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第29节
第36章 金丝肉松 食店生意忙, 阿青阿蓝他们脱不开身,只在酒楼刚装修的时候来帮过几回忙,因此还没见过酒楼的真正全貌。 坐在马车上的沈小七正闲谈八卦, 忽然瞥见什么东西, 住了嘴,从窗子探出头看了一眼, 感叹道:“那边好像新开了座酒楼,真好看啊。” “我们的酒楼肯定也这么好看!” 阿青闻言也向窗外看了一眼, 片刻收回目光,幽幽道:“你要不要看看牌匾上的字?” 沈小七十三四岁出来做工, 错过了学堂入学的最佳年纪,并不识得太多字, 但对“林氏食铺”四个字早已铭记于心。 他眨了眨眼, 扭头又看了一遍,回过头来不可置信道:“这……这居然是我们的酒楼!” 上次来时酒楼大门刚拆下来, 空洞洞地映出内里同样断壁残垣的胡床案凳,看着就漏风, 根本没有现在这般美观大气! 鳞次栉比的铺子中间,一座七八丈高的三层酒楼高高矗立,青墙黛瓦,飞檐斗拱,彩楼欢门富丽热闹, 四只玻璃栀子灯高高悬挂, 不远处几棵杨柳就成了这万花丛中一点绿,悠悠地随风舞动枝条。 不光是沈小七, 连阿青都有些惊喜:“确实好看。” 阿蓝却扑哧一声笑出来:“小郎君起名字还真是从一而终。” 林稚心虚地咳了两声。 几个人下了马车, 把杯盏碗筷、食案木凳以及各种蔬菜水果拿出, 该放大堂的放大堂,该放庖厨的放庖厨,忙碌一番,这才背着包袱去了一楼后头的屋宅。 屋宅不大不小,和土豪人家前后几进的大宅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但对于在春风楼的小住间里挤了两月的四人,已经算是很豪华了。 一路上,沈小七翘起的嘴角就没下来过。 林稚给他们展示宏伟蓝图:“地下有个地窖,今年冬天储冰,明年夏天就可以吃冰饮了。” “竹架这里就种些葡萄,正好可以顺着架子爬上去,到时一串一串地垂下来,还能避暑遮荫——哦,竹架上还能挂腊肉和蒜辫。” “旁边那块栅栏圈起来的地方,我打算养些鸡鸭。你们意下如何?” 说到这里,林稚顿了顿,感觉自己有点像个画饼的领导。 看得出来,其他人已经完全沉浸在他所画的“饼”里了。沈小七一脸向往:“我当然没意见!都听阿郎的。” 阿蓝想了想,道:“养些雏鸡是不错,不过鸭子大多要下水,比较麻烦,小郎君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林稚确实没想到这点,笑道:“还是阿蓝的经验丰富,我根本没想到鸭子下水这件事。那就养些鸡或者鹅吧,不养鸭了。” 等他有了像孟少卿家那样临湖带池的大宅子,再养鸭子也不迟。 屋宅内室的大小面积都差不多,不存在什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几个人领到心仪寝室,吃完饭后,都早早地去新卧室里躺着了。 林稚却在屋内写字。 明亮的烛火旁,一张张烫金雕花的请帖格外显眼,而比请帖更引人注目的是上方清新隽永的字迹,以及那只白皙修长、正握着宣笔写字的手。 他打算办一场温居宴,给酒楼热热场子,添些人气儿。 曹婆婆和李四郎自然不用说,胡大郎和赵二娘也请一下吧,孟淮安也要给写上一封…… 孟淮安知道此事,程令宜也就知道了;程令宜知道,程砚清肯定也逃脱不掉;他们两个人都知道了,大姐程朝云自然也会知晓。 原本林稚还在犹豫要不要邀请前任房东、现任竞争对手程大娘子,现在倒是不必纠结了。 写上,统统写上! 直到最后一张请帖。 他想了想,还是认认真真写了一封,寄给孟琼舟。 翌日,客人们陆陆续续赶到。 赵二娘送来几棵发财树当作贺礼,巧的是胡大郎送的也是发财树,两人抱着三棵发财树站在门口大眼瞪小眼,最后还是林稚上前说“一层楼放两棵正合适”,这才给解了围。 程朝云没来,托两个弟弟送来一幅“流水生财”的水墨画;曹婆婆依然送肉饼,李四郎依然送茶叶;孟淮安则给他带了一个巨大的花篮。 从他手中接过花篮,林稚道了声谢,没忍住问:“孟少卿今日不来吗?” 孟淮安收回和程令宜友好交流的眼神,回过神来,一拍脑袋,“差点忘了!” “兄长昨日和魏廷尉去了建康断案,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林稚有点笑不出来:“建康?”他喃喃道,“那恐怕要好几天才能回来了。” 孟淮安安慰他:“小郎君放心,兄长说了,到时候会亲自来送上祝贺。” 差不多快到正午,一道道精美菜肴端上了桌。菜还是那些菜,但或许是换了个更赏心悦目地方的缘故,感觉味道都提升不少。 程砚清和程令宜毫无作为竞争对手的自觉,“酸菜鱼最好吃”、“明明藤椒鱼片最好吃”、“都好吃行了吧”…… 林稚终于知道为什么程朝云没来了。 吃饱喝足,人们心满意足地扶着滚圆的肚子各回各家,沈小七和阿蓝打扫战场,林稚也没闲着,在后厨和阿青研究鱼片粥。 既然开了酒楼,原先的食单自然要进行一番改进,先从比较简单的朝食开始。 自从上新了水煮鱼片这道菜,林稚便和小御街那鱼贩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快到立夏,气温有所回暖,鱼贩每日网上来的鱼多了不少,价格也不贵,他就都承包了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鱼片入粥需得无刺,黑鱼刺少,又不像鲩鱼一样腥气重,很适合用来煮粥。 凉水下米,听到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再一片一片下入用黄酒、胡椒、姜丝腌渍过的鱼片,粥米里撒些香葱末和芹菜碎,盐和胡椒调味,就是一锅热腾腾的生滚鱼片粥。 片片透白的鱼片漂浮在晶莹的粥米上,点点翠绿的香葱和芹菜做点缀,一青二白,煞是好看。 尝一口,鲜嫩的鱼肉和清香的白粥结合在一起,鲜美无比。 香葱和芹菜口感微脆,和鱼肉粥挤在勺子里一齐送入口中,直至粥碗见了底仍觉得意犹未尽。 生滚鱼片粥做法不难,味道也好,阿青看了一遍就学会了,于是林稚接着教他做肉松饼。 肉松饼分硬皮软皮,林稚更喜欢吃软皮的。和阿青大概描述了一下,他也喜欢软皮,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剁猪里脊肉。 里脊肉切块,过水煮熟,用擀面杖压平,连搓带撕做成肉松——每到这种时候,林稚就格外想念后世的料理机。 尽管麻烦,但好在成品效果喜人,蓬松棉絮的肉松好似一团团金色软云,光是用眼看就能想象在唇齿间融化的松软。 沈小七和阿蓝还没见过这种新奇玩意儿,都放下扫帚凑过来看。 “到这种程度就可以调味了。”林稚用勺子搅了搅肉松,又往里放了盐、酱油和白糖。 “还要放白糖?”阿蓝惊讶。 “当然,白糖可是肉松的灵魂。” 做完一锅金黄酥软的肉松,接着擀油皮、包油酥、团肉松,一个个金黄松软的小饼上炉慢烤,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出炉。 面香混着肉香一同飘出,还能闻到隐隐约约的甜味儿。 然而这南风知我意还不是肉松饼最香的时候。刚出炉的肉松饼外皮稍硬,经过一天的回油才会逐渐会变得软糯,那时候掰开才叫一个香。 沈小七和阿青吞了吞口水,阿青也眼巴巴地瞅着。 林稚见状笑道:“回油一晚味道更好,明天再吃吧。” 在食店做工的人都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虽然忍得辛苦,但还是听话地等到了第二日早晨。 转天清晨,林稚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起的床,打着哈欠慢悠悠踱到庖厨,就看见三个盯着肉松饼的小脑袋。 “……可以吃了。” 得到他的允许,三个人一手拿一个,直接掰成两半吃起来。 果真像林稚所说那般,经过一晚回油的肉松饼外皮更加软糯,色泽也更诱人了。 酥软油香的饼皮包裹着蓬松入絮的肉松,中间适度的凹陷证明了饼子的柔软,吃起来酥香可口,甜咸适口。 阿蓝赞不绝口:“好吃,白糖确实是灵魂——不愧是小郎君!” 几个人吃了五六个,还剩下不少,索性趁热打铁挂牌出售。 想到做肉松时那股子麻烦劲儿,林稚狠狠地把“金丝肉松饼”定了朝食里面的最高价。 出售朝食的酒楼并不多,再加外面的彩楼欢门太过惹眼,吸引来不少不愿在食摊买早点的讲究客人。 一个上午下来,新菜品“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居然卖得一点不剩。更有意思的是,这两样朝食大多是一同售出的。 沈小七疑惑,问林稚是怎么回事。 林稚想了想,“大概是因为‘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很对仗?” 沈小七表示赞同。 南门大街上来的都是新食客,好在鱼片粥和肉松饼来了个开门红,给食客们留下了一个挺不错的印象——新开的酒楼味道好吃、价钱适中,店主人长得也好看。 新酒楼第一次开业,客流量大得林稚这个老油条都有些遭不住,一天下来腿也酸了,肚子也饿了,晚上随便做了几道清粥小菜当暮食。 刚拿起筷子,忽然有人推门而入。 孟琼舟携着一身风尘出现在他面前:“抱歉。” 似乎走得很急,对方轻轻喘了口气,伸手松了松领口,“没赶上你的温居宴。” “酒楼很漂亮。” “辛苦了。” 林稚眨巴着眼睛望着他。 建康,就算快马加鞭也要四五天才能赶回来吧?距离他给孟琼舟发请帖,不过才过去了两日。 他连忙站起身来:“谢、谢谢……孟郎君你饿不饿?要不要用些暮食?” 然而低头看了看食案上的清粥小菜,林稚又觉得有些拿不出手,“我再去做几道!” “不用了。”孟琼舟拦住他,“这些就很好。” 青菜瘦肉粥、香菇油菜、凉拌莴笋丝,都是些家常菜。然而正是这些清淡的家常小菜,让并不很饿的他产生了食欲。 孟琼舟坐到他的对面,“一起吃。” 林稚连忙跑去庖厨给他添了个碗。 “今日匆忙,没来得及给你准备贺礼,改日补上。” “不用的。”林稚咬着米饭摇了摇头,“孟郎君你能来,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不过一个小小的酒楼老板,孟少卿如此真诚待他,看来是真把他当作好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