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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喊从脚下传来,但他却没有低头。 黄昏的余辉暖洋洋的,在齐朝宗微眯的眼皮上轻盈地舞蹈着,倏然之间,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温得韬的场景。 当时自己狼狈不堪,一心想着吸完这最后一次,便随着父亲的脚步而去,这样便可远离毒瘾与孤独的纷扰,去到世界彼端的极乐世界。或许是童心未泯的命运想来一场得而复失的戏剧游戏,好巧不巧的,自己遇见了他,那个工于心计且巧于算计的薄凉男人。 他想与自己来一场比拼定力的征服比赛,而自己却想再多看清他眼中蕴藏的复杂神情一分。就这么你追我赶互不相让着,自己终究还是累了倦了乏了,于是不再躲藏,举着白旗缴,械投了降。 自己输了,而且输得一塌糊涂无可救药。是他自己自投罗网自作自受,心甘情愿地落入了对方的温柔乡,而那去与家人相互的计划却是一推再推,逐渐落尘蒙灰,束之高阁。或许正是自己的优柔寡断,才酿成了今天的无奈局面。 世人皆说人在临死之前,一生的所有经过会在脑内走马观花地放映而过。可齐朝宗的脑海里,在他这不长也不短的十八年岁月长河中,除了那些不堪回首的杂乱往事外,全部的全部,居然都是那双深不可测而摄人心魄的狐狸眼,以及他的主人。 含笑的他,认真的他,脆弱的他,还有动情的他……无数的碎片纷至沓来,扭成漩涡,拼凑成往昔的种种回忆。 这世如斯纷繁的万千世界中,只有他的微笑才是齐朝宗今生唯一的救赎。 但当他历尽千难万险,抛弃仅有的一切,终于抓住了这微乎其微的一点温暖时,世界伪善的面具便开始肢解,露出他应有的残酷与冰冷。在这个崇尚光明无视黑暗的世界,纵然普天浩渺,须弥芥子,终究还是容纳不下夜行者的小小祈愿。 无论是死于毒瘾的折磨或是蜚语的侵扰,都并非齐朝宗所愿,相比于此他更愿意来个痛痛快快坦坦荡荡。 既然生无可选,至少也死得所愿。 再见了,那些高贵或卑贱,美丽或丑陋的人,那些曾经伤害过我或曾被我伤害过的人……还有那个我这辈子最让我难以忘怀的人,你是我的劫难,我的原罪,我的困顿和—— 我黑暗中的微光。 愿来世我们都不再是黑夜里的孤独行者,成为两株生长于曙光之下的相邻合欢,风起便听树叶摩挲百鸟鸣啭,风止便吟长恨相思共话桑麻,日出叶开,日落叶合。 如此便已足矣。 这么想着,齐朝宗闭上了眼睛,天边残存的火红余辉被搅和成了一滩稀泥,血红的颜色缓缓攀附上了他的眼睑,覆盖住模糊的视线。他向前一步,抬脚迈出了天台的边沿。 纤薄的身影从楼顶坠落,如同一只折翼的飞鸟重新归回大地的怀抱。躯壳沉重无比如同灌铅,灵魂却脱离肉体虚浮上升,顺理成章,落叶归根。 当楼下亟亟而至的尖锐警笛声,和人们事不关己的惊叫声全部呼啦啦地抽离淡去,长矛般的黑围栏穿透胸腔,浓密如墨的香樟哂笑着齐朝宗的天真时,模糊的意识终究还是淹没在了红色的海洋中,再也没有浮出水面。 远方,暮色升起,即将四合,最后一缕霞光也被黑暗吞没,所有的执念、所有的妄想全都随之烟消云散。蓦然间,华灯骤燃,天地璀璨,归雁悠远的悲鸣声中,埋葬了曾经的整个故事。 第25章 (20xx)x刑初字第xx号 (20xx)x刑初字第xx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温得韬,男,汉族,23岁,H省W市市民,于20xx年x月x日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W市C局逮捕,后羁押于W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周xx,H省高级人名法院指定律师。 Y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x月x日以被告人温得韬走/私/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第六章 第七节、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五十五条及第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做出一审判决,宣告被告人温得韬涉嫌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审结束后并未提起上述,该判决已于20xx年x月x日执行完毕。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20××年×月××日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第26章 附录 (附, 温得韬,取自李德裕“不劳孙子法,自得太公韬”,即文韬武略之意。 - 齐朝宗,朝宗:古代诸侯春、夏朝见天子,泛称臣下朝见帝王,即臣服献媚之意,此处取其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