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389节
邓秀抿了抿唇,得,做好最坏打算,要是出了事就自杀,好过被当做诱饵,他不是怕死的人,保全大商与纣王颜面更重要。 要不是之前被看得严,他已经自裁了。 两人反身走了每一阵子,听见一阵树叶摩挲声。 陈桐放眼望去,百越五个王正一个紧跟着一个。 邓秀心中一紧,这都被找到了? 陈桐沉下了心,万万没想到百越五王齐出,全都来追邓秀了,哪怕跳了崖都不依不饶的绕过来。 如今百越五王具在,周围的兵马护卫,只怕也不少。 别说找马忠和其他弟兄了,还是先保证自己安全吧。 陈桐低声道: “周围必有大军埋伏,现在开始,我会尽量拦住周围的越人,最起码也要把他们引到另一边去,你头也不回的走,要是路上见着一个八字胡的人,你就表明身份,他能护你周全,那样你就彻底安全了。” 陈桐咬了咬牙,又拿出火龙镖,递给邓秀。 “这是火龙镖,稍微瞄准就能百发百中,还能喷吐火气,你拿着用来防身。” 一切预备好了,陈桐开始活动筋骨,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战了。 没想到刚出道就夭折,看来自己比老师还差得远。 他摩拳擦掌得将目标对准百越五王,看淡生死之后,甚至有些小骄傲,老师只是刺了纣王和于越王,他却一连刺五个王,即使可能死得很惨,恐怕也能被记载下来了吧? 陈桐一点都不后悔,至少把邓秀救出来了,大商与纣王的颜面保住了。 “走啊!还在这里干什么?” 陈桐见邓秀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忍不住踢了他屁股一脚:“我说过陛下与大商是我的信仰,就一定会让你活着回去,至少在我死之前,你尽管跑,头也不回的跑。” 邓秀瞪着眼,指了指前方:“你说的那个八字胡,他……” “他是不是和你一样戴着兜帽?” “是。” “带着袖箭?” “那和飞刀一样是装饰,他比较喜欢敲闷棍。” “那就是了……”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他就在底下啊。” “嗯?”陈桐轻咦一声,拨开面前的几片树叶。 果不其然,马忠就在下头,裤腰带和自己一样是随手找了根藤条应付,手里那条绳索正好将百越五王的双手束缚,五人看起来雄赳赳气昂昂,实则全是俘虏。 “咳咳……” 陈桐推搡了邓秀一把。 “怎么?” “火龙镖还我。” 邓秀还过火龙镖,心里却另有算计。 代表百越之王的顺天剑在手,正儿八经的百越五王又全成了俘虏,闻仲大军正在向这边靠近,有探马游弋…… 那要不要,直接干一票大的,来一手反包围? 越人没有部族首领指挥,乱成一盘散沙,即使能战,也必然各自为战,不是闻仲所率大军的对手,一战可下! 接着,再出示顺天剑,以顺天剑以雄王的名号收割,令越人臣服,坐实百越之王的称号…… 一盘情况下,越人当然不认这种失传已久的剑,可百越五王被生擒活捉,内部已经混乱,他们还能做什么? 如此以来,南方,可不就再也没有战事了吗? 第486章 剃发易服 昏庸值永远不嫌多,万国宣战肯定能从敌国身上赚一笔,但也不能就此怠惰。 天道还未打穿,昏庸仍要继续。 子受正坐在一把椅子上,椅子前是一个大木盆,盆里还有一个被死死按住的脑袋。 他提了桶水,直接倒下。 那脑袋却是说话了:“呔,你这昏君……” “会说话就多说点。”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哪吒永远都不知道这句话给子受带来了多大的快乐。 子受笑呵呵的,手上的力气减小了些,他就喜欢听这些话,昏君的生活就是这么的轻松美好,今天阳光格外明媚。 那木盆里的脑袋渐渐上浮,伸出手拨动着头发,露出一张清秀的小脸。 只是这脸……五官气的有些歪曲,只有嘴巴开合不听,不断叫嚣道: “我乃伐纣小先锋……” “我乃灵珠子转世!” “商灭周兴,天定伐纣……” 哪吒每说一句,子受就忍不住在心里咯咯笑,看看这偌大的朝歌,竟然没有一人比这熊孩子说话好听。 “呔,我鲨了你!” 哪吒说着,就挣扎起来。 子受皱眉,捡起手边的崆峒印就砸。 “话可以乱说,别乱动,动就砸。” 哪吒被砸的头晕目眩,想动,也动不了,只得任由子受施为。 “扎两个冲天鬏,光着两小脚丫,可惜风火轮是我的啦……” 子受轻轻哼着,哪吒失去的不仅仅是风火轮,连冲天鬏都被他拆没了,披头散发。 他在做一件事,洗头。 这时候没啥洗发液、护发素等东西,洗起头发很费劲,也就龙吉牌花洒好用,换做别人还真不容易。 哪吒这熊孩子被囚在天柱地下快一年了,一年不洗头发,他就是神仙他也葬。 子受算是体验到了洗头发的麻烦,先得锯末加细沙,将哪吒头发里的油泥裹掉,再用篦子反复梳理,最后用皂角树的果实、叶子捣碎成糊,加水搓洗头发。 这个过程简直恶心,跟熬粥差不多,这还没完,还得把熬好的粥倒在头上。 不过也幸好是倒在哪吒头上,自己晚上还是龙吉亲自洗,这么想来,子受心里就好受多了。 其实哪吒一年都不洗头发,也实属正常,这么麻烦的事,一年洗上一次都是讲究人,因而头发里很容易生虱子,像嵇康、白居易,都留下过捉虱子的诗句。 洗好之后,自然是咔嚓两剪刀将哪吒的头发给剪了。 可惜的是,子受手上功夫不咋地,剪坏了。 问题不大,哪吒不看重这个,他连爹妈都不要就投奔西岐了,哪会在意头发。 其实就算换做普通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说头发、皮肤都是父母给予的,不能轻易损伤和毁,人们,要爱护毛发、皮肤,不能让它们受到无谓的伤害。 不能自残,并不是说,毛发不可以修剪。 虽然到了汉代才正式有替人修理头发的工匠,但在此前,人们依然修剪头发。 如果毛发不修剪,人人都长毛,还谈得到文明进步吗? 先说胡子,如果不及时修剪,杂乱无比,遮盖了大半张脸,连睡觉、吃饭都不方便,说不定还会被德高望重的仙人们打成披毛戴角之辈,那就不划算了。 再说头发,这玩意留长了不好打理,垂下来几缕都是件麻烦事,蹲坑咋办?吃饭咋办?蹲完坑吃饭咋办,这寻常人一年又难得洗一次头,要是不小心…… 不过毛发上,的确有文章可做。 毛发的修剪仅限于小幅度。 李靖的割发代首已经证明了,什么割鼻、砍头、凌迟,这些伤在肉体的刑罚确实很恐怖,但一刀一刀剪掉大量头发…… 在心理上造成的伤害,也不输于这些酷刑。 有一种说法是人们看着头发不断生长,就将之当做延续生命的象征,剪头发就短命。 这段时间朝歌其实也有不少流言,说李靖得减寿五十年。 当然,万年也没少受揶揄,市井流言秃子活不过三十,好在这么多年过来,他早就习惯了。 据子受观察,现在无论男女,都留长发,男子会把长发挽起来,形成辫发,盘成发髻,用头巾包束住,或戴上冠,女人的特别之处是,由于头发更多,就用随便捡来的树枝、木棍将盘好的头发卡一下。 这么说起来,路边捡一个树枝插头上,其实也是返璞归真的古风装扮。 子受在思考之后,决定对发型来一个改革。 这时候的辫发不止可以绕于头顶,还有不少人喜欢将辫发编好后拖垂至背后,像清代所梳的金钱鼠尾长辫子一样,然后再在上面戴上冠帽的,辫梢卷曲,下垂至肩。 这…… 让子受看得很不爽啊! 虽然知道这是夏商以来的习俗,但就是看着不痛快! 这还不得给你剪了? 人们能接受的修剪,也是有限度的,这么剪绝对不成。 如果不是头发长得实在太碍事儿了,一般不会轻易修剪,而且,为了表示对父母的尊敬,一般是把剪下的头发,就像黛玉葬花那样,找个好地方儿,挖个坑儿郑重的埋掉,绝不敢乱丢。 人生就是不断的学习,这次子受要学李元昊。 李元昊除了是西夏开国皇帝,娶了李秋水,收虚竹做了孙女婿外,他还做过一件剃发易服的荒唐事。 他觉得夏天太热,就剃了个光头,皇帝剃了百姓自然也得跟上,他就下旨,不剃光头的就把脑袋挂城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