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树晚风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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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熙临一边朝着门外走一边冷漠无情地说:“我要去吃的就是你的饭。”紧随其后的就是关门声。 司徒朝暮一愣,直接掀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才惊愕不已地发现,宋熙临还真的走了! 真的去吃她的饭了? 好可恨啊! 司徒朝暮没再敢耽误,迅速从床上爬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地穿好了衣服,慌慌张张地踩着鞋跑去了厨房。 幸好她去的快,赶到厨房的时候宋熙临还没来得及对她的饭菜下手,才刚刚把灶台点燃。 锅烧热之后,宋熙临先倒了些油进去,待油温一热,单手磕了两枚鸡蛋进锅,把鸡蛋炒熟炒碎,又将灶台上面放着的那一大盘冷冰冰的剩米饭兑了进去。 司徒朝暮饥肠辘辘地站在宋熙临身边,贪婪地吸了好几口气,满鼻子都是油香味儿,越闻越饿,急不可耐地催促:“什么时候炒好呀?” “快了。”又用锅铲翻炒了几下米饭之后,宋熙临端起了早就准备好的腊肉丁,一股脑地全部倒进了热锅里。 黑色的圆口大锅中黄的黄,白的白,红的红,还油光锃亮,一看就相当诱人,更别说闻着了,馋得司徒朝暮几乎要流口水。 最后放调味料和小葱碎,又翻炒了几下之后,两碗香喷喷的腊肉蛋炒饭就出锅了。 用不锈钢小勺把饭送进嘴里的那一刻,司徒朝暮几乎感动地要哭——太香了,真的太香了。 这个世界绝对不能没有高热量的碳水,就像是人类离不开空气一样! 宋熙临担心司徒朝暮单吃干饭会噎着,又专程给她做了一碗蛋花汤。只是在他往汤锅里放糖的那一刻,司徒朝暮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你是不是放错调料了?” 宋熙临都被她这股惊讶的语气质问得不自信了,赶紧看了一眼调料盒,然后舒了口气:“没错,就是糖。” 司徒朝暮:“……” 好,好好好,我可算是见识到你们南方人多爱吃甜了——肉粽除外。 不过待两人肩并肩一起坐在厨房的门槛上,一边吃东西一边看落雪的时候,司徒朝暮还是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宋熙临一句:“你手艺不错,我很满意,不过要是能把蛋花汤改成咸的,再点一点点香油就更好啦!” 宋熙临神不改色,态度坚决:“甜的好喝。” 司徒朝暮眉毛一拧:“明明是咸的好喝,我们喝豆腐脑儿都是咸的!” “……” 咸豆腐脑才是最不能被接受的食物。 每次去学校食堂,看到咸豆腐脑的那一刻,他的食欲就没了。 宋熙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斩钉截铁:“所以我从不在东辅喝豆腐脑。” 司徒朝暮纠正:“是脑儿,儿化音,脑儿。” 宋熙临再度重申:“我们这里,没有儿化音!” 司徒朝暮:“那你们说米皮儿凉皮儿擀面皮儿的时候都怎么说啊?” 宋熙临一字一顿地给她说了一边:“米皮、凉皮、擀面皮。” 司徒朝暮:“……”啧,听着真奇怪啊,发音一点儿都不圆润。 不过看在你大半夜还给我做饭的份上,我就不和你争论那么多了。 司徒朝暮终于安静了下来,先扒拉了两口炒饭,又抬头看看皎洁夜色中飘飘扬扬的纷飞落雪,再扒拉两口炒饭,再抬头看看落雪,如此周而复始三次之后,突然倍感无聊,丝毫没有感受到那种文人雅士欣赏风花雪雨的闲适惬意之情,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 于是乎,司徒朝暮再度把视线和注意力转移到了身边人身上:“对了,你们家既然是世代锻刀的,应该也会使刀法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锻刀的人要是不会用刀,怎么才能锻造出一把好刀呢?就像是一个没有味觉的厨子,怎么判断菜的口味好不好吃呢? 宋熙临倒也没有否认,点头回道:“嗯。” 司徒朝暮的眼神猛然一亮:“来一段儿呗,怪无聊的。” “……” 不知为何,宋熙临总觉得司徒朝暮说这句话时的语气特别像是古代去秦淮河畔逛青楼的吃喝玩乐二世祖,也不管人家姑娘愿不愿意,猖狂又霸道地就对着人家提出了无理要求:给爷唱一曲呗,怪无聊的。 不过这家伙能说出这种话也丝毫不稀奇,因为她本身就是个流氓。 “想看?”宋熙临微微侧头,眉目含笑地瞧着司徒朝暮。 司徒朝暮看呆了一瞬,因为她还真是很少见宋熙临笑,仿若春风拂面,融化了冷冷冰霜,世间万物都温柔了起来。 盯着宋熙临的清俊侧脸看了一会儿,司徒朝暮情不自禁地说了句:“你确实是有几分姿色在身上的,所以你平时应该多笑笑,笑起来更好看了,而且你知道吧,现在社会很现实的,只要你不吝啬卖笑,富婆姐姐们必定不会吝啬你。” 宋熙临:“……”果不其然是个流氓。 宋熙临直接把手中端着的饭碗放在了地上,起身就走。 司徒朝暮一愣:“你去哪儿呀?” 宋熙临头也不回,言简意赅:“拿刀。” 司徒朝暮:“哦。”心里却想的是:看看吧,你还是喜欢被调戏,嘴上总是说着不要不要,其实行为很主动。 啧,果不其然,外表越清冷禁欲的人内心越骚。 于是乎,司徒朝暮又冲着宋熙临的背影喊了声:“一会儿好好表现啊,我一定赏你!” 宋熙临淡淡地,狠狠地回了句:“你最好快点跑,不然等我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宰了你。” 司徒朝暮:“……” 看来你也不是一直都这么惜字如金,吓唬人的时候可会说了。 趁着宋熙临离开的间隙,司徒朝暮迅速扒完了碗中的炒饭,以便等会儿专心致志地看宋熙临展示刀法。 然而炒饭本身就干,外加她吃得实在是太快了,毫不意外地被噎住了,为了把卡在喉咙的那口干饭咽下去,司徒朝暮又赶紧端起了汤碗,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口蛋花汤。 口感细腻顺滑,后味儿还甜滋滋的……好吧,我承认了,加了糖的蛋花汤也是很好喝的! 不过以后有机会了,还是要让宋熙临常常咸蛋花汤和咸豆腐脑,在配上一根炸的金黄酥脆的油条,简直绝了,不怕拿不下他! 没过多久,宋熙临就回来了,左手中握着一把黑色的大约五尺长的双手刀。 司徒朝暮坐在门槛儿上,手肘搭在双膝上,双掌捧着脸颊,一双黑亮的葡萄眼中充斥着纳闷儿和好奇:“为什么你使的刀都这么长?” 她也看出来了,这把刀的形制样式和宋熙临背去东辅的那把真正上过战场的古刀一模一样,刀身又细又长,既像长刀又像长枪,只不过外形崭新了一些而已,大概是仿造着那把古刀锻打出来的,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和宋熙临第一次见面时,他曾言简意赅地介绍过那把古刀:明代御林军刀,当今中华苗刀的前身。 然而不等宋熙临开口回答上一个问题呢,司徒朝暮的下一个问题就冒了出来:“为什么要把刀设计的这么长呢?上场杀敌的时候方便么?会不会割到自己呀?” 宋熙临哭笑不得:“当然不会伤到自己。”说完,他又详细解释了一下将刀身设计如此之长的原因,“兵法有云,‘一寸长,一寸强;一寸小,一寸巧’,是对长短两种兵器杀伤力的概括,对于长兵器来说,尺寸越长攻击范围越阔,杀伤力越强;对于短兵器而言则是尺寸越短越灵巧,越容易在近身战的时候刺砍对方,而古时的双手刀多用于战场,所以刀身才会被设计的如此之长,上阵杀敌时既可当刀砍,也可当枪//刺。” 司徒朝暮一边认真地听讲一边点头,眼神始终定格在宋熙临的身上。 静谧的小院中落满了银色的月光,他丰神俊朗地伫立在飘雪之中,身穿一件黑色的卫衣,黑色长裤,脚踩一双白色的飞跃板鞋,手中握着一把震慑力十足的五尺刀,端正又不羁,像极了一位浪迹江湖的少年侠客。 也只有这种远离人烟的净土才能培育出如此干净的少年吧?他的灵魂好像从来没有世俗被玷污过。 宋熙临身上还带着一股他们这群从小就生长在繁华大都市中的人身上没有的自由和野性。 他真的好像是一阵风,无拘无束地穿梭于山野的清澈长风。 怪不得他妈一定要喊他“小风”。 司徒朝暮心意一动,突然朝着宋熙临扬了一下下巴,喊了声:“小风!” 宋熙临诧异一怔。 司徒朝暮嘻嘻一笑,依旧保持双手捧脸颊的姿势:“小风哥哥,拔个刀让我瞧瞧呗?” 又是一副听似是商量其实是强迫的流氓语气和嘴脸。 宋熙临无奈地叹了口气,先解释了一句:“长刀和短刀的拔刀式不一样,但如论如何都不会伤到自己,除非功夫不到家。长刀的拔刀式有两种,一是多人作战时的你我拔刀式,也就是在紧急情况下你拔我刀我拔你刀,二是单人的拔刀出鞘式。” 话音未落,宋熙临就将右手握在了左手刀柄上,先轻巧一提,迅速将刀身的一部分从刀鞘里面拔了出来,再将右手闪速斜向下一落,稳稳地抓住了裸露在外的那一截刀身的刀背,用力朝斜上方一托,彻底将修长的刀身从刀鞘中抽离了出来,在刀身悬空的那一刻左手精准无误地握住了刀柄,将刀刃翻上的同时右手握抵铜制护手,猛然朝前一刺,刀身银光闪现,五尺刀的凌厉与杀气被展现得淋漓尽致。 其实这套动作看起来也很简单,似乎一学就会,但如果没有个成千上万次的苦练与磨砺,必不能如同宋熙临所演示的一般行云流水,气势十足。 司徒朝暮毫不怀疑,这要是放在古代,宋熙临一定是那种驰骋沙场、骁勇善战的少年将军。 拔刀出鞘后,宋熙临直接为司徒朝暮展示了一遍他自幼年起就不断练习的长刀刀法,招招式式收放自如,辗转连击、劈砍穿刺几乎已经成为了本能反应,刀风刀式疾猛凌厉,秋风落叶势不可挡。 他的身法也相当敏捷迅猛,下盘极为扎实,身催刀往,刀随人转,真真正正地做到了人刀一体,炉火纯青,游刃有余。 银白色的刀身反射着月光,一下又一下地晃着司徒朝暮的眼睛,但是她却始终没有眨一下眼睛。 真可谓是人间惊鸿,实在是舍不得眨,眨一眼就少看一眼。 纷纷扬扬的雪花还在不断地从天空中飘落,锋利的刀刃划过地面的那一刻,荡起了一弯碎雪。 下一秒,这些雪花就朝着司徒朝暮飞了过去,砸了她一脸,冰冰凉凉的。 司徒朝暮瞬间就从被震撼被惊艳到的痴迷中惊醒了,一边用手拂掉脸上的雪花,一边气呼呼地:“讨厌死了!” 宋熙临归刀入鞘,轻笑着说:“放你一马,今天不杀生。” 司徒朝暮的两道眉毛都要拧到一起去了:“哼,那你就给我等着吧,不斩草除根,必留后患,我迟早会宰了你!” 宋熙临:“……” 这是逼着他“斩草除根”呢? 但是很快,司徒朝暮就有了更“凶残”的报复方案,超级凶神恶煞地盯着宋熙临:“不,我改主意了,我不会直接宰了你,我要先让你喝一百碗咸豆腐脑吃一百个甜粽子,然后再让你学儿化音,说错一次我就砍你一刀,错一次砍一刀,把你砍成拼夕夕!” 宋熙临:“……” 第40章 ◎腰都要给他抱断了,还说不害怕?◎ 初八就要开学, 外加路途遥远,所以司徒朝暮他们几人不得不在初六就动身返程,先从碧屿村坐村县公交去嘎隆县,再从嘎隆县搭乘十几个小时的大巴车前往d市, 再从d市坐飞机回东辅。 至少又是一天一夜的折腾。 初六当天, 吃完午饭后, 一行人就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出发了。 自初来乍到之时,司徒朝暮的书包还没那么沉, 因为里面只装了几件贴身的换洗衣物和一些小东小西的物件,比如钥匙充电宝身份证,所以包内的大部分空间都是闲置的, 背起来轻轻松松, 但是从宋熙临家离开的时候, 她的书包里面却塞满了真空包装的腊肉条, 沉得跟塞了砖块似的,一下子就将她本就不怎么高大的脊背压得更矮小了。 其他人所享受到的待遇也大差不差, 背包里面不是被塞满了腊肉就是被塞了兔肉或者牦牛肉,一个个全都被压弯了腰,想互相帮忙都鞭长莫及。 总而言之一句话:宋熙临他妈,实在是盛情难却, 几乎把家中所有风干好的肉条全给他们打包带走了。 为了能让他们这些人少走几步路,顾与堤还特意将家中的两匹马全部牵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