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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那日雨势甚大,可能其他人并未注意此点。依此看来,此案未必简单。” 蒲风看推官丁大人听得若有所思,照着刚才想的继续道:“请允许学生询问下检验此案尸体的仵作,死者的死亡时间当真为昨日巳时?” 丁霖默许。 仵作不乐,“方才不是说了,昨日天气异常,本来像是这样的六月天,暴尸在外又晒又热,尸僵的速度就会大为加快,但是昨日忽降暴雨,之后又忽然放晴暴晒,便不能通过尸温尸僵断定,我们也只能确定一个大致的时辰。且验尸的时候尸斑已经开始出现,也的确是死了两个时辰才会如此。” “那么,除了腹部的伤口,死者身上真的没有其他伤处?或是有没有可能中了毒,或是被人掩了口鼻的迹象?” “绝无伤处!死者口唇无紫绀,身上孔窍也无异常红肿出血,哪里有什么中毒的迹象。”仵作哼道。 “堂下之人,你到底想说什么?”丁大人不耐烦。 蒲风皱了眉,这样一来这事就奇了,张壮老母说他是昨日辰时起出的门,那时人还好端端的,且尸体上没有创伤,也没有被人下毒,如何能陷入昏迷任人砍伤?除非……蒲风一惊,沉声道,“他早就死了!” “你说什么?”丁大人的眉毛皱成了一团。 “学生猜测,或许在陶刚撞到张壮之时,他就已经死了!” 此语一出,堂下一片噪杂,众人大惊。陶刚本来已认命是自己倒霉误杀了张二条,听了这话也立刻高声喊冤起来,顿时各处乱作一团。 一声惊堂木。“肃静!”丁霖大怒,花白的胡子都立了起来,“你若是敢扰乱公堂,本官必不饶你。” “学生不敢。”蒲风嘴上应着,脑子里开始飞快过着所有的疑问,发现所有问题都聚集在张壮身上,而他的尸体正在身旁,或许任由自己这样猜测下去永远没有答案,只有再亲自检看尸首才能破解疑惑。也怪不得李归尘问她怕不怕尸体,这人不忍心陶刚含冤,却把自己踢出来,真是坑人。 “此话虽然听起来过于耸人听闻,不过只要解决三点便可说通:一者,缘何尸体可以站立路旁?再者,尸体被撞怎会大量出血——人人皆知人若已死,血液自然不流通,怎会大量出血?最后,尸体遭人设局栽赃到底留下何蛛丝马迹? 如仵作言,尸体死亡时间难断,也听闻捕头言说尸体周围泥土平整,故在官府收尸前无人经过,那么此案案发后,死者尸身上的衣服杂物必然会留下什么关键证据。请求大人准许再次验尸。”蒲风语速极快,生怕谁将她的话打断了去。 “这……”推官大人明显有点为难,不为别的,此地毕竟乃是京畿,若是真如蒲风所言是个杀尸奇案必然轰动一时,到时惊扰到朝里,这能捉到真凶还好,若是成了无头公案,怕毁了自己的前程。且本来陶刚自己都要认罪了的,现在只要将这蒲风驳斥一番,就按陶刚意外杀人论处,于法理流程上,并无不妥。那陶刚又罪不至死,到时候酌情轻判,皆大欢喜岂不更好。 然而丁霖这一番心思蒲风半点不知,她低头跪着,偷偷瞟了一眼身边的尸首,张壮的手露在单子外边,勾成爪状,指甲呈泛着苍白的灰色,有些不自然的变形,直看得蒲风头皮发麻。 她长这么大还没怎么仔细看过死人,刚才那句不怕明显是随口胡说而已。她看着丁大人沉默,只是以为大人忧心无人可用,遂心生一计道:“学生的房主乃是鄙人至交好友,精通医术,熟知人体结构肌理,对这验尸之事也是粗通一二,不如请大人传他来验尸,足显大人英明。” 张渊听闻复而大笑,拿扇柄一拍李归尘的背,“这小子有两下子。” 李归尘挑眉,看着堂上跪着的小小背影,和膀大腰圆的庄稼人陶刚比起来仅小小一点,只觉这丫头不但胆子大得很,还有满口吹牛皮的好本事,实在有趣。 他自知尸体必然是要复验的,且不同于一般敛验,而是要剖尸来验,可惜此法过于骇人听闻,超乎检验规程。而丁霖此人,为官倒也算无功无过,混了几十年官场,还是个小小推官,也足见此人行事畏首畏尾,基本上没什么大的政绩可言,而如今一见,更知此人十年来是无甚长进。可就算他不认识今天堂上这位丁大人,也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当堂呕出来早上吃下的大白馒头。 蒲风是聪明,也知道拿自己当挡箭牌,可惜她还太小,不懂什么是官场。 就像年轻时候的自己。 丁大人的忍耐果然到了极点,“一派胡言,鬼话连篇!本官念你是个读书人,年纪轻轻,不与责罚你。此案案情明确,证据确凿,你那番胡言乱语连自己都无法证实,如何叫人信服?公堂断案,岂可如儿戏?陈仵作技艺称优,家中数代任此职,岂是一乡野郎中可能比拟的?你也毋需多言,速速退下,再敢妖言惑众,棍棒无情。” 蒲风不服,无奈已上来两个衙役拽着她直接拖下了堂去。 李归尘想要扶她起来,却被她一把挣开。蒲风生小孩子气似的撑着地面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浮土,气鼓鼓地挤开人群走了。她临走时嘴里还嘀嘀咕咕咒骂不休:“昏官,草包……” 张渊拿扇子拦住了李归尘,“别追。年轻人,你越劝他,他越来劲。” 李归尘摇摇头,会心一笑,只叹道:“这堂上大人实在是不走运,刚撵走了一个挑事的,马上还得摊上了一个找事的。” 张渊装作听不懂的样子笑了笑,随即拿扇子指了指李归尘的心口道:“我还以为你这家伙日日里琢磨着怎么攒钱跟我去香雪阁,心思早用得尽了。我哪敢挑事,公事公办,公事公办而已。” 李归尘只是挑着嘴角,倒看不出是个什么心情。 堂上宣判,六月十四南郊河堤村张壮被误杀案件,凶犯陶刚因与死者曾有金钱纠纷且在当日发生冲突而过失杀人,念在初犯,不与死刑论处,处以笞刑,流放十年。 陶刚本认了命真是自己误杀了人,方才听了蒲风的话却愈发觉得昨日见到的张二条的确古怪,不由得心下愈感冤屈:若是自己的确是与人争斗也便罢了,可他昨日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何来的杀人之事? 无奈身边衙役支会于他,现在认了,无非受点皮肉之苦,若是喊冤,一无明白佐证,到哪也没用;二来交由大理寺受审又得扒一层皮,可能就不单单是挨打流放这么简单了。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如认了好。 陶刚本是个五大三粗的庄稼汉子,现在却哭得抽噎不止。面前是一纸供词,身后是哭到昏厥的媳妇还有年幼无知的孩子。 无路可走。 “我,认罪……” 退堂声中,围观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