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剧终(大结局)
君临城外,黑水河边,上百座代表各个家族的帐篷,好似地里的蘑菇,分布在青草葱葱的土地上。 铠甲铮亮、大声欢笑的贵族骑士,高声欢呼的平民百姓,弹手风琴的歌手,推着小板车叫卖烤肠与瓜果的摊贩,还有数之不尽的在暖风中飘摇的鲜明旗帜...... “艾莉亚,看到了吗,与十多年前那次欢迎父亲的比武大会一摸一样,同样的地方,同样的人......多了很多人,也少了很多人,都和歌谣里传唱的一样壮丽。” 半空中,珊莎神色迷离,过去的美好回忆,现在的美好场景,让她情难自禁,几乎落下泪来。 “你看过大审判,也亲眼见到丹妮戴上人王冠,加冕为王,现在还欣赏完哀悼你去世的比武大会,该满足了吧?”二丫淡淡道。 “满足?怎么会满足,这本该是欢庆我登基的比武大会,不是葬礼!”珊莎激动道。 “命该如此,无可奈何。”二丫叹道。 “命运不公,我不服!”珊莎扭曲着脸叫道。 “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命运没任何人干扰,一起都是选择的结果。” “你看布兰,”珊莎指着下方被独臂詹姆一枪捅飞七八米远的白骑士,“他还在笑,笑得多欢乐,我刚死,他就离开‘永不离开的’临冬城,还参加比武大会,还在哈哈大笑!!!” “布兰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成为巴利斯坦那样的骑士,虽然武技有点差,但现在也算实现梦想,为何不能笑?”二丫脸上浮现一丝不满。 “他知道我的未来,却没通知我,现在还这么开心,是何居心?”珊莎激动道。 “布兰知道耶歌蕊特会难产,他同样没告诉琼恩。珊莎,命运不受干涉,都是自己的选择。”二丫严肃道。 “我好不容易才得到铁......该死的铁王座,为什么,为什么我要执着于那把肮脏的铁椅子? 呜呜呜,他们都叫我‘烂屁-股的’珊莎,呜呜呜,我可是比征服者伊耿更伟大的开国女王啊,呜呜呜.......” 想起铁王座,珊莎不由悲从中来,又悔又怨,捂着脸哀哀哭泣。 “雷戈,雷戈,雷戈!”忽然间,比武场爆发海啸般的欢呼。 珊莎揉揉眼睛,仔细一看,却是交手六个回合后,雷戈侧身躲过布蕾妮的长枪,还同时将她击落-马鞍。 “呜呜呜......”看到雷戈将金牡丹花环待在女儿头上,珊莎岳母又哭了。 “我这辈子还没戴过‘后冠花环’呢!辛苦奋斗十余年,霸业终成,却连一天的正式女王的滋味都没享受过。我的命,太苦了。” “该看的都看过了,跟我去地狱吧!”二丫不耐烦道。 “地狱?”珊莎呆了呆,“去地狱做什么?” “服刑。” “what?”珊莎瞪大双眼,咆哮道:“你有没有搞错?我一生谨慎,从来都不做......尽量少做违背七神教义的事,反而功绩一大把,怎么就要下地狱了?我还是四级大牧师呢!” “你前半生小白花,无功无过;人生的中期,欺骗过伊耿的情感,也不算大错;后期你活人无数,功德无量,小罪不断,大罪稀少,总体上功德远超过失,去了天堂也能有个好职位。” 二丫先是宣读天父对珊莎的审判,才在她疑惑的眼神中,叹道:“可你不是一个人啊,你有母亲!” “母亲?”珊莎皱眉道:“母亲的灵魂不是被补完了吗?从奴隶湾回来后,我还亲自将她的尸体焚烧了呢。” “母亲的罪,你不晓得?因为血色婚礼,她当石心夫人那些年,专门做背誓与违反宾客权利的事。” 珊莎迟疑道:“把我的功德全部给她也没关系,为何还要我下地狱?” “子女可以帮父母服刑、挨罚。” “我怕痛......” “母亲难道不怕?她生前为你做了多少事?”二丫冷冷道。 “你呢?”珊莎很不满她的语气。 “我在地府努力工作,赚的功德全交给母亲。” “我能不能也在天堂努力工作赚功德?”珊莎问。 “即便你在天堂弄到一个职位,也难以赚到功德。而以你开国君王、四级牧师、大功德者的身份,一天的刑期能抵母亲一百天,效率太高了。” 珊莎面色数变,迟疑不决。 “你要拒绝?”二丫眼神变得危险。 “我若下地狱,会受什么刑罚?有没有打折优惠?”珊莎问。 “天父公正!你的惩罚与瓦德弗雷一样,违背宾客权利者,死后点天灯。” “什么是点天灯?听着好可怕。”珊莎哆嗦着问。 “的确很惨,相当于灵魂放在火上灼烧,时刻保持最敏锐的感触。”二丫苦着脸叹道:“母亲叫得好凄惨,你下去陪她,和她说说话,帮她加油打气。” “母亲五个孩子,只我一个下地狱陪她?”珊莎脸色阴沉道。 “小丹妮会随辛巴去国外当太子妃,等未来生下孩子,选一个儿子来继承人王冠。在此期间,七国政务由国王之手打理——” “什么?”珊莎惊怒,“这是哪个蠢货的骚主意?让玛格丽那溅人独掌大任,我孙子的王位还要的回来吗?” 二丫白了她一眼,道:“你以为布兰为何还留在君临?就为了比武大会?” “该死!”珊莎愣了愣,反应过来,脸色变得十分难看,“我当年邀请布兰做我的首相,他却冷冰冰拒绝了。” “布兰不能为你服务,因为他是龙女王的白骑士。却可以为龙女王的媳妇与孙子效忠,这道理你不懂?”二丫淡淡道。 “这与我下地狱有什么关系?” “布兰统治七国期间,会勤政爱民、宵衣旰食,努力造福七国,以赚取更多的功德。 所以,你明白了?你在努力,我们也都在努力,谁也没清闲着。” “我不是不愿意努力,只是......”珊莎拉着妹妹的手哀求道:“能不能换个岗位?比如,让圣母把我复活,我保证再不养小白脸,每天宵衣旰食、朝乾夕惕?” “你觉得可能吗?圣母连耶歌蕊特都没管。” 珊莎苍白的死人脸一阵阴晴不定。 半响,她咬牙恨声道:“好,非常好,我爱我的母亲,愿意分担她的一部分罪孽,但谁也不是孤家寡人。 我也有女儿! 艾莉亚,你和圣母说一声,我要给丹妮托梦,让她知道我在地狱受苦。 她也是个孝顺孩子,不仅会把功德分给我,也该时常下地狱点天灯。 还有我那女婿,我不收什么彩礼,就一起过来帮他奶奶天灯吧!” “对了,还有我未来的孙子孙女,”珊莎越说越兴奋,“让丹妮的所有后代都下地狱帮我母亲点天灯,哈哈哈!” 二丫震撼当场。 “也许,为了母亲,可以试试......”她表情古怪道。 ...... 五年后。 长白山麓,一座石头城市正在兴建中,数以百计的自由民喊着号子,忙得热火朝天。 “北冰王,琼恩,瓦迩要生啦!” 忽然,城中心粗糙石头塔楼外走出个红发老汉,双手在嘴边合成喇叭,向着西方工地使劲呐喊。 琼恩闻言大惊,连忙将肩头的石条卸掉,扔在地上,狂奔回到自家城堡。 “现在才下午,不是说要晚上才到时候吗?难道出了什么问题?仔细算算,瓦迩也三十好几,快四十啦,年纪似乎大了点。”他紧张道。 “马奇罗那老头说是正常现象,孕妇生产能确定日子就非常难了,精准到时刻,几乎不可能。”头发生出些花白的托蒙德道。 说着话,两人就来到瓦迩的卧室外,却被曼斯雷德拦住。 曾经的野人王也满头华发,不过身体依旧笔直健壮。 “女人生孩子,男人别进去,你就在屋外帮她加油吧。“ 听到老婆撕心裂肺的叫喊,琼恩额头急出豆大汗水。 “瓦迩,瓦迩?你会生个女儿,我在预言中看到啦,别怕。” 瓦迩没回应他,倒是屋内传出韵律奇特的歌声。 “圣母温柔地凝视,静静地等待,一位天使翩翩飞来,守望着生命的日出,一声声啼哭宛若天籁,圣母露出微笑,一位天使即将到来......“ 可以听出,唱歌的是个老男人,音调粗嘎单一,但蕴含一种奇异的力量,可以平复人心,集中精力,还让产妇充满力量。 就连子宫也跟着音律有节奏地运动。 “这是分娩之歌。”琼恩松了口气。 据牧师统计,自三年前分娩之歌“七神化”以来,助产过的孕妇,超七成都是顺产,剩下的三成,也有大半能在圣疗术与分娩之歌双重作用下顺利产子。 更何况马奇罗还拿到手术刀牧师、药剂学牧师两个职业的博士学位。 “呱、呱、呱......”果不其然,只等了不到一小时,孩子嘹亮的嚎叫声就传了出来。 “果然是个女儿!”室内,妲娜惊呼道。 “哎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琼恩刚大喜过望,就又听到大姨子惊慌失措的叫声。 “怎么了?”他再也忍不住,推开门冲了进去。 室内有不少人,曼斯雷德的女儿、托蒙德的孙媳妇......七八个人。 她们都看着妲娜怀中血糊糊的婴儿发呆。 见到急匆匆的琼恩,还个个眼神古怪,欲言又止。 “这是我的女儿!!”琼恩没留意到其他人的表情,他的视野中甚至没有其他人。 那个张着嘴吧嚎哭的红毛女婴,占据他的全部心神。 咦,等等,红毛...... 琼恩揉了揉眼睛,不是血,那撮浓密的胎毛真是红色,如火吻。 “这孩子怎么是红头发?”大姨子讷讷道。 跟着进来的曼斯雷德呆了呆,看看琼恩的棕黑卷发,又看看老婆的金色长发......小姨子与老婆一样的金发碧眼。 种姓强韧,已经成为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理论上,这孩子应该觉醒坦格利安的银发紫眸,或银金色头发,蓝色眸子。 “怎么了,你们发什么呆?给孩子洗澡呀。”托蒙德摸摸脑袋,疑惑道。 “唰唰唰!”室内众人的视线,一齐落在他头上。 曼斯眉头皱起,也转向此地唯一红发男人,叹道:“托蒙德,琼恩让你做城堡统领,在他修建永冬城时照顾他的家人,你就这样照顾的?” “我把瓦迩照顾得很好呀,你听,孩子的叫声多响亮,简直与我一样健壮。”托蒙德哈哈大笑道。 “也许,红发是突变基因?”琼恩强笑道。 曼斯走到托蒙德边上,低声问:“你与瓦迩有没有......这孩子是红头发,你也是红发,种姓强韧,你知道不?” 托蒙德愣了愣,才恍然大悟道:“你们疯了,竟然怀疑我和瓦迩偷情?!虽然我们早年的确——” “闭嘴!”床上悠悠醒来的瓦迩怒喝,“都在胡说什么,这就是我和琼恩的孩子!” 众人默然不语。 琼恩囧着脸,不知所措。 瓦迩气抖冷,白着脸道:“马奇罗大师,根据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传统,贵族的头生子无论如何也得当众验血,以获得七神与领地人民的认可,你现在就试试,当着我们的面。” 黑皮牧师瞥了北冰王一眼,走到妲娜身边,手指轻轻在婴儿脚掌点了一下。 还黏着血污的小脚,立即渗出米粒大小的一滴血。 马奇罗没取琼恩的鲜血,用最简单快捷的“国王之血验证术”点燃血液。 “轰!”豆大的火苗瞬间膨胀三尺有余,颜色也呈现尊贵的深紫色。 “啊,王血,顶级的王血,好强大的魔能!”马奇罗大惊。 “这是我的女儿。”琼恩狂喜。 “对,她八成是您的公主,托蒙德可没王血。”马奇罗肯定道。 “喂,老头你看不起我吗?怎么说,我也是托蒙德侯爵啊!”托蒙德不乐意道。 等小公主清洗干净,换好衣服,又喂过奶,马奇罗又取她与琼恩的一滴血,进行更复杂,更正规的基因对比神术。 这一次,永冬城所有贵族与有名望的平民皆到场。 这的确渐渐成为贵族间的一个传统,不仅维斯特洛流行,一年前,龙女王的长孙出世时,也进行过类似的仪式。 对,它逐渐成为一种仪式,代表新生子的身份获得七神与天地的认可。 类似二鹿与蓝礼借口乔佛里非劳勃亲生子而发起叛乱的行为,未来几乎不可能再次出现。 “在圣母的见证下,此乃北冰王琼恩·坦格利安与王后瓦迩·雷德之女。”马奇罗托举白熊皮毛包裹的女婴,高声吟唱祝福之歌,一道圣光从天而降,落在襁褓上。 “王女,王女!”贵族与平民大声欢呼。 “也许,我有红发先祖。”事后瓦迩并没生气,她也知道种姓强韧的道理。 好吧,她也没理由生气,毕竟,她的过去...... 七天后,孩子进行洗礼时,她的丹妮姑奶奶为两口子揭开谜底。 “你看看她,一张圆脸,扁平的鼻子,红色头发......你们就没想到谁吗?”丹妮姑奶奶看怀中女婴的眼神,就像一名画家欣赏用最大心血完成的画作。 “耶歌蕊特?”琼恩脱口而出,接着又疯狂摇头,“怎么可能,她妈妈不是耶歌蕊特,不应该长得像耶歌蕊特。” “她不是像耶歌蕊特,她就是耶歌蕊特,耶歌蕊特的转世!”丹妮姑姑得意笑道。 “啊,这,这......”瓦迩惊呆了。 “你不是说耶歌蕊特的灵魂回归天地了吗?”琼恩怀疑道。 “当然回归天地了,如果耶歌蕊特的灵魂进入孩子的肉体,那不是转世重生,而是夺舍占据。我怎可能做那样的事?” “轮回盘打造好了?”琼恩心中一动。 “还没有,轮回盘不仅会清洗灵魂,更会格式化生命印记,这孩子的生命印记却与耶歌蕊特一摸一样。 种姓再强韧,也强不过生命印记,所以,她虽有你与瓦迩的血脉,却与耶歌蕊特长得很像。” “你教我今后该如何面对她啊......”琼恩苦恼地揪头发。 “那是你的事,要么,你学卡斯特(权游第一鬼父);要么,你欢欢喜喜把她交给另一个男人,哈哈哈哈!” 这是一辈子的惩罚,一辈子的债。 ...... 又十五年,君临,大年初一,新春第一天。 又一次新王登基。 又一次庆祝新王登基的比武大会。 国王门外,在新年第一天换上新衣服的百姓,密集如林。 人群中,时不时传来长枪崩断的脆响,与伴随而来的激烈呼喊。 黑水河畔,春寒料峭,河水清澈且缓慢,河面依稀可见一高一矮两位灰袍老僧的孤立倒影。 “君临人好多。”矮个赤脚僧道。 “一年前人口普查,君临常住人口接近30万,算上郊外百里土地范围内的田庄,超过五十万,几乎与长夜前的数量差不多了。”高个麻鞋老僧道。 “看来一年四季真比之前混乱季节更好。”赤脚僧道。 “也比奢靡无度的长夏更好,春耕秋收,四时有序,劳而有获,不劳无获,有闲有忙,劳逸适度,天下太平!”高个老僧道。 “波隆大师,想不到你能有如此高见,敬佩敬佩!”矮个老僧拱手道。 “提利昂大师客气了,你放弃荣华富贵、娇妻美妾,赤脚行走天下二十载,恩惠遍及世界各地最偏僻的村落,修建圣光图腾柱多达两千余根,真正的功德无量啊!”波隆大师赞叹道。 “我孤家寡人,野外飘零,总比不得你白日圣堂进修,晚宴子孙满堂,福禄寿修,四全其美。”侏儒大师摇头道。 “哈哈哈,你就是欲望太大,想要成神,不吃苦怎么能行?”波隆笑道。 “人总得有点追求。”侏儒道。 “昨天大年三十,新王邀请诸侯吃年夜饭,你来到君临却没去红堡,在哪过的?”波隆关心道。 “路过城外一村庄时,遇见一农家少女,她见我这个赤足和尚孤零零的,很可怜,就热心为我煮了一锅猪肉白菜馅的饺子,那味道......”侏儒砸吧嘴巴叹道:“红堡里的满桌珍馐都不如它。” 波隆惊疑看去,见他脸上全是真诚与赞美,点头道:“很好,你有境界了。” “我四级顶峰牧师,境界肯定比你这个三级牧师高。”侏儒淡淡道。 波隆笑了笑,没去争辩,又问:“你见过伊蒙国王了?” “伊蒙......”侏儒面上浮现回忆之色,咀嚼这个名字良久,摇头道:“从来没见过他,他为人如何?” 波隆转头,向比武大会会场抬抬下巴,“他就在那,你不去看看? 也不晓得他能不能重复父亲的功绩,为自己未婚妻夺得爱与美的后冠。” “看一眼,也只能知其面,难知其心。”侏儒道。 波隆想了想,道:“他性格还行,女皇虽不是顶喜欢这个孙子,却也是留在身边手把手教导长大。 别的不说,他可是激活人王冠的三重祝福呢!” “才三重......”侏儒皱起眉头。 “天父的赐福,公正;圣母之庇护,仁慈爱民;战士之铠,勇敢无畏。对国王来说,足够优秀了。”波隆道。 侏儒点点头,又问:“伊蒙可是雷戈的长子,女皇为何不喜欢他?” “那小子有点像你,很风流,十三岁就搞大宫廷女官的肚皮,关键是那女官还是伊丽侯爵的女儿,你还记得伊丽不?” “女皇的马人侍女。”侏儒道。 “就是她,本来女皇想让他娶女官的,那小子竟说他压根不喜欢她,只因为那晚月色太迷人,才情不自禁...... 你说,这是人话吗? 简直跟你当年一样畜生,都说外甥像舅,雷戈太子不像你,可他儿子真像。不仅好色,还油腔滑调,脑子灵活,嘴皮子利索。” 侏儒嘴角抽了抽,“女皇放过他了?” “怎么可能?“波隆脸上肌肉抖动几下,竖起两根手指,“足足两百鞭子,太子妃怎么哭求都没用。 打得皮开肉绽,皮眼都糊了,足足在床上躺了半年。等伊蒙王子伤好,立即被打发到君临当预备国王。” “我等会去见见那小子。”侏儒心中生出些兴趣。 “提利昂?”忽然,一队正准备回自家帐篷的骑士停了下来,其中一名金狮铠甲的老人还激动打马奔来。 “真的是你呀!”金盔下,眼泪顺着脸上的皱纹流淌、 “詹姆,你......”侏儒情不自禁上前,看着金发斑白的兄弟,也湿润了眼眶,“你老了。” 詹姆跳下马背,捶了他一下,笑道:“我都七十了,能不老吗?你不也老了? 头发花白,满脸皱纹,还这么瘦,这么黑,差点认不出来。” “舅爷。” “老太爷!” 接着又有一青年骑士,领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过来行礼。 “是泰温吧!”看到几乎是詹姆昨日重现的英俊青年,侏儒苦修二十年的平淡心境也被打破,颤动着粗糙大手,抚摸他的脸颊。 “是我,舅爷。”泰温有些尴尬,却也没躲开。 “好,好孩子,都这么大了。”侏儒踮脚拍拍泰温的肩膀,又看向一边的小不点。 活脱脱的小詹姆。 “哈哈哈,祖孙三代,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侏儒大笑。 “你们聊,我先回城了。”波隆适时告辞。 “这些年你都去哪了?”詹姆抱着侏儒道。 “四处游荡,维斯特洛、塞外、厄索斯,都去过。我甚至回过西境,只在偏远山村游荡。” “何苦呢!”看着弟弟老树皮似的大黑脚,詹姆心里很不好受,“你最爱享受的,现在......” 侏儒抬手打断他,笑道:“我真的很好,这二十年,我的心前所未有的安宁。” “你这次回来,就别再离开了,我也没几年活头了,至少等我死了,你给我送了终,才能走。”詹姆伤感道。 “得了吧,巴利斯坦都一百好几了,不一样老当益壮?”侏儒笑着跟随骑士队伍,一起往兰尼斯特的营地走去。 骑士都下了马,沉默却好奇地打量已成传说的小恶魔。 “巴利斯坦爵士是第一位突破半神的圣骑士,再过五百年,依旧老当益壮。我连圣骑士都不是,如何能比?”詹姆摇头苦笑。 侏儒眸光一闪,意味深长道:“你当然能比。” “詹姆,其实我这次回来,主要是为了你。” 等进入帐篷,侏儒让泰温带人退出门外,才小心翼翼从兜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兄长。 “什么东西......”詹姆打开布包,却看到一卷表面闪烁金色符文的羊皮纸。 “《神曲》?”他疑惑看向侏儒。 “七年前的冬天,我在荒山一株芭蕉树下避雨,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老伊蒙找了过来。” “七年前?那时老伊蒙早死了。”詹姆奇怪道。 “你听我说完,”侏儒摆摆手,“他长发长须,头发胡须都是银白色,还穿一件圣洁的白袍,好似一位神圣。 我问他——你怎么在这儿? 他却笑着反问——你为何在这儿? 我说——我在修行。 他大笑摇头,说——人间七道,你只在人间道中苦修,太慢了,我来助你一臂之力吧。 说完,他随手一抛,一幅巨大的画卷劈头盖脸落下,我似看到完全厉鬼与七重地狱向我扑来,立即从梦中惊醒。” “你在做梦?”詹姆古怪道。 侏儒指着羊皮卷轴,“醒来后,我手上就多了这东西。伊蒙应该达到一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境界。 唉,那老头好运气,直接被我老妹封圣。” 叹口气,他又解释道:“这篇《神曲》就是老伊蒙游览地狱、天堂、人间,从亡灵那获得无数灵感后,编写的一片诗歌。” “老伊蒙是学士,能写诗歌不算什么。但这篇《神曲》,记载了天堂与地狱的信息,甚至蕴含成圣的秘密。老头人不错,死了也没忘记我。” 詹姆闻言,立即好奇心大起,打开卷轴,首先看到《地狱篇之地狱第一层,十八刑狱司》...... “唰——”无尽金光一下子让他目盲,浑浑噩噩中,他似乎来得一处奇异之所在,耳边圣歌吟唱,身前昏暗邪祟,十字架前,一个身高三米的壮汉大笑着揪住哀嚎男子的舌头,使劲拉...... “詹姆,回神!“侏儒低喝。 眼前幻境,耳边哀嚎、大笑与圣歌,都消失不见。 “我......”詹姆茫然无措。 “阅读《神曲》中的文字,你的意识会跟着进入地狱或天堂。”侏儒道。 “好可怕!”詹姆骇然。 “本质上,它还是一首诗歌,只不过文字变成更直观的画面。” “这东西有什么用?”詹姆不解道。 “它不是什么魔法秘录,就和普通书籍一样,增长见识与人生感悟。说到底,修行、修心,都是一种感悟。” 见詹姆还一脸茫然,侏儒把羊皮卷重新包裹好,“你现在还不懂,等你成为圣骑士,再阅读《神曲》,应该有不同感受。” “也许,到时你能见到你早该抛诸脑后却始终无法遗忘的人。老哥,希望这本《神曲》可以帮你开启新的人生。”他意味深长道。 “我七十多岁,一辈子都看到尽头了,还有什么新人生?而且,我不是圣骑士。”詹姆苦笑道。 “泰温连儿子都有了,你还不快快皈依圣母?即便比不上巴利斯坦与老伊蒙,你只活到一百岁,也还有二十多年的活头呢!” “其实,我正准备加入圣堂。”詹姆笑道:“我已经与蓝赛尔说好,等参加完‘刀疤’伊蒙的婚礼,就在大圣堂出家,做他的徒弟。” “刀疤伊蒙?这什么破名字。“侏儒龇牙道。 “你见过他就明白了。” 侏儒点点头,“等会儿我就去找他。” “记住,《神曲》只能你自己看,可以对外人讲述诗篇的内容,但万万不能让其他人见到它的真容。 有些东西明明是出于善意被制造出来的,可一旦落在心术不正之人手中,却会化作最可怕的魔器。”他郑重道。 “嗯,我记得了。” 几个兰尼斯特在一起吃过午饭,侏儒就向他们告别。 “维斯特洛与厄索斯,我都走遍了,接下来我会去索斯罗斯。 那里有很多处于莽荒中的土著,我要度化他们,用七神的光辉清洗野人的腥膻与野蛮。 别为我担心,未来《七星圣经》中或许会有一篇‘侏儒化胡’的故事。 詹姆,保重!泰温,小提利昂,姥爷会天天为你们祈祷的!” 侏儒说走就走,非常干脆。 不过离开前,他也去了一趟红堡,见到那个据说很像他的“刀疤”伊蒙。 如詹姆所言,见过他之后,立即明白他为何有这么个外号。 那小子被他表叔岳丈砍了好几刀,直接往脸上、脑袋上劈,留下的疤痕还带诅咒——永不愈合,当耶歌蕊特伤心时,伤口就会裂开。 呃,伊蒙被发配到君临后,去北方游历了一趟,得到表叔的热情招待,然后,他偷了表叔的女儿。 瓦迩对这女婿非常满意,老岳父琼恩却差点发疯。 “哈哈哈,你小子有种,真像我!”侏儒大笑。 ...... 又三年后。 炎夏。 贝勒大圣堂外。 “你......来圣堂做祷告吗?”詹姆看着依旧高大、依旧丑陋、眼睛依旧温柔的女骑士,表情十分复杂。 “我也想加入战士之子。”布蕾妮低声道。 “你早就是被圣母赐福的神圣白骑士了。”詹姆道。 “我想......”布蕾妮糙圆脸上浮现一丝微不可查的红晕。 她咬了咬毛毛虫似的胖嘴唇,鼓起勇气道:“詹姆,我想了很多年,终于想明白一件事,骑士的荣耀,龙女王的认同,无数人对无袍铁卫的赞赏,都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 “我发现,当年押送你去君临的日子......与你相处的日子,才是我这一生中最值得怀念的记忆片段。 你在凯岩城时,我还能忍住不乱想,可你来到大圣堂这三年,我只要站在红堡塔顶,就忍不住往圣光塔的方向张望。 我,我有些忍不住了。 你七十多岁,我也六十好几,也许还能活十几年,几十年,但我怕年纪再大些后,没精力去说这些话,去做......我不想做什么,只希望能每天看到你,我们可以一起练武,一起在圣母像下做晚祷,这就够了。” 詹姆眼眶一红,莫名生出一种冲动。 “不,不够!”他上前一步,拉住她粗硬的大手,“我们还能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还有时间去做一些曾经没法做的事。” “什么事?”布蕾妮的大眼睛里有期待,也有茫然。 “让一切规矩都见异鬼去吧,我们先结婚,然后仗剑走天涯,看天下美景,见各地习俗,吃各种传统美食! 维斯特洛我待腻了,我们去找提利昂。他也是修士,让他为我们主持婚礼!”詹姆激动道。 “好,让规矩都见异鬼去吧!”布蕾妮留下两行泪,大笑着拔出守誓剑,扔在地上,然后扯掉身后的白袍。 “嗡——”她眉心金色符文闪烁,圣骑士之印崩碎。 “哈哈哈!”詹姆也脱掉战士之子的彩条披风,解除识海的圣骑士之印,大笑着拥抱高大女人。 两人搂在一起,就像拥抱了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