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软饭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1

分卷阅读161

    援他一点,好不容易抽了空,跑去看他刚成家一年的大哥。

        就看着他大哥家的锅里,煮的是一锅清得见水的玉米糊。

        看得他把自己怀里揣着没舍得吃的半拉窝窝头给放在灶台,扭头就走啊……

        穷则思变,变则通。

        原身就觉得,他之前想的在村里干上几年,做出什么成绩来,就可以回城的想法,好像是行不通了。

        没看他哥家的日子都过成什么样了!他大嫂还怀着呢,都吃不饱饭啊!

        他不如就在这村里扎下来算了。

        反正离着县城老家也不远。

        原身就向村里姑娘小铃表达了爱意。

        这个年代的人做事说话都比较含蓄了,原身就给小铃写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也都是什么夸奖“你下地锄草的活干的比其他姑娘都利索”“你唱歌的声音也最好听”之类的,总之这是一封吹爆彩虹屁但是半个字都没提到表白的。

        但小铃姑娘却是秒懂了。

        小学毕业的她文化程度虽然不如原身吧,但也是村子里姑娘文化程度前百分之九十的了。

        好多人只上了三年小学就回家干活了!

        收到人生第一封情书的小铃姑娘,就被原主给拿下了。

        男未婚女未嫁的,而且也不用担心隔得远男的会跑,比如那些外地城里青年,家离得那么远,将来万一政策不一样了,他们就拍拍屁股回城了,留下村子里的姑娘怎么办?

        小铃姑娘家里的条件在福来村算是很好了。

        她爹老原是大队的支书,她家就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哥哥比小铃大好几岁,已经成家娶了媳妇,还没分家,一家人正好是没啥负担,都是青壮劳力的时候。

        原身宋城跟小铃谈起了对象以后,伙食水平一下子就上升了。

        原身就不用在青年居住点里吃那个难吃的大锅饭,经常的可以和小铃回家蹭点原家的饭。

        倒不是说老原以权谋私啥的,村子里住得近,谁家有点啥都能看得见,想谋私也不容易,而是毕竟守家在地的,能弄到吃食的办法多,而老原老婆手又巧,同样的野菜,城里青年们做出来,就是又酸又苦吃多了还跑肚拉稀的。

        而老原老婆则一焯一拌,撒点盐粒子都吃起来清爽得很。

        夏天哂干菜,冬天发豆芽,原家总能想办法来糊弄住嘴,这对于原身来说,那可真是太美了。

        原身在老原家蹭了一年的饭,这脸上也有肉了,干活也有劲了,脏衣裳都有小铃给洗了。

        原身的日子过美了,甚至还能弄出点东西给城里他大哥送,比如说三五个鸡蛋啦。一包嫩野菜啦,河里摸的小鱼干啦!

        原身有了空闲的时间,就用来发展自己的梦想和爱好了。

        之前说了,原身是个爱学习的,在这个时代算是文化人。

        而原身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

        原身的语文老师,就是曾经给过原身抄写活的那位,就曾经让原身抄过不少诗集,散文集之类的,原身抄的时候都会尽量多抄一份自己留下,不过可惜的是他在县城的家里只有一个铺盖是他自己的,藏在铺盖里的手抄本,都被他那些兄弟姐妹们摸出来,拿去换了糖人儿了。

        这也是原身愤而下乡的原因之一。

        好歹听说知识青年们在村里还能一人一个床呢!

        原身曾经去过语文老师的家,老师家里有一间房,是单独拿出来做书房的,多少奢侈!

        书房的书架里整齐地摆着至少有几百本书。

        里头什么都有,他就经常借机会在老师家里看书。

        只要是文学相关的,他都喜欢得不得了。

        什么诗歌,散文,……有的最喜欢的,他都看过了十几遍,不说倒背如流吧,说个差不离还是可以的。

        原身之前不是一直没条件吗?

        现在有了小铃在生活上帮助他,有了空余的时间和填饱的肚皮,他就开始写作了。

        之前他只是写首小诗,写篇生产大队积极生产的通讯什么的,往乡里的通信站投投稿。

        诶,大概是竞争的人少,他几乎是写一篇就能中一篇。

        每一次被选中,都会得点纪念品什么的,有时候是一块毛巾,有时候是一个搪瓷缸,或者是一支钢笔,一个塑料封皮的日记本子。

        原主可不就更积极了。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m..  新电脑版..     ,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

     文艺青年(2年)

        原主的这些小打小闹, 不光是得了点纪念品, 还有村子里的重视呢。

        村干部去乡里开会,一说起福来村, 大家都没啥印象,但一说起那个写什么什么全村老小奔小康的稿子,哦,大伙就想起了, 是那个笔名叫新城的小伙吧?那可是个笔杆子, 原来他写的是你们村啊!

        本来原主混在青年堆里,他也不是什么大城市来的, 长得最好看的不是他, 满口标准的普通话也不是他,见世面最多的更不是他……

        但因为有了这个爱好,他就在一干村里小青年中脱颖而出了。

        好处是肯定有的, 比如说安排活的时候,大队干部会给他安排些轻省的活儿。

        谁家想要写个信啊啥的, 首选就是叫原主。

        本来这活只要会认字写字的人都行啊, 但谁让原主有了点小名气呢?

        原主在乡里扬名之后,尝到了好处,就把眼光放到了县里市里。

        果然工夫不负苦心人,原主写的东西,也开始在县报和市报上刊登了!

        能在这些地方上刊登自己的文章,哪怕是不起眼的豆腐块,那也是特别光荣和长脸的事儿啊!

        更不用说还有一块两块的稿酬呢!

        原主得到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鼓励之后, 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了。

        花费了四个月写出的一部中篇,用了崭新的稿纸,最好的一支钢笔誊写的工工整整,特意在去县里开会的时候请了一天的假,就去了省城XX日报社,专门去投稿的。

        这年头通信落后,电子邮件是想都不用想,全靠慢悠悠的邮政。

        但寄过去的稿件一大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