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无处可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的我。

    然后我在图书馆被他们堵住了,我只能无语的任他们打骂。

    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这很让人迷茫。

    让我迷茫。

    然后那家伙突兀的出现了。

    他出现,帮我挡了拳头,接着疯了一样的冲上去一拳又一拳的揍着刚刚打我打的最凶的人。

    我是头一次看他这么愤怒,他那时就像是护犊子的母兽。

    不要命似的疯狂和愤怒。

    然后我瞬间明白了。

    同性恋?

    异性恋?

    我不用去烦恼。

    因为我只喜欢他一个。

    我只贪恋他的一切。

    只可惜,我不可能得到这个机会。因为把他拖下水,我做不到。

    第6章 番外二

    他为我揍人那天之后,我们之间似乎又回到了以往的平静。

    只不过,不一样的是主动疏远对方的变成了两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疏远我,但我也不会在靠近他。

    这样安安份份的要临近毕业。

    我母亲受老一辈观念的影响,一直唠叨着说让我毕业了之后和我哥哥一起下海经商,接着要给我相一个门当户对的精明的女人。

    我终于受够了。

    忍了那么久,我单纯的以为我可以渐渐戒掉我对那家伙的贪恋。

    可是这个瘾永远也戒不掉,我的远离只不过是把这种需要变得更深,更明显而已。

    高考结束那天,我直接告诉我父母,我不喜欢女人。

    我喜欢男人。

    但我没有告诉他们,我喜欢的,只有一个。

    不出所料,我那军人出身的父亲把我打了个半死,而我那个精明能干的母亲已经把我踢出了户籍。

    他们这么做,是因为家里还有一个长子,所以绝不允许出一个同性恋败坏这个家的名声。

    我不在乎,反正他们都不理解。

    他们不理解我的这种感觉,到底有多折磨人,他们不理解我对那人到底有多难以割舍。

    那天晚上,我带着仅仅十块钱离开了我住了九年的家。

    而我不打算告诉那家伙发生了什么。

    就这样,让他忘记我好了,不要再见面好了。

    在街上游荡到凌晨着,我已经打算好之后该怎么做了。

    我要离开这个城市,去外面找商机。

    我应该,不会想要回来了吧·······

    我开始漫无目的地散起步来,每一个地方都是我和他一起留下痕迹的地方。

    最后,我站在曾经和那家伙一起捉萤火虫的田野边问着自己。

    可以做到吗,我可以离开么?

    可惜,我并不是就这样离开。

    我再次偷偷回到了那个不再属于我的家,小心翼翼地爬上了三楼,进入了我曾经的卧室。

    我拿走了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我偷偷拍下来的,那家伙的照片。

    拍摄地点是在那家老咖啡店,那个时候我们刚初中。

    照片里他正捧着那个瓷杯,有些惊讶和腼腆的看着镜头笑。

    那天,咖啡店里摆放的是火焰百合,那花就摆在那家伙的身边。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家伙格外的适合这种花。

    带着这张照片,我离开了。

    从此,我就要一个人,在另一个地方没有这家伙的地方,为了死而活着。

    莫名的讽刺。

    这就是人生?

    这就是我的那些情感永远不能重见天日的人生?

    人为什么要活的这么累。

    我只不过是爱上一个人而已,为什么要被看不起。

    我嘲讽的笑了。

    比起爱过的人,那些永远不会爱的人才是最可悲的。

    只可惜,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或者说,他们不懂。

    他们不懂,爱根本没有什么对错。

    ········

    来到新城市的我立马开始不要命的赚钱。

    但在外面一点点从最底层开始挣钱,真的比我想象中的困难很多。

    因为我没有大学文凭,只能拿着个普通高校的毕业证磕磕碰碰的到处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曾经在大街上过过夜,也曾经因为和流浪汉强地盘,而被他们的小团体通缉排挤。

    这些事情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我当时竟然忍下来了。

    快递员,牛奶工,群众演员,服务员······

    不同的店,不同的地区。

    我一共换了五十八份工作,有段时间我一天下来可以打四份工。

    可我也再也没有和那家伙联系过。

    其实我也不打算再联系了。

    我觉得,我可能已经走出了那家伙的迷宫,时间和分离已经让我变得不再在乎他了。

    我在想着,现在是时候把我认为的爱丢掉了。

    最好不要再找回来。

    于是我把那张带着的照片,随意的塞进了什么角落,不再去寻找,渐渐淡忘。

    就这样吧,这样也许是最好的办法。

    我更加卖力专注的赚钱养活自己。

    到第三年的春天,我才终于安定了下来。

    我在一家餐馆,从服务员爬上了经理的位置。

    也许是因为老板是个外国人,而在他眼里我这种处事圆滑的人比较适合经理这个职业吧。

    这老板也不大,他只比我大一两岁。但他看起来比我还要年轻。

    他是日美混血,听说成年后就离开了抚养他的家庭来到这里。

    我真正对他有深刻印象的是,那天他一次和我聊天,谈到了恋爱的事情,而他腼腆的笑着说他喜欢男的。

    我盯着他的笑脸,最后匆匆忙忙的结束了对话,跑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那是我头一次在人前狼狈不堪的逃跑。

    那张照片我其实一直都知道放在了哪里,我根本········

    根本就忘不掉。

    刚刚那个老板的笑,和那家伙给我的感觉几乎一模一样。

    不是他们俩的脸有多相似,只是那个瞬间有一点点他的重影。

    可这一瞬间的相似,我也可以看上这么久。

    攥着那张已经变黄变旧的照片,我想了好多好多。

    三年了。

    不知道那家伙报了什么专业啊,不会是教师吧,虽然他人很好,可是平时不说话,总给人一种木头的感觉。

    不知道他有没有变高了,那家伙高一就一直停在尴尬的一米六九,经常被我嘲笑。

    不知道·····

    不知道他没有我在,过的好不好。

    我再次自嘲的笑了,这种问题我没有资格问。

    我们其实连死党都算不上,父母之间也不算什么真正的好友,他们最多也只是看到了相互打个招呼。

    我们只不过是同一天出生,同一个班,住在同一栋居民楼。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