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玄幻小说 - 混在异界当咸鱼在线阅读 -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三年终成夸父步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三年终成夸父步

    距离第一次引天雷修炼,已经过去了三年。

    前面一年半,林五在地下三千米处找到了一出大地的能量节点,并起名“奥林匹克福地温泉洞天”。

    后面一年半,林五每天都在这个大地能量节点中修炼小半天,然后就开始飞奔。

    对,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飞奔。

    像飞一样奔跑,或者说,飞着跑!

    奔跑,都是有落脚点的,受力的地方往往是大地。

    跳跃或者跨越,可以说是特殊的奔跑,只不过快度大一点而已。

    可如果说,不踩在地面,也不踩在实物上,而是踩在虚空力场上奔跑呢?

    可如果说,一步可以跨越数百甚至千米呢?

    “除了飞奔,我暂时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林五犹如鬼魅般在绕着温泉关跑圈,或者说,像短距离瞬移一样,人影一闪,就在数百米外重新出现。

    好在,此时是深夜,黑夜笼罩大地,没人看得清林五飞奔的身影,只有守值的军兵在心底暗暗赞叹一声:“将军的速度好快!一闪就不见人影了。”

    最后,林五一步迈出,跨越近千米,直接就从军镇下来到了魔法塔塔顶,嘭~

    一个深水炸弹,背部先落水,砸到温泉池中。

    呼~

    长长地速了一口气,又是一阵神经质的大笑“哈哈哈哈~”

    笑声惊动了塔顶避雷针旁的雷鹰王,以及角落里的两只小火鸦。

    雷鹰王探出头瞥了一眼,又继续睡觉。

    一年前借着林五不断引雷的便利,雷鹰王已经顺利地从六级魔兽晋级为七级魔兽。别小看这一级,六到七,是从中级突破到高级!作为高级魔兽,雷鹰王实力暴涨,体型暴增,智力也提升了不少,拥有相当于人类十二三岁的智慧。

    雷鹰王升级后,脾气也见长了,直接把鹰巢旁的火鸦窝给拆成渣,表示自己不和低级魔兽住一起。

    无奈之下,林五只好在塔顶找了个角落,用渡鸦的羽毛重新给火鸦筑巢。

    这两个火鸦,是师姐郝敏法圣的见面礼,花了一年时间孵化,近四年时间才养大。

    “话说回来,我驻守温泉关也有五年时间了。变化可真大!”林五人在魔法塔百米高的塔顶,可脚下温泉关的一切都在心中。

    这一年半以来,为了练习身法,林五每天都在温泉关中四处乱跑,对温泉关的一草一木早已了然于胸。

    这身法,是从地下三千米处发现的那个节点中悟出来的。

    地下深处悟身法,就是这样不可思议。

    其实,这也是林五的机缘。

    如果没有借用水压逼迫自身就不会下到地底:

    如果不是习惯于用电刺激自己,就不会想到借用天雷这一招:

    如果不是修炼真气需要用天打雷劈来刺激自身,就不会内视。

    刚好内视自身探寻真气流转的经络,

    刚好潜到大地能量节点,

    刚好有天雷的威力加成,

    于是把内视扩大成窥视天地脉络!

    世事就是这么巧合。

    “人有经络穴位,天地也有脉络节点,我刚好在大地节点中内视,于是,在天雷的催化下,内视人体经络穴位变成了外视天地脉络节点。”林五躺在温泉中仰望星空,心中总结这一年半的机遇,不禁充满了感慨。

    “如果把星球当做是一个人,那天地脉络就相当于是人的经络,能量节点就相当穴位,老师所说的大地律动,可以当成是能量在天地脉络中流转的规律。”

    之所以用经络穴位作比喻,而不是用血管,那是因为天地脉络并不是实实在在的实物,而是和经络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存在。

    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林五才从看到天地脉络,一路修炼到可以利用天地脉络。

    今晚,趁着月黑风高,在星光照耀下,终于勉强做到脚踩天地脉络飞奔。

    一直以来,林五都习惯以大罗身法踩着风刃在半空中腾挪,做到低空短暂飞翔。

    大罗身法,是借鉴精灵的自然身法而创造的,其本身就是利用大地律动的余波进行急速移动方法。经过林五这一搞,直接就变成了可以利用天地脉动的身法。

    档次提升了不止两档!

    “现在想起当年阴死老富特那一击,两秒突进千米,可是拼了老命才能借着大地律动做到的!如今,呵呵···”实力的提升可以让人更加自信,如今修成一门独步天下的保命手段,那简直是让人忍不住嚣张,忍不住作死!

    林五的眼神,不自觉地看向东北方的渡鸦岭。

    两列黑黝黝的山岭高高伫立,中间是狭长的迷雾山谷,黑夜下,就像一张微微裂开巨口,随时吞噬靠近的生灵。

    猛地摇了摇头,“不能作死!”

    把进山探索兽人偷渡踪迹这个危险的念头远远抛开,目光重新落到脚下的温泉关。

    北边山道口的家属营地灯火寥寥,人都已经睡下了,可南边山谷关卡旁的迎宾楼依旧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来往商队都在此借宿,随着商路的繁荣,这里也呈现出畸形的繁华。

    当然,这和不限量的酒水供应有关,尤其是香醇的灵酒。

    “今日,是身法大成的好日子,要不要下去找个美丽又善良的姑娘谈谈心,庆祝一下呢?!”一颗骚动的心在扑通扑通地跳。

    毕竟,林五已经快要十八岁了。换做其它贵族少爷,贴身侍女都可能不止一打,有个快要十岁的孩子也不出奇。

    哪有像林五这样的少年才俊,独领一军,坐镇一方,十八岁还是个雏?

    挣扎了好一会,最终还是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唉~还是听老人言吧,江湖传说,童子身可以增加功力。宁愿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没看到《水浒传》里面的顶级高手都是很少亲近女色的吗?玉麒麟、花和尚、武松···”

    就在林五看着迎宾楼一边流口水,一边念叨着那些高手名字的时候,一道靓丽身影闯入塔顶:“你在干嘛?”

    林五头也不回,吧唧了一下嘴才说道:“睡不着,泡温泉!”

    “胡说,你明明偷看女人!”

    “只要勾勾指头,就有数不清的美女愿意躺到我的床上,用得着偷看?”

    趴在池边看风景的林五懒洋洋地回过身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美女,挺拔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前凸后翘大长腿,像风一样飒爽的气质,一双幽蓝的大眼在灯光照耀下分外亮眼。

    无论是谁,看到这美人,都会忍不住赞叹一句:“好俊俏的姑娘!”

    这位美丽的姑娘就是和林五一起长大妮妮,十八岁,正是青春最好的年华。

    此时的妮妮气鼓鼓走过来,看了一眼刚才林五对着的方向,微微挺了挺胸,嘟囔道:“那些肮脏的女人有什么好看?!”

    林五连忙安抚道:“没你好看!”等妮妮的嘴角微微勾起的时候,有补充道,“但她们不肮脏,她们只是在努力工作而已。”

    这一次,妮妮没有反驳,只是抱起胸来,把头偏向一边。

    殊不知,原本颇为雄伟的胸部被双手一抱,显得更加挺拔,尤其是林五从下往上看,几乎都看不到妮妮的脸了。

    “这死妮子,哪学的引诱姿势?”林五念念不舍地剜了一眼,连忙转移话题:“我今天练成了一门身法,速度极快,你觉得是起名为疾风步还是神速步?”

    “你喜欢!”

    “那就叫夸父步!”林五立马拍板,定下这独步天下的步法名字。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幽怨的声音:“你不喜欢我?”

    这是送命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