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重生之利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2

    在特种部队训练的第二天——想死!

    晚上大家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实在是被紧急集合给折磨疯了,常江一个宿舍睡觉都是全副武装的,这样一旦紧急集合,扎上武装带,带上帽子,穿上鞋就跑。而且因为心里有紧急集合这个事儿,大家根本都睡不踏实。

    结果......一夜,整整一夜,紧急集合的哨声都没再响%>_<%

    所以,第二天早上5点半集合的时候,教官们又看到了一群顶着熊猫眼的学员们,在学员们愤恨的眼神注视下,教官们也回了一个他们很冤的眼神,仿佛在说,我们就是觉得你们可能真是有些累了,所以没练紧急集合啊,你说说你们,好好的一个晚上给你们,你们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

    恨得要死,恨到无言以对,却无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有气力去痛恨教官们,不如用来训练吧!及格了,吃饱了,休息好了才是王道啊!!!

    好吧,常江承认,他确实是一个革命乐观主义者。

    10、特别有种的兄弟(上)

    早晚各跑一个五公里,这是家常便饭。

    上午教官们先教了下一个科目,穿越30米铁丝网,大冬天的,地上都是又冷又湿的泥,康泰也不含糊,直接趴在泥里给学员们做了一个示范,起来之后衣服前面都湿透了,他也不在乎,还问大家看明白了没有。说实话,这行为还是让常江对康泰刮目相看的,跟学员同吃苦共患难,而不只是变态。

    30米,不长的距离,但是要爬过去,还要压低身子,保证不被铁丝挂到,下面还是冰冷的湿泥,大冬天的练这个真是挺苦的。但是别说在特种部队了,就算是在一般部队,这个也是必练项目,不过在特种部队要求更高。

    要求爬50趟,爬得慢了,教官会再旁边吼,而且还影响后面的学员。爬得快了,身子又容易躬起来,头容易被头顶的铁丝网刮到。

    常江已经很小心了,头皮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刮出了血,血迹顺着脸留下来。太冷了,胳膊,手,腿都是又冷又麻,带着一点刺痛,衣服都被浸湿了,所以头皮上的那点疼痛与全身的痛苦相比,几乎是可以忽略掉的。

    前面还好,刚吃完饭还有体力,爬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冷又累,身体都有些麻木了,动作也开始僵硬,常江手冻得通红通红的,两条腿机械地爬着。

    黄禾、田野和武装还好,他们练过这个项目,只不过没在这么恶劣的条件下练这么久,所以他们没常江那么惨。

    爬到最后那几趟,常江脑子都有点晕晕的,身体完全靠惯性机械地在动,累得要死,冻得要死,却不能停下来。

    拼死爬完了50趟,学员们身前都是泥水,一个个脸都冻得通红。

    但是教官下了一个更让人崩溃的命令,全体学员分为两拨,一拨学员前去爬50趟挂钩梯,再来爬50趟铁丝网。另一批学员先爬铁丝网,再爬挂钩梯。

    这简直就是个噩耗啊!常江听到的一瞬间都有些腿软了。

    ……

    常江拖着疲惫的身体完成了上午的任务之后,只剩下了半条命,常江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这个地方能一个月穿破一身迷彩,磨透一双鞋了。

    真得很冷很冷,常江没有心情先去吃饭,冲回宿舍把湿漉漉的衣服换下来,喝了两大杯热水才缓过来,这简直就是对人身体的摧残。

    匆匆吃过午饭,然后在训练场旁边眯一觉。

    下午又是穿越铁丝网和爬挂钩梯,不过下午是两项内容各100次。

    常江刚换的衣服又湿了个透,四五点以后,阳光没有了,更是冷的要死,常江身前已经完全麻木了。

    学员们的状态都差不多,都在拼死挣扎。

    常江以前从不知道,原来人在这样冰冷的条件下还能做这么多的训练。

    ……

    这天晚上,学员们都困得要死,至于会不会有什么紧急集合已经没有关心了,睡觉才是大业啊!

    ……

    常江觉得时间过得好慢,真是度秒如年,每天都那么难熬。

    训练每天都在增加,从轻装在操场跑五公里到负重20斤去山路上跑五公里;每天上午先来100趟挂钩梯和100次穿越30米铁丝网,然后去健身房,腰力,臂力,腿力……科学研究真是给力,各种器械联合起来,人体的每一个肌肉群都被充分地调动起来,练啊练,无休止地练,像个机器一样地练。

    下午开始学枪,练枪。

    先学枪的构造,然后拆枪装枪,最后蒙上眼睛计时拆枪装枪。

    常江是第一次摸枪,大概男人见到枪都很激动吧,常江也不例外,第一次摸到枪就激动得不行。

    他对枪没什么了解,听着教官们介绍几种枪的性能,他只是凭着超好的记忆力都记下来了,却不像黄禾田野他们,对着枪那么向往,哪个枪最后,哪个枪他们最喜欢,说得头头是道。

    常江没有什么偏爱,只是单纯地因为摸到枪而激动,或许重活一次也不错,起码上一世永远不会有如此激动的时候,永远也摸不上枪。

    常江学东西很快,而且拆装枪本身就是个技术活,不是个体力活儿,常江练了一会儿,便很娴熟了。

    “行啊,兄弟!第一次摸枪装枪就这么有手感!有潜力!好好干!”黄禾从18岁上军校就开始摸枪,到现在都六年了,他见过的枪海了去了,他见过的打枪的人也数不胜数,所以常江在枪上的天赋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被黄禾夸了,常江还挺高兴的。他智商本来就不低,再加上他又喜欢,学得这么快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跟老兵比还有点差距,但是在新兵里,这个成绩已经很好了。

    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枪,那种感觉真得难以言说,每天跟它同吃同住。跑步的时候背着它虽然觉得累,但是也心甘情愿。

    不过在打靶之前的水平举枪训练很不好过,枪口枪挂上两块砖头,站立瞄准射击姿势保持两个小时不动,谁动一次,全体学员加10分钟。于是两个小时的训练竟生生地加到了三个半小时。

    常江过程中也动了一次,真不是他想动,是胳膊突然抽筋了,他控制不住。

    胳膊又酸又麻,像有无数条小虫子在里面爬,吮吸着血液,吞噬着皮肉,真得很痛苦,很痛苦。

    因为不想让战友们继续加时,继续吃苦,常江完全是靠意志力硬顶下来的。

    ……

    最后教官们说时间到的时候,大家动作都僵硬了,好一会儿没人动弹。

    康泰满意地一笑,“要得就是这种效果!”

    缓了好一会儿,常江的胳膊才好歹受控制了,可是胳膊一动弹,竟比不动弹的时候还难受,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