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62节
半晌过后,越王站起身,一甩袖袍,轻轻抖了抖身上的泥。 面子里子他都给了,张友仁还是不说话,意思很明显,付出的还不够。 确实,别看他堂堂越王都已经学了狗叫,还说出了永远臣服的话,可这些终究是能够随意推翻的东西。 去年、前年朝贺的时候,难道没说过这种话吗? 在大商势大的时候,难道没有人臣服吗? 可诸侯们还是反了。 “孤知道了,纣王要孤付出些什么?” 越王摊开手:“钱,粮,美女,孤……双手奉上。” “……” 越王直视张友仁:“质子……孤王长子早夭,次子年仅四岁,年纪太小,如何放心让他去朝歌?唯有一女,适龄待嫁,可送入宫中。” “……” “好……”越王咬牙切齿:“质子就质子,先生还有什么要求?” “……” “先生还是信不过孤王?” “……” “好好好,孤王亲自去朝歌,效仿崇侯虎如何?” “……” 越王面色阴沉了几分,都到这个地步了,张友仁竟然还是不愿接受他的条件。 这怕是公报私仇了吧?怪他之前羞辱得太过? 越王再度开口,语气中带着三分威胁:“先生莫要做的太过,越地虽小,却也能争得个鱼死网破!” “……” 虽是一直没说话,张友仁却是渐渐有些明白了。 纣王遣他为使,并特意叮嘱不说话,恐怕为的就是今天这一幕。 谁都不知道越王的底线在哪儿,只有沉默才能一步步逼迫越王,最后让他自己将底线说出来。 可越王并不好对付,会使些手段,比如刚才那句鱼死网破一开口,换成别人,必然会有所犹豫,只要有半点犹豫,事情都会变得很难办。 乱世之际,第一次出使诸侯,必须要将利益最大化,这样才能让以后归顺的诸侯效仿,有一个参照,所以使节的一言一行至关重要。 别说杨任、太颠,哪怕申公豹都不一定能在这种情况下保证自己没有任何迟疑,既然处理不好,那么不说话就是最好的。 任你恩威并施,我自沉默不语。 高,纣王确实是高。 张友仁在心底赞叹着陛下圣明的同时,仍旧一言不发,即使再担惊受怕,他也能忍着。 越王的表情阴晴不定,到了这个地步,似乎没有再退一步的空间了。 忽然,一个文官模样的人匆匆出列,在越王耳边耳语一番。 越王恍然大悟。 “陛下明明在朝中就已经点明兵贵神速,要奇袭鄂顺,鄂顺便是知晓奇袭之计,也因鄂崇禹新丧,而来不及应对,这是一计堪称无法破解的阳谋。” “但陛下不仅行军缓慢,更是囤兵于峡谷,足足半月没有行动。” “留给了鄂顺时间,致其初步整军完毕,接手大权,早已失去了奇袭的优势。” “此处疑点重重,虽说乃阳谋,但也不至于直接在大殿上公之于众,甚至还将其中的细节之处一一讲出,绝非知兵之士应该做的事。” “现在看来,那兵贵神速的奇袭战略,并非是给商军,而是给孤的啊!” 越王惨然一笑:“朝歌兵马纵然能奇袭鄂城,可不适应南方气候,将士兴许还会晕船,即使兵临鄂城,也说不准到底能发挥几成战力。” “而孤王在越地经营已久,南方水路交纵,却也难不倒孤王的军队,什么弃舟而行,什么兵贵神速,全是陛下做给孤的战略啊!” “早在数月前,陛下就告诉孤该怎么做了啊!” 越王像失去了力气一般,一屁股瘫在了地上。 纣王果然雄才伟略,即使是奇袭,也会损兵折将,但如果发起奇袭的是越地兵马,就不一样了,损的是诸侯兵马。 鄂顺想不到朝歌奇袭的大军只是佯攻,而将注意力全都放在纣王身上,却忽视了诸侯,自己这个越王派出兵马,顺水而行继而弃舟奇袭,必然能攻其不备。 到时候,纣王保证了大商的军事力量,面对诸侯继续保有兵力优势,甚至还逼迫一方诸侯攻打鄂顺,一旦奇袭鄂城,越王也就彻底失去了站在诸侯一边的机会,从而完完全全将一路诸侯纳入到大商掌控之中。 “出兵,传孤命令,即刻整军,孤亲自南下,奇袭鄂城,纣王要看看孤的态度,孤便给他看看!” 越王挥了挥手:“先生先下去休息吧,还望先生数日后随孤一同出征。” “……” 直到被送入了一处豪华府邸,美姬给他脱了衣服擦拭伤口,张友仁才缓过劲来,原来一切都是陛下的计谋。 封王,杀越侯,攻楚,公开战略,遣使,驱吴吞越,正面佯攻,驻军不前…… 一系列的计谋,全是为了让诸侯们自乱阵脚。 要用诸侯打败诸侯。 甚至连时间都掐算的刚好,越王的军队虽然败了,但经历过战争的兵马,即使战败,也累计了战场经验,损兵折将也不碍事,奇袭不需要太多兵马,而且因为此前的战事,越王早就调集了大量粮草,不需要过多准备。 可以说,兵贵神速奇袭鄂城,正是最适合越王攻鄂的战略。 三日后,越王率兵亲征。 张友仁乘车走的大门,亲自领军出征的越王以及送行百官,则是走的小门。 行路至一半,越王决定先给纣王报个信,亲自写了封臣服的奏疏,还划破自己的手,用王印沾血,在上头盖了个章。 大意就是陛下您老的意思小的知道了,正在带兵奇袭的路上,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仗打完一定要护着俺,俺真的服了,肉吃完了起码给口汤! 张友仁带着奏疏,一路来到了马嵬坡商军大营。 第325章 痛击我的友军 张友仁持着玄鸟玉佩一路通行无阻,来到营门。 在越地受辱数月,哪怕是再熟悉的故人,也认不出他的样貌。 去时虽然是一张老脸,但身强体壮,来时却已是身形消瘦,形同老朽。 以前只是长着张沧桑的脸,现在连气质也沧桑了许多。 和在越地时一样,张友仁干瘦如柴的手中,紧紧握着纣王授予的玄鸟玉佩,金边上的血早就被他擦去,是这枚玉佩,一直支撑着他,不论是钻洞还是吃虫,哪怕受尽责打,也不曾有失…… 守营的将士没认出张友仁,但认出了他手中紧紧拿住的玄鸟玉佩,皆为之动容。 张友仁为使,结果被扣押侮辱的事,他们其实都知道,早前还有奏报发来,军中已经人尽皆知,由于整天胡吃海喝闲得慌,甚至还有人担心起万里之外的张友仁。 未曾想张友仁竟是成功脱险,看这幅模样,估计已经达到了出使的目的。 守营将士肃然起敬,前有申公豹,后有张友仁,商使从来不会折节,那玄鸟玉佩,黄金镶边,承载了大商臣子的浩然正气! “大人,陛下正在营中。” 只是守将的表情有些怪异。 “好的,过他,唉!点球!点球!点球!” “球进啦!不,方弼扑开了球!” “方弼立功了,方弼立功了,不要给方相队任何的机会!伟大的守门员,他继承了三军将士的不屈意志!方弼一个人,他代表着大商将士的不屈意志和勇往直前,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守门,他不是一个人!!” 子受连连鼓掌,大商最强大的两名守门员方相、方弼今日终于分出了高下,方弼略强一筹。 “第一届朝歌金手套获得者——方弼!” 子受将方弼的手高高举起,才在万众瞩目下,将奖杯递给了他。 最早的手套出土于战国,不过现在也有类似的东西,再加上明显呈现手的形状,方弼很快就明白过来金手套是个什么玩意,一个劲儿把手往里头怼,格外兴奋。 至于这“金”手套奖为什么是木质的,那就是后话了。 驻军马嵬坡的日子里,子受除了和杨贵妃你侬我侬,就是在组织将士们踢球。 至于军情奏报什么的,绝对一眼不看。 后方闻大爷的三番催促全都置之不理,子受铁了心打个败仗,即使不败,也得无功而返落得个威望大损。 张友仁看到这一幕,有些懵。 虽说囤兵马嵬坡是计,但纣王也太……轻松了吧? 如果换做其他将领,即便只是囤兵惑敌之计,也不可能如此玩乐。 可纣王就这么做了。 如果计策失败了,那就是沙比,可计策成功了,那就是无比强大的自信。 懵完之后,是一阵感动。 张友仁眼眶有些湿润,这辈子一直都在忍,但没有哪一次,他是忍得如此心甘情愿,纣王的自信源于计谋,也源于对使节的信任啊! 如鱼得水,玄鸟玉佩,上一个得纣王如此看中的,可是国师申公豹! 张友仁朗声道:“臣张友仁拜见陛下!” 子受寻声望去,这人……应该是我派去的使节吧? 他不在诸侯领地,来马嵬坡干什么? 张友仁再次拜道:“臣,幸不辱命!” 三军将士具是一脸敬佩的看着张友仁。 连金手套获得者方弼也不例外,虽然他身高两米多,张友仁也就一米七,比最萌身高差还溢出了不少,但此刻在他眼中,两人一般高大。 子受心里咯噔一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