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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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六张桌子。 许灏瑞亲自下厨,张婶和宝姑也在灶房帮忙。 他做了冬笋炒肉片、红烧肉、大豆炖猪蹄、红烧排骨、蒜香排骨、水煮肉片、梅菜扣肉、酸甜里脊、爆炒猪大肠、酸辣土豆丝、清炒大白菜、萝卜大骨汤,一共十一个菜一个汤。 借了张婶家的大锅,两个大锅一块做菜,香味一个劲的往院外飘。 徒弟去做菜了,接待客人的就是张大壮,林清玖在屋内抱孩子,天气冷就带着孩子在堂屋里,客人来了,先进屋里给孩子祝福送礼。 粉雕玉琢的圆润宝宝,带着银色长命锁,穿着红色的大袄子,头上戴着可爱的虎头帽,小脚丫穿着可爱的虎头鞋,虎头虎脑,咧着小嘴乐呵呵的可爱宝宝。 长命锁是张大壮这个爷爷送的,宝姑家送了银镯子,张婶家送自己做的小衣裳,洛明轩送了个玉镯子,而温兄则送了枚小玉佩,还有其他人送了些小玩具之类的。 一旁的人见到玉镯子和玉佩都惊呆了眼,细细打量着这两个衣着不凡出手阔绰的生面孔。 林清玖原本见东西太贵重没敢拿,但是洛明轩直接递到什么都不懂小胖娃面前,说:“许夫郎应当要尊重孩子的想法,孩子若是不要,我便收回去。” “......” 孩子看见漂漂亮亮的东西就抓,林清玖担心他抓不稳摔了,只好给他收下,收了个洛明轩的,就不能不收温兄的。 因此小胖娃多了两件玉饰。 林清玖收下后,慎重地对两人道了谢。 洛明轩没见到许灏瑞,好奇问:“怎么不见孩子父亲?” 良锦铭在站在自家夫郎身旁,闻言,回答他,“灏瑞在灶房呢。” “?” 良锦铭解释道:“今儿灏瑞亲自掌厨,洛兄等着吧,灏瑞的厨艺可是一顶一的棒。” 洛明轩与温承钰惊讶地对视了一眼,叹道:“许贤弟真是......多才多艺。” 腹诽他可真不拘小节。 许兴文也在屋内,与林清玖隔了张桌子,他坐在桌边假装喝茶,实则在暗暗欣赏大美人。 林清玖外着着白毛领子的浅蓝色披风,里面的是月牙白棉袍,腰间束着浅蓝色腰带,一头秀发半披身后,精致漂亮的眉眼满是温柔与笑意。 林清玖深知外面的汉子推崇‘君子远庖厨’,他浅笑着解释道:“夫君少年丧父丧母,因此会些厨艺,今日又是孩子百日宴,做父亲的高兴,就想亲自下厨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 洛明轩一愣,“难怪不见令尊令堂。” 部分大菜提前提前煮起,很快,菜就炒好,张大壮招呼大家入座,良锦铭和夫郎,以及张梅夫妇一起帮忙上菜。 桌上摆得满满一桌肉菜,别说村里的人看了都傻眼,就是洛明轩两人也没想到,菜肴会如此丰盛。 一桌基本坐八人。 第九十二章 我名叫温承钰 许灏瑞俩和张大壮、良锦铭夫夫、洛明轩俩,七人一桌,其他人基本是一家一桌或者凑合成一桌。 小主人公没等到上桌,就呼呼大睡去了,被两个爹爹留在了房内。 温承钰看着桌上的菜式,许多都是他未曾吃过的,大家碰过碗,他试了一口后,夸赞:“许贤弟,好厨艺。” 洛明轩颔首,“许贤弟光这一手厨艺傍身就不愁温饱问题了啊,我看镇上酒楼的招牌菜也比不过贤弟做的菜。” “见笑了。”许灏瑞笑道,“比不过洛兄和温兄往常吃过的美味,我这些不过是胜在新奇,让大家尝个鲜而已。” 洛明轩笑着摇头,“我啊,幸好今儿来了,这一趟值!” 他转头对良锦铭道:“还得多亏良贤弟,否则我也认识不到许贤弟这样的朋友。” 良锦铭正在学许灏瑞给自家夫郎夹菜,安哥儿嫌弃地把他夹的菜挑到一边,没好气道:“别给我夹了,我不吃肥肉。” “对不起,我吃我吃。”他把两片肥肉夹回自己碗里,见洛明轩是同自己说话,这一幕又恰巧让他看到,良锦铭尴尬地向他举起酒碗,赸笑:“客气客气,洛兄咱们走一个。” 洛明轩忍笑与他碰了个碗。 温承钰好奇地吃了口土豆丝,发现意外地好吃,他挑起土豆丝端详片刻,猜测不出来是何种食材,虚心请教,“这是何物?” 洛明轩与他坐一起,偏头看他手中的东西,见那道菜自己没吃过,好奇问:“好吃否?” 温承钰点头。 桌上其他人都看了过来,也就洛明轩和温承钰两人第一次吃土豆,不知其名。 张大壮与他坐得近,来了劲,挺直了背,眼里带着得意,“这玩意儿叫土豆,你们没吃过?它外表是个圆形疙瘩。” 温承钰微微点头,“张叔,我还从未听说过此作物,这可是贵村特有的?可我也未曾在镇上集市见过他人贩卖。” 他有些迷糊,本身他见识也不少,为了了解此地的风土人情,他更是浏览了许多相关文书记载。 坐他另一旁的洛明轩竖起了耳朵。 张大壮有心给他炫耀徒儿,见他满脸疑惑,卖弄道:“这说来要追究到去年,我与徒儿,也就是灏瑞,一块上山,他猎黑瞎子时发现的。” “所以是山上的山货?”温承钰抓住了重点。 张大壮见他没抓住自己话中想炫耀的点,旋即又得意道:“你现在吃的不算是山货了,这是灏瑞自个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