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章 指头叔的噩梦
高庭与君临之间,并没有完整的水路相连。 从高庭乘船,沿曼徳河往上到苦桥,接下来离船上岸,走连接“高庭—苦桥—君临”的玫瑰大道。 攸伦没法让海怪爬上陆地。 故而,伊耿与提利昂的计划是速战速决,赶在攸伦的铁舰队完成“高庭—旧镇—多恩—石阶列岛—龙石岛—黑水湾—君临城外的黑水河”航行之前,拿下君临。 也因为海怪,多恩放弃乘船——由阳戟城海运士兵到风息堡,再到黑水湾登陆君临的打算。 多恩派出四千人的沙马骑兵团,星夜赶赴风息堡。 也即是说,伊耿很快就要出征君临,而他的议政大臣,比如统帅群臣的国王之手,得在出征前确定人选。 指头叔决定去找提利昂,因为之前他向伊耿毛遂自荐,但伊耿拒绝了他。 “坦格利安,言出如山,我答应过提利昂,让他当国王之手。”伊耿这样说。 但其实提利昂只是一方面,伊耿看中指头叔的义女,看中勉强统一在指头叔麾下的谷地骑士,可对指头叔本人,他抱着绝对的警惕,与一百个不信任。 也许因为从小在洛恩河隐居,还由克林顿、亚夏拉这样的正直之人教养长大,刚进入尘世间的伊耿单纯冲动,没经历现实的毒打,但他脑子正常,不傻。 从丹妮姑姑那儿听到那么多对指头叔的“猜测”,无论信不信,他都会对指头叔保持警惕,怎可能让他当国王之手? 事实上,新婚之夜,一番酣畅淋漓的阴阳交泰之后,伊耿就开始向妻子打指头叔小报告了。 他告诉她,指头叔怎么欺骗凯特琳、背叛艾德,怎么第一次嫁祸提利昂,挑起狮狼大战;如何第二次嫁祸提利昂,搅乱本已被泰温强力稳定的七国局势........ 当然,伊耿并不憨傻,他希望夫妻一体,希望妻子看清指头叔的真面目,免得被他利用,可他也担心珊莎觉醒了史塔克的“蠢狼之血”,故而在说的时候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幸好,他现在遇到的,是被指头叔大力开发过的珊莎。 换做几年前,珊莎说不得就向指头叔报告此事了。 就像当年,艾德打算悄悄送她与艾莉亚离开君临,她却乘夜,悄悄把这事儿告诉瑟曦,导致父亲在与瑟曦的“权游之菜鸡互啄”中丢了性命。 就像当年,瑟曦说艾德叛国,她傻傻的信了,还写信给罗柏,让他赶紧来君临投降......罗柏差点气疯。 所以,伊耿基本不会任命指头叔为国王之手。 但指头叔自己不知道。 指头叔不蠢,也不自大,主要是没想到远在万里的龙女王会关注一个“小人物”,甚至把他分析的那么透彻。 ——从指头叔发迹以来,琼恩·艾林,劳勃,艾德,二鹿,老玫瑰,道郎,泰温......那么多英雄豪杰,无一人当他是威胁。 指头叔以为自己依旧有迷雾光环罩身,却不知敌人已开全图,他无所遁形。 他被敌人的信息优势碾压了。 所以,听到伊耿的推脱之言,他没怀疑,真以为提利昂是他成为国王之手的唯一障碍。 ——说实话,指头叔并非渴望国王之手那个职位,而是“国王之手”那个职位有利于他做一些事。 比如,国王之手统帅国王麾下全部兵马,他能从容安排“继承人哈利”去送死。 比如,借职位之便,拿伊耿王的利益,拉拢谷地诸侯,等哈利与劳勃艾林挂掉,他正式成为谷地之王。 比如,就像当年他担任劳勃财政大臣时,把七国海关官员全换成自己的心腹,国王之手贝里席有把握将伊耿的小朝廷也悄然掌控在自己手中。 比如,国王之手与国王同起同住,“以琼恩·艾林为榜样的七国第一好义父”更容易“关爱”乖女儿珊莎...... 国王之手是指头叔做某些事的阶梯,而非目的。 他找上提利昂,本虽没十分把握能说服对方,但也觉得自己成为首相,真的对侏儒最有利。 因为,强大的兰尼斯特才是他算计的对象,伊耿登上铁王座后必然残破的兰尼斯特,反而是他保护的对象。 指头叔的战略就是:除自己,不允许其它势力一家独大,谁大就打谁,谁小就扶谁。 只有平衡,才能维持长久的混乱! 除非有一日他自个坐上铁王座,否则,混乱将是指头叔永恒的追求。 好不容易,指头叔对提利昂真诚了一回,却好心被当成驴肝肺。 “小恶魔不能留了,他对我的恨意太深,人又太聪明!” 心中做出这样的决定,指头叔龇牙咧嘴灌下一大碗罂粟花奶,迷迷糊糊睡去。 这一夜,他睡得很不安稳,浑浑噩噩,意识不清,晃晃悠悠,似乎不是睡在舒服的羽毛床上,而是被挂在马上颠簸前行。 他想睁开眼,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眼皮却有千斤重,心头如蒙上一层浸过冰水的沉甸棉被,又沉重,又冰寒。 奇怪的梦魇困扰了他很久很久,似乎过去一万年,一道朦胧的红光靠近,驱散眼前沉重到绝望的黑暗。 茫茫然睁开眼,小指头意识渐渐回归。 刹那间,无尽痛楚,如海潮般将他淹没。 全身各处竟无一处不痛。 “呃啊,奥斯威尔?”他呻|吟着呼唤自己忠心的仆人。 “呼呼呼......”没有人应答,耳边只有激烈的风啸与衣袂飘动的声响,就好似他正躺在巨龙后背上高速飞行。 “我这是在哪?”寒风中的雪花落在脸上,一个激灵,指头叔清醒过来。 “鹰巢城,月门厅?“猛然间,瞥见身边风雪灌入的巨大窟窿,指头叔瞬间明白了自己的位置。 他可是这座雄伟城堡的主人呢! “你们是谁,为何能悄无声息把我带上鹰巢城?”指头叔拢了拢身上的破旧腥臭的羊皮毯,眼神锐利,似乎要把煤油灯后方的人物看个清楚。 但他失败了,那是个斗篷人,厚厚的斗篷遮住他大半面孔,仅留下一个死人般惨白干枯的下巴。 下巴动了。 “亲爱的...你连我...都不认识了?” 那是地狱魔怪才能发出的声音,不辨男女老幼,如刀刃在玻璃上使劲摩擦,让人心烦意燥,脊椎发冷。 “你是谁?掀开斗篷让我看看,到底是哪位好朋友在与我开玩笑。”指头叔撑着身子,强忍身体各处的痛楚,警惕往后挪动。 “他还能动......米亚,让他不能动。”斗篷人按住喉咙,声音渐渐流畅,不再磕磕绊绊。 立即有一高大身影沉默着从黑暗中走出,那是一名年纪二十出头的女子,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宽阔厚实的肩膀,参差不齐的杂乱黑发,深蓝色的眼睛,粗糙的皮肤,不丑不美,很爷们的一个猛女。 “米亚·石东!”指头叔惊呼出声,“你怎么在这?对了,凛冬来临,鹰巢城封堡,只有你留在这看守——” 一言未了,高大女子便从身后举起一柄钝头锤,奋力夯在指头叔的膝盖上,“咔嚓!” “嗷呜————”指头叔抱着膝盖凄厉嚎叫。 “嘭!“米亚又一锤,侧击,击中指头叔左臂。 如同折断甘蔗一般,发出一声脆响,然后指头叔开始翻白眼,疼痛让他几乎失去意识。 米亚回头望向斗篷人。 斗篷人轻轻点头,米亚提着凶器退后几步,重新没入黑暗。 指头叔面色苍白如纸,额头布满豆大的汗珠。 他双眼赤红瞪着斗篷人,嘶哑道:“你,到底是谁?是不是提利昂,他收买你们暗杀我?” 斗篷人左右看看,似乎觉得厅内不够亮堂,才让对方到此时还没认出自己,便也不答话,只自顾自点燃墙壁石洞内的火盆。 然后,她俯下身,凑到指头叔跟前,几乎面贴面,拉下斗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一瞬,指头叔扭曲着脸,嘶声哀嚎。 指头叔一辈子的惊呼加起来,也没这一次持久;一辈子的恐惧加起来,也不如这一次分量重。 石心夫人把布满豁口的脸颊贴在指头叔苍白的俊脸上,低低地说:“你不是...一直想要我吗?” ——我要的是15岁的花季处|女凯特琳,不是你这个老怪物! 你毁了我的梦! 指头叔叫着叫着,竟又恢复理智,开始了正常人的思维。 “凯特琳,你,怎么没死?”他努力不去避开那腐尸般的触感,强笑着问。 “死了,死过一遍,在河里泡了几天,鱼儿啃我的肉,螃蟹夹我的头发,幸而伟大的光之王怜悯,让我又活了过来。” 石心夫人的声音如同从街头老乞丐肚里拉出来的蛔虫,黏糊糊的、硬生生的,往指头叔嘴巴里钻。 胃酸翻涌,几欲呕吐,呕吐物冲入嘴巴,指头叔又硬生生把它咽了下去。 “太好了,凯特琳,你能活着,太好了!”指头叔喜极而泣。 泣,是真的泣。 面上在哭,心里也在飙泪。 ——连死了几天的人都能复活,这见鬼的不真实世界(相对于学城的“真实世界”),让我们这些靠智慧吃饭的人怎么活啊! 指头叔饱读学城名著而建立起的科学世界观,正在崩溃。 “是啊,能活着再见到你,太好了。”石心夫人叹道。 “凯特琳,你听我说!” 手臂和膝盖都被砸断了,指头叔再有城府,也不会真以为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糊弄过去。 “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会向你一一解释。”他急忙说。 ——也不知她复活人时,有没有被拉赫洛增加些智慧,如何没有,那只要给他开口的机会,今日之危局未必不能糊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