勋出身,岳父身为大理寺卿,自然是要避嫌,不能在朝堂上对他偏颇;锐儿的舅家,这算是府里最正经的姻亲了,却大约知道了他的“捧杀”之事,而在朝廷上对他袖手旁观,隐隐还有排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