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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同所以有了不同的名字,但至少不会分离。 不知何时,灯盏已靠在他怀里睡着了,睡的香甜,嘴角都翘了起来。 彦成爱怜地摸摸他的小脸蛋儿,不自觉地跟着笑了起来:这孩子不知作了什么美梦,等他醒来可要问问。 他并不知,其实,灯盏没有睡着。他笑,只是因为这个怀抱,一如十年前,那么温暖,那样令他留恋。留恋到忘了自己的姓氏,留恋到忘了自己的身世,留恋到忘了自己的母亲,留恋到……愿意以他儿子的身份,在他身旁。 四岁,懵懂的还不识事的年纪,不识字、不识数、不识书、不识谱,只识得这个他想要依靠一生的怀抱。值得庆幸的是,爹爹一直喜欢抱着他,喜欢把他抱在怀里宠着哄着,就算是爷爷的百般疼爱,都抵不上爹爹的怀抱。 最后,他就在这个温暖的怀抱里,再次睡着了,没有顾虑。 只是,他们都太年轻,他们都太天真了,天真的以为他们的到来没有人在意。即便边城守将可以不在乎,虎视眈眈的大辽,怎么可能不在乎? 在他们进入这座小城的同时,一纸急报也已送到了辽守关将军耶律衡纪桌上,细细看过,淡淡地笑。 终于……回来了么? 到底是小孩子的心性儿,天色才亮,灯盏已睡醒,爬起来摇着彦成的胳膊要他带他出去玩。 彦成靠在床上懒懒地不愿起来,柔声道:“宝贝儿,你不累?” “不累!爹爹快帮我梳头吧!我自己都把衣裳穿好了!”灯盏扯扯自己的衣裳,翠绿直裰绣满孔雀翎,淡青的大带系的很不工整,一头墨色长发披散在肩头。 天上孔雀衣,人间世所稀。山鸡羞绿水,不敢照毛皮。 这世间怕是只有孔雀才衬得起他家宝贝的风采吧?可孔雀毕竟只是世间凡鸟,怎衬得? 彦成有点儿后悔捡回来这小祸害了,怎么就那么勤快呢?完全想不起来是自己小时候要晨起练功,就祸害着人家孩子也天没亮就起床。小十年了都一直这样儿,要是不养成习惯都新鲜了。 后悔也没辙,谁让这是他们家宝贝儿子呢?彦成无奈地爬起来,哈气连连地套上衣裳替灯盏梳头发。 灯盏安安静静地坐在床边,问:“爹爹,你明年就得行冠礼了吧?” “是呀,怎么了?”漫不经心地答着,轻车熟路地把头发束好,末了又从包袱里拣了个翠色的簪插上。 直到这些都做完了,灯盏仍旧没有说话,彦成又问了一遍,灯盏叹道:“爹爹及冠了就得娶媳妇啦!那时候你有了亲儿子,怎么还会喜欢灯盏呢!”虽是悲伤的话,却是喜悦口气,弄的彦成有点儿转不过闷儿来,只得说:“傻孩子!”说完自己转身去了门口,喊小二哥送洗脸水来。 小二哥送来的水里面飘着几片花瓣,散着淡淡幽香。彦成拉着灯盏站到盆边掬了水给他洗净脸,水珠儿挂在脸上,越发衬得那张小脸如花瓣般娇嫩可爱。彦成看得有些失神,灯盏喊了两声爹爹才忙敛了心神,替灯盏擦净了脸,从包袱中取了朱砂出来。 落在灯盏眉间的那一点朱砂,若鲜血般凄艳美丽。 外面马蹄声嗒嗒作响,彦成执笔的手微微有些颤抖,这并不是一个普通马队可以发出的声响,这样的声响,只有辽国的战马方能发出。 ☆、第六章 是辽军来了么?从他到了这里,就该知道辽军一定会来,只是没想到来得这样快,他还没有带着灯盏好好玩过。 “爹爹,怎么了?”灯盏扯着彦成的衣袖,一脸彷徨眼含霜。 彦成笑笑,轻轻拍拍灯盏的头,手指掠过他眉间朱砂,淡笑道:“吾儿不知?” “不知。” “不知便罢,等下有爹的老朋友要来……” 马蹄声越来越近,彦成一把薅起灯盏便扔到床上,青色床帐散下,登时挡住了床上的灯盏,彦成低声叮嘱:“千万别出来。” 耶律衡纪站在门口意味不明地笑着:“彦成,好久不见!” “我倒想永不相见。” “我却总想着再见你。”冷言冷语对耶律大将军显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他依旧笑若飘花,即便是万年的冰雪遇到他这笑,也定会消融。 彦成并没有笑,脸上的寒冰亦未消融,手心却满是汗水,强自镇定道:“你来所为何事?” “你不知?”耶律衡纪勾唇一笑,邪魅非常。 “不知!” “呵,这口气倒和你那小儿子像得很!” “我尚未娶妻,何来的儿子?”彦成脸上挂着笑,心已快要跳出胸腔。 耶律衡纪听他不肯承认也不再提,只喊了声:“拿酒来!本将军要与故人同饮叙旧!” “慢!你我各事其主,道不同不相为谋,这酒,不喝也罢!” 逐客令已下,耶律衡纪再厚的脸皮也撑不住了,幽幽地叹了口气,低声道:“你果真如此讨厌我?” 彦成不禁失笑,他与他,不过是各事其主罢了,何来讨厌之说? “彦成,我送你的剑,你还带着……”耶律衡纪瞥到房间桌上的那柄剑时,那满心的欢喜简直无法述说。 十多年了,他送彦成的剑,他竟还带着,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彦成的心里还是有他的,他们的那些往昔,不单单是自己没有忘记,就连彦成,也不曾忘记呢!这十多年的等候,不是白等的! 一瞬间,耶律衡纪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更不会记得他此番所来是为何事。他以为,他还是十三年前的那个少年,而彦成,依旧是十三年前的那个孩子…… 那一年,耶律衡纪十六岁,是大辽最年轻的将军。 在从夏国回来的路上看到那个穿一袭紫貂裘的孩子,踏着满地枯草追赶一只狐。 天真稚嫩的笑脸,是耶律衡纪从来没有过的,忽然心生羡慕,便过去结识。 他说他叫彦成,是大将军的儿子,陪爹爹来边关探望旧部的。 呵,原来是圣朝那位百胜将军的孩子,难怪有如此风采。耶律衡纪很怕因为国别的不同,而失去与他结识的机会,便骗他称自己亦是圣朝之人,隐去了姓氏,只告诉他,自己叫做衡纪。 这一骗,就是三年。 他们结交了三年,踏遍了边关山水,打尽了边关鸟雀。彦成因为他,拒绝了同父亲一起回京,独自留在边关。 曾几何时,他独自踏上那些和彦成一起玩耍过的山,惊飞所有鸟雀。 佩剑,是最要好的时候送的。 那是年少的时候,特地遣人去寻来想自己用的,派出去的人直去了九年,才寻回来,自己却毫不犹豫的送了他。 剑,送出去就后悔了,不是舍不得,也是舍不得。 舍得的是剑,舍不得的是人。若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