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86节
那些泼下的水,自然是蜜水,后宫女子都知道如何吸引蝴蝶蜜蜂,并谨记在心,唯有如此,才有办法让蝴蝶蜜蜂落在身上,从而得到被临幸的机会。 羊车望幸,自然不会少。 羊身上,都绑上了不知从哪儿拆下的木板以及柴草,已有女兵将其点燃。 烟火升腾,小羊儿惊慌乱跑。 乱军登时混乱,这是什么东西?身上还冒着火? 可惜,天色并不暗,娄云衢稍一镇定,便认出了羊。 “莫要惊慌,只是点了火的羊而已!” 第359章 站起来的人们 娄云衢禹王后裔的身份还是挺硬的,喊上几声,乱军便镇定了下来。 乱军损失不多,只有一开始让女兵钻了空子,死了些人。 一群尾巴着火的小羊,初一看,让人有些慌乱,可再看,这玩意有什么好怕的? 羊比不得牛,冲击力不够强,而且正值白天,定眼一看,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乱军不禁大笑,直接放箭射退火羊后面的女兵,顺手拖走送上门的烤全羊。 娄云衢大笑:“多谢娘娘,奉送佳肴!” 他直接下令,让全军当着女兵的面,分食火羊。 火羊没放调料,火候也不一,还没去毛,有些还在挣扎,说实在话,味道肯定极差。 不过对许多人而言,有一口肉吃就不错了。 而且娄云衢的目的也并不只是吃羊,而是通过吃羊来打击女兵们的士气。 又是蜜蜂又是火羊,女兵们也就只能弄些小女人过家家似的计谋来拖延一二,现在对方已经彻底没了办法,倒不如进一步打击士气,让其束手就缚,才能捉到更多活口。 这可是女子。 女兵们忿忿不敢上前,乱军狞笑着,抽刀分割火羊。 他们看着女兵的目光之中,带着几分淫邪,那一个个女兵,又未尝不是任由他们随意施为的小羊羔呢? 乱军兵将大快朵颐,大口吃肉的机会不多,纵然是味道不好的火羊,也吃的有滋有味,时不时阴阳怪气出口嘲讽,更有大胆的,直接出言调戏,听者面红耳热,闻者心跳不已。 女兵们和娄云衢预料的一样,士气大跌,基本再升不起什么抵抗心思,便是明知道乱军正在进食,也没有趁机发起进攻。 娄云衢挑了只熟透的羊,割下一块肉,刚吞咽一口,便立即将手伸进嘴里,在喉咙间抠挖着。 “呕——呕——” 在他拼了老命的干呕声中,那些早已食用火羊的乱军将士则个个白眼朝天,身发寒颤,忽忽不知如大醉之状,心中明白但不能语言,最后眼闭即死。 “杀!” 黄贵妃发号施令,言简意赅一个杀字,邓婵玉便提刀,带着女兵冲杀而上。 最前方的乱军吃火羊吃得最多,也死的最快。 鸩是一种鸟,到底有没有这种鸟,谁也说不清楚,《离骚》里就出现这种鸩鸟,后来却没有类似记载,但在封神世界里,它必须得有,货真价实。 鸩的羽毛有剧毒,将羽毛在酒水里泡上一小会儿,色香味不变,而鸩毒尽入,这便是所谓的鸩酒。 鸩酒毒翻过无数名将猛士,这玩意一直是皇宫谋杀、赐死的上品,宫里多得是。 大白天里放火羊阵根本不顶用,真正致死的是涂在火羊身上的鸩酒,既能引火,又能毒人,还无色无味。 姜皇后望着染血的花园,心中镇定下来,这一系列的计谋全都出自妲己之手,无怪乎纣王最宠幸妲己,在这方面,两人深有共鸣。 不过这也是一把豪赌,如果乱军无视火羊,那女兵可就真的顶不住了,好在赌赢了,成功了。 “不要乱,重整阵型,压上去!” 娄云衢勉强将喉咙间的羊肉吐出,或许是吃得少,或许这块羊肉没沾多少鸩酒,总之他没啥事。 乱军终究人多,又计划已久,虽然又折损了些人手,最后还是重整旗鼓,随着不断支援来的贵族护卫,以及姬高早先塞入人手,甚至知耻而后勇,越战越猛。 女兵们靠着火羊多苟了一阵,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一股生力军杀来。 “娘娘,是奴隶军!” 女兵们一脸喜色。 黄贵妃轻吐一口浊气,看着那些红了眼的汉子们,唏嘘道:“他们不是奴隶了。” 和女子一样,奴隶的地位并不是靠谁给与的,筑长城入行伍,只是给他们机会,真正让奴隶站起来的人,只能是他们自己。 娄云衢见状,不得不出手,他的武艺不差,若是城外校场那些辩战力的偷闲小兵来此,必然会惊呼:“此人已半步一流!” 邓婵玉虽然比娄云衢强出不少,但已有些力竭,而且娄云衢一根禹王棒舞得虎虎生威,神兵利器着实难顶。 另一边的奴隶军因为要冲阵,石不凡将最勇武的一部分士卒放在最前,作为刀锋。 而这些人便第一时刻对上了娄云衢,尽管那根铁棒横扫,却也没做犹豫。 娄云衢看着这些人,如同看着蚂蚁,奴隶终究是奴隶,勇武也没用,上限就那样。 他所汇集的贵族兵马中,就有不少奴隶,这些奴隶是战斗力最低下的存在,吃不饱穿不暖,战死对他们而言说不定还是件好事。 说实在话,奴隶甚至算不得战斗力,就是拿来垫刀消耗敌军体力的炮灰,作用和猪差不多,不同的是,猪更贵一些。 娄云衢将禹王棒抡得浑圆,一个个奴隶军士卒的身躯,便如风中柳叶一般,倒飞而出。 他大喊道:“虚张声势!吾乃禹王后裔,夏虽三户,亡商必夏!” 一时间腥风血雨。 乱军手上都是从武库拿得铁兵,叛乱的贵族也支援不少,占着兵刃之利,就如同绞肉机一般。 乱军顿时士气大振,与奴隶军短兵相交,奴隶军很快便留下了一地尸体。 奴隶军依旧向前。 女兵都撑了这么久,他们还要在女人面前后退不成? “冲阵!迎敌!” 石头就冲在最前方,他一次又一次的挥刀乱砍,手臂似已不属于自己了。 可是依旧没有停顿。 对于他而言,这根本没什么。 以前在贵族家里为奴的时候,所面对的东西比死更残酷。 一次次的鞭打,一次次的虐伤,是一种折磨,也让他变得更加坚韧。 他曾半夜被突然喊醒,为生了烂疮的主人吸疮,如同小狗为主人家舔舐伤口一般。 哪怕恶心作呕,也不能吐出来,甚至不能发出半点声响,如果恶了主人…… 他也体验过,轻则在风雨之中跪上几日,重则打到重伤,扔河边芦苇丛中自生自灭。 一次又一次,践踏自尊,突破底线的同时,也在不断积蓄力量。 而今天爆发了。 相比被主人家虐打致死,当做鸡鸭牛羊,至少……为国牺牲,还挺好听。 而且这仗,不仅仅是为了他们自己,更是为了妻子家小。 第360章 此子与贫道有缘 砍杀的乱军越来越多,溅出来的鲜血几乎染红了眼,便是视野也是通红一片。 石头没有任何的感觉,他是第一次杀人,但并不是第一次看见人死,比这更惨的死状他都见过不知多少了,有过奴隶经历的人们,心中对死亡只有麻木。 奴隶军中无数如石头一般的人,凝结在了一起,尽管没有武艺高强作为尖刀冲阵的武将,但气势上丝毫不弱。 压力顿减的黄贵妃与邓婵玉恍然大悟,之前还以为奴隶不足以成军,即使成军,也得以孤儿奴隶成军。 可未曾想,真正起到的作用的,竟是这些有家室的奴隶,不得不佩服纣王的先见之明。 其实奴隶无论怎么训练,都很难形成如正规军一般的战斗力,所以对奴隶军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战斗力,而是斗志,是死战到底的决心。 家生子,有家庭羁绊的奴隶,有所顾忌的人才会考虑后果,才会考虑是战至死还是逃跑。 而孤家寡人就不需要想这些,本就因为入行伍有了俸禄,过上美好生活后能不珍惜小命吗? 例如同样的两个奴隶,一个上有老下有小,家里老婆孩子热坑头,另一个自家吃饱全家不饿,哪个更容易逃走? 别说什么孤儿了无牵挂没受过关爱,得了朝廷厚待会更感激朝廷进而不惜命死战,也许有一两个人是这样的,可在生死关头,哪来这么多高尚的人?他们只是奴隶啊! 反倒是新法严明,逃兵要全家治罪,有家室的奴隶得想着下一代,咬着牙也不能跑。 随着奴隶军之后,又是一股生力军加入。 高三带着女人们,穿着并不合身的甲胄,来到了皇宫,冲入战场。 高三单人冲阵,竟是以双刀,拦下了大杀特杀的娄云衢。 便是被乱军合围,她也面无惧色,反倒左冲右突,杀得畅快淋漓。 娄云衢胆寒了。 援军来太快,也太难以预料。 看看他们面对的都是些什么人。 女人?奴隶? 这种人,竟是让乱军们生出了一种别打了快跑路的想法。 正是这两个被看不起,处在底层的群体,当他们站起来的时候,所有人内心深处,都没来由的生出了畏惧。 乱军真的乱了,兵败如山倒,如滚雪球一般,有人开始动摇,开始后退,开始握不住手中的兵刃。 娄云衢怒吼着,却脱不开身,被高三死死缠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