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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声响。 何初阳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无端低沉起来。他开始觉得自己很无聊,很造作,明明百度就能解决的事情,或者明明就可以不要参与的无聊活动,偏要这么煞有其事地去找他,不知道梁亦庭是不是心中也很意外? 过去不知道多久,手机重新传来了消息提示音。 梁亦庭:之前我在美国的时候看过一篇短篇,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刚才去搜了下翻译版 梁亦庭:,你听说过吗? 何初阳放下筷子,回复道:没有。哪句话? 又过了一会儿,梁亦庭才发了一句话过来——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却又收回手。” 何初阳看着那句话,直到手机屏幕暗去,他才回过神来,重新点开微信回复消息。 何初阳:为什么是这句?看不出来你是这么感性的人 梁亦庭:不知道,在看那篇的时候,就莫名记住了这句。你认为呢? 何初阳:嗯,挺好挺文艺,就它了 梁亦庭:不是,我是问,你认为爱是什么? 何初阳:哈哈哈,怎么突然讨论这么深沉的话题,我不知道啊 梁亦庭:没有喜欢过什么人? 何初阳打了一个“有”字,想了想又把光标移到最前面,加了个“没”,手指在发送上想要按下去却又停了下来,又把第一个字删去了。 最后,他把仅剩的一个字也删去了。 他最终发了可有可无的四个字过去:不记得了。 梁亦庭半晌都没有回复,何初阳本以为自己这么敷衍的回答,对话应该就这么结束了。但是没过多久,梁亦庭又发了一条新的信息过来:说起书店活动,我突然想起来,有一次小学暑假的时候我还在学校边上的新华书店遇到你,那次我们要买同一本老师要求的课外书,只有最后一本了,你还让给我了。 何初阳惊讶地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毫无印象。他不由回道:几年级?我完全不记得了! 梁亦庭:。。。 何初阳:不是,是真的不记得了。。。。。 梁亦庭:那上一个是假的不记得? 何初阳被噎住,硬着头皮回:年纪大了记忆力衰退,真的是都不记得了 梁亦庭:是吗?小学三年级的事我还记得那么牢,好像有点不公平 何初阳:对啊,为什么你还记得! 梁亦庭:因为你当时说,书可以让给我,但是我要说句好听的 何初阳脑子都快搅成浆糊了,也没想起这一幕来,他半信半疑地问:你别诓我吧,我小时候哪是这样的?? 梁亦庭:我也觉得你可能是什么电视剧看多了。 何初阳:好吧。。。。那你说了什么我就把书让给你了? 梁亦庭:我说,全班我最喜欢你。 何初阳差点想把自己脑子挖出来翻翻看了,梁亦庭小时候居然对他说过“喜欢你”这三个字,而他居然完全记不起来。 何初阳:你小时候居然就如此花言巧语!!! 梁亦庭:[大笑] 两个人聊了一阵小学时候的事情,何初阳才突然想起梁亦庭应当不是和自己这样无所事事的。他问了一句,梁亦庭果然说自己刚回到酒店,等会儿还要继续加班。何初阳有点后悔自己拉着他聊了这么久,怕是耽误了他不少时间,便主动结束了这番聊天。 何初阳回到“浅草书屋”的公众号界面,点开活动,把梁亦庭刚才发给他的那句话发送了出去。 换了新的环境新的床,何初阳本以为第一个晚上他会失眠。 但是可能是一天下来干了不少体力活,他躺到床上之后,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他梦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偷,有一天翻过一堵玻璃围墙,闯进了一间客厅里。 深灰色的柔软沙发上,坐着一个人,看到他的闯入丝毫没有惊慌或讶异,只是对他笑着招了招手。 他便突然觉得自己有点累了,随着那个人的招手走了过去,在沙发的一角蜷缩着躺了下来。 那个人想要坐得靠近些,他却惊醒了,防备地看着对方,手里握着一把尖刀。那个人若无其事地抚摸他的额头,温柔地让他住下来。 他的敌意和偏执在一天天被卸去,他感到不安,想要悄无声息地离开。 然而他发现四周的玻璃墙已经变得十分高耸,那个人笑着走过来,告诉他走不了了。 “这是我筑起来的墙。”那个人凑到他的耳边,“本没有人可以进来,而你进来了,你就不能走了。” 他抬起头,凝视着那人被黑色碎发微微遮住的清亮双眸,突然问道:“你认为爱是什么?” 那个人在他耳边低语:“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爱是……想触碰却又收回手。” 大概是几年来工作日的作息太规律,何初阳第二天一大早还是醒了过来。 不再有闹钟的声音,不再有其他人在屋外走来走去的声音,只有太阳一点点升起,将窗帘晒得越来越明亮。 何初阳有一瞬间无法清醒地看着天花板,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何处。 这是一个本该繁忙的周一,而他可以安心地睡个懒觉,可以慢悠悠地出门吃一份早点,然后有一天无人打扰的闲暇的时光。 可是想到这一些,他竟不觉得踏实,也不觉得有所期待。 何初阳翻身下床,想了一会儿才想到今天可以做的一件事——去领书签。 昨天在门口宣传活动的店员今天依然站在门口,他看到何初阳的时候笑着打了个招呼,显然还记得他。 何初阳说:“我昨天晚上参加活动成功了,书签今天可以领么?” 店员抓了抓后脑勺,有些不确定地说:“昨天晚上啊……不知道有没有这么快做好,不过做起来倒是不麻烦,要不你进去直接问一下好了,我们店长在里面。” 何初阳点点头,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书屋的店长是一名看起来30多岁的女子,穿着一袭长裙,下巴上有一颗痣,笑起来十分有风情。她怀中抱着昨天何初阳在门边见到的那只猫,听闻何初阳的来意,笑着把猫放到了地上,转身向柜台走去,“今天一大早就做好一批了,应该有你的,来跟我核对一下手机号吧。” 何初阳报上手机号,店长翻看了一下电脑,抬头道:“有的哦,稍等一下。”说罢她弯腰在柜台后的抽屉里翻找了一阵,然后抽出一张系着红丝带的深蓝色卡片递给了何初阳。 书签的质感尚可,外观比较简单,上头除了几排文字,就只印了一朵黑色的兰草。 店长介绍道:“凭书签来我们店里买书,大部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