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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霸总文学里当家庭医生 第14节

    沈亭州哄了半天,才将许殉从被子里哄出来。

    他拿体温计给许殉重新量了一下体温,还是39c。

    怕这么烧下去会对身体机能有损伤,沈亭州提议,“打一针退烧针吧?这样降温快。”

    听到打针的许殉,再一次将自己往被子里埋。

    沈亭州又好笑又无奈地摁住许殉,退而求其次道:“这样好不好?我先给你擦一遍酒精,看能不能退烧,如果半个小时还是39°,那只能打退烧针了。”

    许殉仰面望着沈亭州,“嗯”了一声。

    沈亭州又说,“药还是要吃的。”

    顿了一下,沈亭州:“我尽量少给你开点药。”

    许殉还是有些不情愿,但最终点了一下头。

    沈亭州剥掉许殉上衣,用沾过酒精的纱布依次在许殉耳侧、颈部、左右上臂等血管丰富的部位擦拭。

    手下这具身体修长匀称,肌肉线条流畅结实,已经看不到过去单薄嶙峋的模样。

    沈亭州第一次见许殉时,他还叫许旬。

    名字是后来改的,虽然许殉没说为什么要改,但就字面来看还是很好理解的。

    旬,寓意一个人有见识,成熟稳重。

    那场车祸将给他起这个名字的人、他的人生、他的健康,以及对未来的期许全都殉葬了。

    从医院出来后,许殉的身体没有恢复,双腿需要漫长的复健才能下床走路。

    沈亭州就是在许殉复健时被人介绍过去的。

    他俩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绝不算美好,沈亭州向他自我介绍,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床上的许殉相当冷漠,“等我明天还能见到你再说吧。”

    这是一句挖苦,也是一句事实。

    因为在沈亭州之前,已经换过七八个医生。

    这些人要么是被许殉赶走的,要么就是受不了他古怪恶劣的脾气自动离职。

    那段时间的许殉,刻薄至极。

    当时他的营养师是个德、英混血,简直是捅了秃头窝,年仅二十七发际线就非常美丽了。

    许殉侮辱人很有一套,“你比其他人最大的优势,不是能做出这坨难吃的东西,仅仅只是不会在菜上留下头发。”

    营养师:……

    复健师第一天来这儿工作,为了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说了不少鼓舞励志的心灵鸡汤。

    许殉冷冷道:“我是瘸子,不是傻子。”

    复健师:……

    许殉见谁怼谁,导致身边的工作人员战战兢兢,越是这样越容易出错,然后……被他阴阳怪气。

    饶是内核稳定的沈亭州,在这种高压的环境下都会犯一些小错。

    每到这个时候,许殉都会幽幽地问,“你真是医学院毕业的?”

    沈亭州:嘤。

    如果再犯,哪怕只是不小心撞了一下他打点滴的架子,许殉都会来一句,“你们兽医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沈亭州:……

    沈亭州也是有脾气的,当即回道:“580.”

    许殉看了过来,“你记错了吧?”

    沈亭州一时没反应过来,“嗯?”

    许殉:“280才像你能考上的分数。”

    那天回去后,沈亭州半夜惊醒了一回。

    这小王八蛋!

    他高中在考场大杀四方时,许殉还在啃高一的书本呢。

    但沈亭州也只能在床上扭成蛆,毕竟这小兔崽子是他的甲方。

    现在小兔崽子变成许先生,剪短了头发,也收敛了脾气,完全看不出过去的影子。

    许殉似乎睡着了,沈亭州停下擦拭的动作,拉过被子替他盖上。

    抬手摸了摸许殉的额头。

    还是烫的。

    沈亭州叹了一声,正要抽回手,许殉不舒服似的拧了一下眉,拽过沈亭州的手重新搭到自己的额头。

    沈亭州不知道他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一时没敢动。

    许殉阖着眼睛,头发凌乱铺散,高眉弓薄嘴唇,任谁看了都会道一声好皮相。

    但沈亭州只想笑,因为陷在柔软被褥里的许殉,好像在月子里的猫。

    虽然体型很庞大,不过那种感觉很像。

    以前的许殉可没这么讨喜,嘴巴特别毒。

    沈亭州保持这个姿势两三分钟,还是没忍住撸了一把许殉的头发。

    -

    晚上吃饭时,许殉的烧已经退下来,但人还是没有精神。

    吃了几口,他就把碗筷放下了。

    沈亭州侧头看去,“怎么了,不舒服?”

    许殉把眼睫一垂,低咳了两声,面色潮红,透着一股柔弱不能自理的气息。

    沈亭州顿时父爱爆棚,给他盛了半碗汤,“喝一点汤吧。”

    许殉这才重新端起碗,默默喝着汤。

    沈亭州又给他夹了几口青菜,他也都吃了。

    吃饱之后,许殉虚弱地窝进被褥里,一直频频揉太阳穴,沈亭州见状帮他按了几个穴位,缓解头疼。

    看着温顺躺在自己膝边的许殉,沈亭州都觉得不可思议。

    以前许殉越难受脾气越臭,相应的嘴巴也会比平时毒辣好几个档次,哪里像现在这么乖?

    他正感叹着,管家走过来,“沈医生,喝杯茶吧,感觉你会喜欢。”

    沈亭州双手接过来,“谢谢。”

    管家站在一旁盯着他,沈亭州只好喝一口,“确实好喝,很清香。”

    管家微笑,“是绿茶。”

    许殉睁开了眼,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管家。

    对方毫无察觉似的,继续跟沈亭州闲聊,“沈医生喜欢的话,走的时候带一些回去。”

    沈亭州忙摆手,“不用不用,每次来都要从这里拿东西,太不好意思了。”

    管家:“不用客气,家里还有很多呢,我们家少爷喜欢用茶泡澡。”

    沈亭州:……

    所以他喝的这茶是许殉要泡澡的?

    似乎看出沈亭州的纠结,管家说,“泡澡的茶不是这种,是西湖龙井,它的茶味更浓郁。”

    沈亭州不懂,但大为震撼。

    这难道就是有钱人的生活?

    -

    沈亭州走的时候,管家拿了两盒绿茶送他。

    茶是非常好的茶,虽然沈亭州很少喝,但他姑父爱喝。

    管家果然热情好客。

    隔天一早,沈亭州原本想再去看看许殉,顺便撸撸猫,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他临时接到了工作电话。

    沈亭州开车去了第二个雇主家。

    开门的是宋青宁,他穿着浅色居家服,眉眼清秀,看起来很像清澈的大学生。

    单看这张脸,绝不会有人想到他结了婚,还有俩个已经成年的继子。

    宋青宁刻意回避跟沈亭州视线接触,低声道:“沈医生。”

    沈亭州冲他点点头。

    客厅传来一个爽朗的声音,“是沈哥来了吗?”

    说话的是雇主的弟弟李牧野,今年读大二,跟周子探那种假狼狗不同,他是当下流行的真狼狗。

    五官俊朗英气,性格直率真诚,很轻易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

    看到李牧野这个阳光开朗大男孩,沈亭州也觉得神清气爽。

    看看,多么正常的弟弟!

    沈亭州走过去,为李牧野检查脚踝。

    他俩还蛮熟的,沈亭州说话也很随意,“这次怎么受的伤?”

    李牧野气恼道:“在体馆打球,碰上一阴货,我灌篮时他居然垫脚,真孙子。”

    沈亭州:看看,多么正常的男大生活。

    宋青宁不懂篮球,“什么是垫脚?”

    沈亭州跟他解释,“就是投篮或者起跳时,对方故意把脚伸过来。这样很容易扭伤脚踝,严重的话可能会葬送运动员的整个职业生涯。好在牧野这次没伤到骨头,只是普通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