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 第13节
晚安。沈常乐。 路听野在心里默念。 直到宾利左拐,连车尾灯也看不到了,路听野这才招了一台出租车。 “师傅,去惊乌巷。” 夜晚的惊乌巷也热闹着,好多游客特意选择晚上过来,可以看夜景吃小吃,或者寻个小馆子点几串烧烤,又或者在音乐小酒馆里坐到凌晨一两点。 河两侧的路灯亮着,光影倒映在河水里,像摇摇晃晃的星河,有不知名民谣歌手坐在街边,弹着吉他唱歌,低醇动听的歌声也随着河水慢慢荡漾。 从野渡茶楼进去,有一个小门能直通隔壁一套私人小洋楼。三层的复古建筑,不算大,但胜在精巧。中央天井被改造成一个小小的花园。 路听野一开门就闻到很浓的麻辣味道。 客厅的地毯上,陈燃正盘腿坐在,手里拿着switch手柄,茶几上摆着还没吃完的麻辣烫、碳烤鸡翅和啤酒,见门被忽然打开,陈燃一愣,呆呆地对上一脸不爽的路听野。 路听野皱了下眉:“你......” 陈燃吓得把手柄一放,连忙起身收拾:“我错了!路爷!我现在立马收拾干净!” 路听野看他一眼,“砰”地关上门。 “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所以就放肆了一下下。”陈燃被抓包,心虚的很,一边收拾一边偷偷观察路听野。 路听野这几天在外面住了几天,走之前勒令他不准把屋子弄乱,更不许吃味道太重的东西。 路听野倒也没多不爽,俯身拿了一听没开的啤酒,往手上掂了掂,然后在沙发上坐下,两条逆天长腿随意架在茶几上,眉眼里流露出一种懒散的痞气。 修长的手指握住啤酒,指腹顶住啤酒的拉环,指关节往里一扣,“刺啦”的声音破开了空气,男人手背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微微暴起。 “我看你挺放肆。不是一点点。”路听野喝了一大口,抬手擦掉沾在唇上的啤酒沫。 陈燃瘪瘪嘴。点儿太背了。 “你怎么今天回来?不做饼啦?”陈燃三两下就把外卖盒子收拾好,拿抹布粗糙地擦了一遍,其他的等明天保洁阿姨来再清理好了。 陈燃觉得路听野真的是神经病。市价一个亿的小洋楼不住,跑去住员工宿舍,在家里画画写作就能躺着赚钱,跑去应聘什么后厨帮厨。 折腾。有病。 路听野:“把你觉得我有病的表情收收。谢谢。” 陈燃微笑:“好的,哥。” 路听野抬手喝完啤酒,手掌用力一捏,易拉罐皱成一张废纸,精准地投掷在垃圾桶里。 “我上去清行李。”路听野扔下这句,起身朝二楼走去。 陈燃懵了,连忙跟着上去,“你去哪住?别告诉我你真的当厨师当上瘾了!你新书还写不写?还有孟老板要的画,我看你底稿都没打。我的爷!” 小洋楼一共三层,一层给陈燃住,二层三层都是路听野的。当时路听野先买了旁边的四合院,改造成了野渡茶楼,后来觉得这里的环境实在清雅,适合搞创作,干脆又把这栋老房子买了,装修之后当作长期落脚地。 路听野从杂物间拖出一个大号行李箱,挑了几套换洗的衣服,睡衣,内-裤,浴巾,洗面奶,电动牙刷,平板电脑,键盘,蓝牙耳机,充电器,犹豫一秒,把两瓶新的没拆封的保湿水乳也一起拿上。 沈常乐这么精致的人,肯定不喜欢男人太糙...... 他要保养一下才行。 “你.....来真的?”陈燃张了张嘴,这大概是一两个月都不会回? 路听野继续在卧室里转,看看还有什么落下,“你一个人消停点儿。你吃螺狮粉都行,车也给你开,对我宝贝好点。记得按时去保养。”路听野扔过去一个车钥匙。 陈燃眼睛亮晶晶,就差捧着车钥匙亲一口了。这可是川崎h2啊!男人的梦想情人啊!虽然他做梦都想开着路听野的川崎出去撩妹,但这形势怎么有些不对? 这小子怎么像是在交代后事?打算三年五载不回家? “就一点,别带女人来过夜,别让女人坐我的车。” “不然--”路听野目光骤然冷戾。 “知道知道......我哪敢啊!”陈燃赶紧打断他接下来的威胁。 怕了怕了。 “你还去当厨师?在那个都是富婆的.....会所?”陈燃心里很是不安。 “不。去别人家。” “哦.....去别人家做饭.....那不就是.....”陈燃感觉自己高血压都快上来了,“那不就是保姆?” “是--贴身生活助理。”路听野温和又暴躁地指正他。 “.........?” 路听野的眼神不是在开玩笑。铁了心,要给人当什么狗屁保姆。 哪个人有天大本事让路听野心甘情愿当保姆? 陈燃暴躁地抓了把头发,刚刚的开心劲陡然被一瓢凉水泼走,他快步走到路听野跟前,低声斥:“路听野!你最近怎么回事?” “你事业是不是不干了?新书不写?画也不画?茶馆也撂下?你发疯也有个限度!你才二十岁!你的前途比任何事都重要!你好不容易走到今天......” 陈燃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劝,心痛极了,视线忽然瞟到了墙上挂着的照片,抬手一指:“想想你十六岁是什么样!少作妖,珍惜现在!” 十六岁。 那时的路听野是什么样? 墙上挂了不少照片,旧的新的混作一团,大多是路听野十九二十岁这两年玩赛车,登山,滑雪,出去旅行留下的纪念。唯有一张,是他十六岁那年拍的,和现在的模样大相径庭,若是不仔细辨认,几乎看不出是同一个人。 少年蹲在小巷里,身上是破烂的校服,五官英俊也青涩,嘴里咬着一根烟,额头流血,下巴也挂了彩,手上身上全是脏兮兮的泥巴。他剃了极短的寸头,能看到青色的头皮,这样的发型显得他轮廓更硬更冷更俊。 眼神孤犟,凶狠。 一座三线小城市里的一所排不上号的高中,多得是这种天天打架斗殴抽烟混日子的坏小孩。不稀奇。 路听野淡淡看了眼墙上的照片,隔着铁锈味道的时光和十六岁的自己对视,他反问:“那又怎样?” 陈燃:“是你说你要努力,不想继续堕落,你把你第一本书投稿到我这,你求我看,你说你不会让我失望--”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努力吗?”路听野从一袋糖里抓了一把放进衣服口袋,然后拿一颗剥开糖纸塞进最里。 陈燃一怔,为了什么?为了功名利禄,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衣锦还乡,为了做人上人。 不然为了什么? “为了她。” 路听野咬下太妃糖,吃到里面的巧克力夹心。 “她说我不可以天天打架,说......” 说他笑起来很好看,说他很有天份,说她也有个弟弟走丢了,跟他差不多大,若是她弟弟像他现在这样,不好好读书,不好好生活,她肯定会难过,会哭。 于她而言,他不过是一个在江南小镇萍水相逢的路人。即使她说的这些她都已经不记得了,但他记得。他记得就可以了。 路听野可以无所谓,反正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这辈子与阴暗堕落为伍。一个流淌着肮脏血液,不被祝福,存在即是罪恶的孩子,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我喜欢她。想要她。我不能让这么好的姑娘跟着我受苦,我若是挣不出一点名堂,我连喜欢她的资格都没有,我连说喜欢都是亵渎。” 陈燃听得愣在了原地。 一个烂人是配不上喜欢沈常乐的。 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她是洁净的雪里开出的花,喜欢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浮的事。不是随便说说就是喜欢,不是随便遇到一个人就说要和她定终身,再年少轻狂都不能做这种轻浮的事。 陈燃实属没想到话题走到了这份上。 怎么就多出来一个“她”? 陈燃恢复冷静,实在是最近路听野的行为太跳脱了太狂野了,他好怕路听野又走了什么歪路子,心里一直压抑着。但陈燃转念一想,他无缘无故提这些旧事未免太过分。快二十一岁的男孩,就是冲动的年纪,就是喜欢漂亮女孩儿的年纪,想谈恋爱无可厚非。 罢了罢了。 说不定谈恋爱了,这小子还能有更多灵感。 陈燃一脸温和,语气温柔,像是知心大哥哥:“......好,那给哥说说,她是谁?追女孩哥最懂了,哥帮你出主意。” 路听野转头,看着陈燃,笑了:“真的?我想追沈常乐。你有什么好主意,说来听听。” 沈常乐。 “哪个沈常乐?”陈燃张了张嘴。 路听野笑:“拍电影的那个。” 陈燃:“..................” 长久的沉默过后,陈燃恢复了暴躁,他一巴掌拍上路听野那硬邦邦的胸肌:“弟弟!你他妈狂野过头了啊!沈常乐诶,沈常乐诶!你登山也不能一挑就挑珠穆朗玛峰吧!” “.......你她妈不怕死在登山路上?” 路听野眯了眯眼,几分嫌弃地把陈燃的手挥开。 “那不挺好?” “死在她身上。那叫美妙。” “.............” - 作者有话说: 之后的一个夜晚,路听野喘着气从被窝里钻出一个头来,看着快昏死的沈常乐。 他舔了舔唇:“姐姐,美不美秒?” - 第10章 你回来了 “所以......你就把这个帅到惨绝人寰的小奶狗据为己有啦?” 霍甯婉肃然起敬。 她这姐妹不愧是上京名媛圈里排行第一的花心小公主,这换男人的速度比她头发换颜色的速度还快!她头发颜色还要看一周才腻呢! 沈常乐勾起唇,雨后初霁的天光落在她莹白肌肤,烘出一层温软,她拿着小叉子去戳那块卖相精致的起司蛋糕,一边说:“指出你的一个小错误。不是据为己有,是好心收留,日行一善。 ” 霍甯婉:“对,都知道沈公主最善良,专门收留品相好的可爱流浪小狗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