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历史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 第486章

第486章

    主要是为了高效司法,避免对陈年旧账进行无效的侦察,以免浪费时间。

    借钱这种事件……

    越是久远,越难查清。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法院很多时候都会搞懵逼。

    一定程度上。

    民事案件,比起刑事案件,更复杂,纠纷更多。

    刑事案件,只需要针对犯罪行为、犯罪事实进行审理,继而量刑。

    而民事案件,则需要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理清头绪,搞清事实……

    “借钱的事,我以前说过两次,尤其是这一次,孟磊直接撕破脸了,把我给拉黑了。”

    马明也很快给出了答复。

    秦牧想了想,又说道:“方便的话,能把相关的聊天记录截图给我发一份吗?”

    这个牛马的事情……

    最麻烦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对方欠钱。

    或许这也是对方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原因。

    没有欠条,没有转账记录,几乎无法证明他欠钱了。

    还不还都是靠他的自觉。

    “好的,这些都是我找他要钱的聊天记录。”

    没多久。

    马明将一长串的聊天截图发了过来。

    一年的时间内。

    两人聊天次数,屈指可数,总共聊了三次。

    前两次,是马明主动发起的。

    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对方要钱。

    可对方都是顾左右而言他,始终不肯谈论这个话题。

    第三次……

    就是在昨日。

    对方来借钱,可马明却指责对方欠钱一直没还。

    两人聊着聊着就闹掰了。

    然后……

    马明威胁对方,说要去法院起诉。

    对方也浑然不惧。

    反手拉黑了马明。

    至于钱……

    根本没有还。

    态度之嚣张,可见一斑。

    “up,您看……我这钱还有机会要回来吗?”

    过了一阵子。

    马明又发来消息,接着吐槽道:“up,您是不知道啊,在我们大学同学里,就没有他没借过钱的。”

    “读书的时候,他有事没事,就找人借十块二十块的。”

    “很多同学碍于面子,觉得都是同学,也不好意思不借,借钱的时候说的可好听了,什么过两天一定还。”

    “可是现在都毕业了,听说他借其他同学的钱都没还。”

    “我就是想给其他人打个样,让他们知道,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钱来。”

    马明无比愤慨,又发来了好几条消息。

    养老院里。

    秦牧看着聊天记录,很快也想到了一个办法。

    接着打字。

    回复道:“虽然没有直接和间接辅助证据,但钱应该能要回来。”

    “真的能要回来?”

    另一边。

    上班期间的马明突然激动的跳了起来。

    周围的同事们都投来了诧异的目光。

    可他却完全没注意到。

    始终沉浸在能要回钱的激动中。

    钱虽然不多。

    但却代表着一份态度,一份绝不妥协的态度!

    “在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原则,名叫高度盖然性,打官司的话,需要通过它来。”

    养老院里。

    秦牧笑了笑,接着打字回复:“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它来作事实推定。”

    高度盖然性,是一个民事诉讼领域的专业术语。

    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

    逻辑必然条件,指的就是必然、直接的证据。

    在缺乏证据,没有足够证据链的情况下……

    可以用高度盖然性来完善事实,进行事实推定。

    比如说。

    某汽车突然发生自燃,但却没有监控捕捉到这一幕。

    燃烧之后,汽车烧的一干二净。

    也查不出事故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

    就可以通过高度盖然性来审理。

    若是车主能举证售卖汽车的公司该品牌汽车,也存在自燃问题,且自身无违规操作,汽车公司无法举证和他们无关,便可以将主要侵权责任,判定给对方。

    即便没有足够的证据,也可以判罚对方侵权。

    只不过……

    民事诉讼,对于高度盖然性,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

    运用的时候,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一、不能违背法定的证据规则。

    二、禁止法官的主观臆断。

    三、运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定案的依据必须达到确信的程度。

    四、依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案件,不允许仅凭微弱的证据优势认定案件事实。

    五、高度盖然性原理证明标准要求最终认定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得出唯一的证明结论。

    运用起来,较为苛刻。

    一般的律师,根本打不来这种官司。

    比如说著名的一个理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就属于明显的主观臆断。

    不能凭此来作为高度盖然性的判案标准。

    这条规则的运用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