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都市小说 - 都市少年医生在线阅读 - 第1322章 不知天高地厚的浑小子

第1322章 不知天高地厚的浑小子

    欧阳菲菲这妩媚一笑,可以用倾国倾城来形容。

    围观的人很多,在看到游客与这里的大师起冲突后,很多人都进来看热闹。

    看热闹的大多都是年轻人,那些年轻的男子看到欧阳菲菲的模样后,已经有点神魂颠倒的感觉。

    再看到她妩媚的笑,很多人已经飘飘然站不稳身体。

    一些人暗自庆幸,今天来兰亭玩,真的挑了好日子。

    不但能看到一场争执,还能看到如此漂亮的美女---美女还当众露出了倾国倾城的笑容。

    虽然这笑容只是给某一个幸运的男人的,但他们也欣赏到了,并且为之神魂颠倒。

    那些和男伴一起来的女孩子就不乐意了,看到自己的男友或者情人或者老公被欧阳菲菲的美貌迷惑的眼睛发直,她们心里暗恨,于是,一些可怜的男人就被踩了脚,或者手臂、腰上被人掐了。

    罗子凌想不到欧阳菲菲今天会有这样的兴致,居然与一位路人甲一样的老者较上了劲,因此心里有点恼怒。但在看到欧阳菲菲妩媚的一笑,及后面那些话后,他还是心软了。

    这个女人,今天居然愿意任他处置。

    这任他处置的后面代表的是什么,他当然清楚。

    这太诱惑人了。

    最终,他也不好意思拂欧阳菲菲的面子,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道:“好吧,今天就陪你玩玩。”

    说话的时候,他还冲欧阳菲菲笑了笑,笑的很灿烂。

    于是,那些原本很有怨言的女孩子,在看到罗子凌笑的很灿烂后,花痴病马上就犯上。

    她们再也顾不上去管男伴对欧阳菲菲的神魂颠倒,全把目光集中在了罗子凌身上。

    甚至还有几个花痴到极致的女孩,一副棒心状的样子叫道:“好帅,太帅了!”

    见罗子凌没有落她的面子,欧阳菲菲当然很开心,她再冲罗子凌笑了笑,还真的过去替罗子凌磨墨。

    当然,大师刘宏伟更加生气了。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浑小子,居然说陪他玩玩,完全没把他当一回事。

    他把罗子凌话中陪欧阳菲菲玩玩,理解成了陪他玩玩,因此心里的气,已经盛到快炸出来的地步了。他很想把桌上砚台里的墨汁,全倒到罗子凌的那张俊脸上。

    “不知天高地厚的浑小子,你写啊!”刘宏伟最终没有直接把气撒到罗子凌的头上,而是阴阳怪气地说道:“一会,我会请几位书法界泰斗过来评评理,看他们怎么说法。”

    因为快过年了,祖籍越州的几位华夏书法界的真正大师,也回来过年。

    趁年前有空的时候,他们相约兰亭,准备好好聚聚。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昨天晚上下雪的时候,他们就打电话相约,准备在大雪天的时候,在兰亭聚一下,喝酒写字,争取给兰亭书写一段春节时候的佳话。

    刘宏伟在当众写字的时候,一些人已经来了,正和负责兰亭书法艺术的一名副馆长聊天,一起练字。

    刘宏伟因为要和游客互动,因此准备一会过去,和他们聊聊并请教。

    在那些真正的大师面前,刘宏伟自认为自己还是个学生,需要向他们请教。

    但他对自己的字还是挺自信,为了彻底折了罗子凌和欧阳菲菲的面子,他准备将那些大佬请来,用他们替他挽回名声。不然,他以后再没脸面在兰亭与游客互动,赚点外快。

    刘宏伟完全没有一点大师的风度,一副气极败坏、阴阳怪气的样子,罗子凌听了后,也有点生气了。他冷冷地瞪了刘宏伟一眼,再拿了张刘宏伟写字用的宣纸,拿起刘宏伟用过的毛笔,再没有一点犹豫,就挥笔泼墨。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罗子凌所写,正是王羲之王右军那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

    他写的速度非常快,宛如游龙惊凤,一个又一个行书字体,如行云流水一样在他的笔下出现。

    已经让工作人员去叫那些书法大家过来见证的刘宏伟,原本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看着罗子凌写字,但在看到罗子凌写出了几个字后,脸色马上就变了。

    在罗子凌很潇洒地写了几行字后,他眼睛都瞪的老大,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而静静站在罗子凌左手边的欧阳菲菲,则睁着漂亮的大眼睛,一副掩饰不住惊喜的样子看着罗子凌写字。

    以前,她得了几幅罗子凌的楷书字,让人裱了后挂在办公室或者自己的家里。

    每每欣赏罗子凌的字时候,她都会涌上无比佩服的感觉。

    像罗子凌这般年岁的人,能写出这等水平的字,唯一有的感觉只能是敬佩。

    想不到,罗子凌的行书也这么出色,甚至比楷书还要好。

    当然,这是欧阳菲菲在看罗子凌以非常潇洒的姿势写《兰亭序》,看到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字出现在宣纸上的时候,很自然的认为。

    她对书法还是有一定鉴赏能力的,而且一手字也不差,只不过不能和罗子凌比肩而已。

    还有一点让欧阳菲菲非常惊讶,那就是罗子凌居然能全文背出《兰亭序》,不需要看资料就直接写。反正,她就记的前面几句,后面什么内容,根本不清楚,也没兴趣去记。

    能记住《兰亭序》的人,记性还是挺不错的。

    围观看热闹的那些人,大多对书法没有什么鉴赏能力,不过罗子凌写的一手字确实好看,堆在宣纸上一点不觉凌乱,而且他写的实在太潇洒,几乎是一气呵成,除了蘸墨外,中间没有任何间断。

    那些犯花痴病的女人,在看到罗子凌以这样的方式写出这么好的字来后,花痴病更加的严重了。

    一些人已经完全不把自己身边的男伴当人,眼中只有英俊潇洒的罗子凌,恨不得马上就投入他怀抱中去。

    罗子凌在写完全文后,将笔一搁,冲目瞪口呆的刘宏伟拱了拱手,笑道:“献丑了!”

    刘宏伟却是完全没反应,依然怔在那里,眼睛瞪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