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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福皱眉,“为什么?就因为我妈打了你?” “这是个原因,关键是你。”林语盯着他,脸上带着说不出来的坚定和气势,“张晓福,你是个男人吗?我嫁给你,都不如嫁给一条狗。” “你——” “准备好你的户口本和结婚证,我要跟你离婚!” 张老头呵呵的笑着,用惯有的公鸭嗓,拉着长调调道:“哎呀,这是怎么了?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胡话呢。” 林语鄙夷的看了他一样,这个号称一家之主,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好像是土皇帝一般。可是家都被他治理的快要吃土了,还一副大爷的姿态,带着皮笑肉不笑的一张脸,看着让人忍不住想吐。 林语懒得搭理他们,抱着张夏出来了。 看见他们就来气,明知道现在离婚了自己也无家可归,但是林语就是忍不住。 “你要去哪里?还真生气了?至于吗?”张老头觉得林语有些无理取闹了。“你还不去追?”他对张晓福道。 张晓福快步往厨房走去,“我饿的腿都软了,没力气追。”说着几步就到了厨房。 张老头也立刻赶了过去,“走不远,没看到抱着孩子嘛。”一面说着,一面伸过来脑袋往厨房里看去。 可惜啊!没看到一点吃的,就看到一地的脏碗筷。 “没给我们做吗?”张老头比儿媳妇离家出走,更不愿接受没有饭吃,“真是什么媳妇?没家教!” 张晓福也生气了,“蠢货,就知道自己吃,猪啊!” “我明明闻到了鸡蛋的香味,鸡蛋!”张老头立刻往西屋跑去,家里穷,所有人都盯着这几个鸡蛋呢,就是张老头明面上不在意,其实也一直看着呢。 十几个鸡蛋全没了。 “真是败家娘们,全吃了,怎么不撑死她。”张老头忍不住骂道。 张晓福过来,果然看到鸡蛋没有了,再想想刚刚林语的样子,感觉跟换了一个人一样。 以前的林语,在他面前都不敢抬头,说话都是细声细语的,别说反驳了,就是被打了都不敢哭出声来。 可是刚刚的林语,竟然说要跟他离婚,还说他不如一条狗。 张晓福强大的自尊心,觉的受到了伤害,咬着嘴唇,心里怒火高涨。 “该死的贱人,看我不打断她的腿。”张晓福愤恨的道。 张老头气呼呼的道:“该给点教训了,无法无天啊!要是放在古代,偷吃东西,还吃独食,那是要浸猪笼的。” 林语出了张家,迎面就看到未来的大反派林熙晨回来了。 五岁的孩子,瘦的就剩下一身骨头了,穿着女孩子剩下的红色凉鞋,破了洞的蓝色短裤,上身是一件用红线修补了的白色背心。说是白色,却早已经肮脏的看不到原来的颜色了,花花绿绿的,大团大团的油渍,看着有些恶心。 这倒不是林语不给他洗,关键是这衣服已经好几个人穿过了,上面的油渍和印记根本洗不下来。 但是即便穿的如此的破烂不堪,依旧会被林熙晨小小的容貌震撼一下。小家伙长得实在是太可爱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比女孩子的还有茂密细长。 雪白的小脸,白的如玉一样。红艳艳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很浅的酒窝,特别的招人疼。 但是这小子很少笑,甚至都不说话。迎面看见林语抱着张夏出来了,一声不吭继续往张家走。 五岁就到叛逆期了,这种孩子林语还是第一次看到。 林语伸手抓住他的衣服,“又去哪里野了?” 林熙晨抬头道:“不用你管。”说着继续往前走。 林语抓着他的衣服,“走,跟我去市里去。” “干什么?”林熙晨挣扎道,“我不去。” 来到张家之前,林熙晨就跟林语的关系很不好。小小年纪的林熙晨似乎特别看不惯林语一样。 原主林语也觉得很委屈,明明是自己费劲生下来的孩子,为了他跟养父母都闹翻了,为了他好几年都嫁不出去,结果这孩子根本就不跟她亲近。 现在的林语可跟之前的林语不一样,她抓着林熙晨不松手,调过来他的脑袋上,“你没有拒绝的权利,赶紧跟我走。”说着拉住这小东西就往村东头走去。 林熙晨似乎第一次看到这样强势的林语,奇怪的看着她,倒是没有继续反抗。 林语看到他跟着乖乖走了,从怀里拿出来两个煮鸡蛋递给他道:“饿了吧,快点吃吧!” 林熙晨瞪大了眼睛,“哪里来的鸡蛋?” 林语没有说话,倒是张夏小声的道:“家里的。” 林熙晨瞬间对林语刮目相看,不由得抬眼继续看她。还是之前的那个妈妈,但是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 抬起头了,挺起背了,整个人都非常的精神,眼睛也异常的明亮,看着好像更好看了。 林语抱着张夏,拉着吃着鸡蛋的林熙晨,走到村里的路上,惹来不少人的目光。 有些大胆的小青年,大白天的就对着林语吹口哨,脸上带着猥。琐的笑意。 倒不是他们胆大包天,实在是林语长得太好看了,以前低眉顺眼的连脸都看不见现在挺胸抬头,气质高贵,虽然穿着破衣烂衫的,依旧像是鸡窝里的凤凰,卓尔不群。 而她身边的两个孩子,漂亮的不像话,粉雕玉琢的跟电视里的童星一样,看着跟农村里的泥娃娃格格不入,不得不让人多看几眼。 坐上了公交车,林语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张家庄距离A市不算远,坐车四十分钟就能到市里。 林语必须挣钱,改善家里的环境,离婚,抚养孩子,所有的事情都离不开钱。所以她要找工作,赶紧挣钱,才能离开那个不堪的家。 这也是林语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非常的繁华富饶,跟张家简直就是天堂地狱。 林熙晨也是第一次来到大城市,一双眼睛都看不过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小子也有些紧张,下意识抓住了林语的衣服。 张夏本来就是个胆小的孩子,更是藏在林语的怀里不出来。只是一双明亮的眼睛,悄悄地盯着四周看。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就收藏哦! 第4章 带俩娃找工作 三个人的衣服跟逃荒一样,关键是三个人长得还特别精致,倒是迎来不少的惊奇的目光。 林语知道很穷,但是有些钱必须花。 首先林语给林熙晨卖了两身衣服,一双凉鞋。她不要太差了的,尤其是鞋,皮制的,软底,花了八十多。衣服倒是还好,夏天的衣服,轻薄凉爽最好,就这样也花了一百二。 张夏是女孩子,衣服就贵了一些,两身衣服一双凉鞋,花了二百多。但是小女孩第一次穿上那么漂亮的粉色裙子,高兴地手舞足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