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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嬉皮笑脸地认错讨饶,而后顺着话题就问起周堂叔龙凤山里都有哪些野兽划了地盘不能招惹。 屯里懂这些的人对年轻人总是丝毫不隐瞒,甚至很乐意把自己从上一辈人口中学到的关于打猎,关于龙凤山的经验知识教给下一代。 所以周堂叔张口就开始说起来,“要说咱龙凤山,其他方向我不知道,可咱们屯往里走的这片我却熟了个七七&八八……” 青梅在旁边忽然给了周堂叔一拐子,惊得周堂叔一脸莫名地扭头看她,吴军也眼底闪过一瞬寒光转头注视着她,像一条发现威胁的毒蛇。 青梅只当作没看见,压低声音跟二人说话的同时缓缓压低身躯,“前面,怎么来了只大花猫?” 大花猫自然不是真的猫,而是老虎。 这一下,不仅周堂叔,便是吴军也是浑身一震,跟着伏低上半身,一双眼睛顺着青梅紧紧盯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远处的一丛被雪装点成银白色的灌木后发现了显眼的黄黑条纹。 那大家伙似乎也发现自己暴露了,压低前半截身躯探出硕大的脑袋,一双虎目含着跃跃欲试跟防备警惕,同样紧盯青梅三人。 周堂叔倒抽一口冷气,发出点“嘶”的声响,双腿都要忍不住打哆嗦了,嗓子眼儿抖抖索索,几乎用气音说出一句话:“这不是南面的那头母老虎暴风雨吗?怎么跑这来了!” 屯里人遇到某只新的没出现在老一辈人描述中的凶猛野兽的时候,就会习惯给它们暂时取个代号似的名字。 取名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比如这只暴风雨,就是因为它第一次被人发现的时候,是在一次暴风雨中。 暴风雨的气候对于人来说很恶劣,对于动物来说也算不上外出狩猎的好天气,所以那次暴风雨只是远远观望了进山的打猎队一番,在众人战战兢兢的对峙中选择了退走。 从此以后,大岗屯以及附近其他两个时候得到消息的屯里,都不会在打猎的时候靠近南山那一带。 吴军心里咯噔一跳,脸上不由就带出了点惊悸,被始终用眼角余光防备着的青梅看了个正着,登时也明白了,这只暴风雨,恐怕是被吴军给无意中引来的。 吴军正在那里后怕加庆幸,庆幸暴风雨跟了他一路,却始终因为太过谨慎而没有选择立马动手,庆幸自己走到这里就碰上了来寻他的周堂叔跟青梅二人。 青梅那边则是忍不住升腾起些微惋惜,怎的这暴风雨不积极一点,要不然早就把吴军给解决了,也免得以后他搞出什么麻烦事。 虽然青梅大概猜出了吴军来大岗屯的目的,可没有证据,总不能空口指认人家是盗墓的,更别说对方负责来探路,肯定就是个马前卒。 丢了个马前卒,吴军背后的团伙收手的可能性不会太大,青梅没接触过盗墓贼,可也知道,这些人手里说不定就是沾了人命的,说句心狠手辣也不为过。 他们看中了一处古墓,发死人财的盗墓贼可不会轻易放弃,说不得到时候她还要被这些人当成首先要除掉的拦路石。 青梅不怕他们来动手,却怕他们踩坏了自己家的菜园子,也怕他们妨碍了自己进树林套兔子打野鸡的日常行程。 正当三人大气不敢出的时候,暴风雨也终于谨慎地从灌木丛后走了出来,尾巴伏低尾尖微微晃动,腰部压低,前半身同样微微伏地,前爪爪子弹出又收起,摆出了准备攻击的姿势。 周堂叔看得眼睛里都冒出血丝了,既不敢大喘气,却又忍不住呼吸急促。 吴军缓缓挪动脚下,浑身肌肉绷紧,已经做好了见势不对拔腿就跑的准备,反正他不需要跑赢老虎,只需要跑赢周堂叔或者青梅两人中的任意某人就足够了。 而青梅,则不再犹豫,抢过周堂叔小心翼翼从肩膀上取下来的猎炝,前腿微倾,手臂平举肩膀绷紧,瞬间就把猎炝架在了胳膊与肩膀之间。 顶针上膛的声音带着点闷,可老虎听力极佳,远远地就听清楚了。 这个声音,似乎让它回忆起了某些不好的经历,原本已经做好攻击准备的暴风雨看青梅架起了炝,竟是吼都没吼一声,转身就以Z字形的方式火速逃跑了。 等暴风雨跑得见不到影儿,这才远远传来它的一声咆哮怒吼。 周堂叔跟吴军面面相觑,而后不约而同放松了身体站直腰背,抬手扯开帽子狠狠抹了一把汗。 虽是虚惊一场,可那让人头皮发麻心脏能蹦出喉咙口的惊却是实打实的。 青梅则是眯着眼,没有为了那一身虎皮虎骨虎肉而追上去,一来,是暴风雨没有攻击他们,杀它在现在也算不上合法。 二来,青梅视力绝佳,看见了暴风雨腹部有奶&头若隐若现。 冬日里都是野兽动物们皮毛最厚的时候,暴风雨会露出那里,说明它正抚养着幼崽。 这也能说明为什么它会跟着吴军一路追踪过来了,因为对于猛兽们来说,手无寸铁且没有什么皮毛的人类,是自己捕猎能力不够充足时的绝佳狩猎对象。 青梅收起猎炝,抬头看向一望无际的森林。 此时被大雪覆盖,显得格外冷清的森林,看起来毫无生气,实际上每个角落,都有生命存在着。 第58章 腊月二十七 自遭遇暴风雨跟踪的危机后,吴军总算老实了,又在屯里停留了两日,第三日,什么话都没留下地就离开了。 段大爷对此很是费解,又惋惜。 “难得跟那孩子投缘,之前在我家的时候还每天好吃好喝的让我跟着沾光,我还说等他走的时候给他准备一份过年的腊肉呢,现在这孩子走得不声不响,我这心里老担心他咋走半月屯往镇上那截路。” 看得出来段大爷是真的喜欢吴军,边说边叹气,一张丑橘似的脸皮上也满是叹气,眼神里带着点又要变成一个人的落寞黯然。 或许在他心里,吴军这样不告而别,是不是因为讨厌他这个糟老头子。 屯里人也附和着陪端大爷说了几句,再过两天,也就只有段大爷还惦记着吴军了,就连赵三明这个吴军正儿八经来大岗屯“探”的友都没放在心上。 毕竟对于他们这样到处瞎混的人来说,随时拍拍屁股就走人再正常不过了,他自己当初也没少干这种事。 就结婚之前,在他老娘大哥家生活的时候,去半月屯打个酱油都能两三天不落家,回来后打酱油的钱早没了。 可惜现在赵三明再也不敢了,不仅不敢,他还要每天油里来烟里去的忙活饭菜。 曾经赵三明觉得呆在家里忒无聊贼无趣,一个冬天能闲得他头上长蘑菇,可现在他一点都不闲了,反而充实到他沾炕就睡。 时间久了,赵三明的希望就变成了每天干完了家务后能多点让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