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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家底

    听完这段话,李素华的眼眶不自觉的湿润了几分。

    女儿长大了啊!

    她倍感欣慰,不过,钱的事她早就考虑好了,他们家里的条件确实不算好。

    但秉义结婚怎么也不用女儿和小儿子出钱。

    如果传出去,这像什么话?

    “你有那份心就好。”

    李素华笑着摆了摆手:“钱的事,不用你们瞎操心,你大哥结婚的钱,咱家还是拿得出来的。”

    说着,李素华若有深意的笑了笑。

    “别说是你大哥了,哪怕是你和秉昆明天也结婚,咱家也不会缺钱的。”

    以前,周家的日子过得确实苦,以周志刚的收入水平,他们家的日子不该怎么苦才对的。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为了攒钱。

    饿怕了的人都有一个习惯,攒粮食,手里有粮,心里不慌,穷怕了的人同样也是如此。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

    这些年,周志刚和李素华不仅养活了三个孩子,还攒下了不小的一笔存款。

    多的不敢说,千把块还是能拿出来的。

    即使现金不够,李素华也不是没办法变出钱来,他们家有一个传家宝,一只正圈口的冰种翡翠手镯,阳绿的那种。

    虽然现在翡翠卖不上价格,但以那支镯子的品质而言,抵押個一两千还是没问题的。

    若是放到后世,阳绿的冰种翡翠手镯,单个价值最少也是七位数起步。

    (这里稍微修改了一下,剧中周秉昆拿出的翡翠手镯,如果是真的,少说也得几千万,过于夸张了。)

    “妈!”

    周蓉娇喝一声,怎么说着说着就扯到她头上来了?

    “我今年才几岁啊!”

    李素华眉头一挑,斜着瞥了她一眼。

    “几岁?虚岁二十,也不小了。”

    “不理你了。”

    周蓉小声嘀咕了一句,然后扭头便躲进了房间。

    催婚这种事,她应付不来。

    眼看女儿跑了,李素华的目光幽幽地转到了李杰身上,看到这眼神,李杰尴尬的摆了摆手。

    “妈,我今年才十九啊,催婚也太早了。”

    听到这话,李素华仔细想了一下,好像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十九岁,还是个孩子,确实太小了一点。

    “谁催伱了。”

    李素华没好气的瞪了李杰一眼,而后朝他招了招手。

    “过来,给你哥回封信。”

    “誒,来了。”

    李杰闻言乖乖的爬上炕,等他上了炕,炕上的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纸和笔。

    “我说,你写。”

    李素华敲了敲炕上的小茶几。

    “秉义,你的信娘看到了,你这孩子,结婚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提前和家里商量商量呢……”

    信的开篇,李素华直接劈头盖脸的说落了大儿子一通,训斥周秉义不该就这么草率的和郝冬梅结婚。

    当然,话虽然是这个话,但仔细一琢磨,理却不是这个理。

    如果真的不同意的话,李素华为什么要随信带上汇款单?

    而且还要寄上一些吉春市的特产。

    虽然信中的很多东西还没买回来,但这并不影响李素华的发挥。

    训斥那是应该的,她这明显是做给儿媳妇看的。

    李素华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生活已经足够赋予她应有的智慧,打个巴掌再给个甜枣,这种浅显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最后,她又埋怨了一番周秉义,埋怨他婚礼办得太突然,并且要求他什么时候有假期尽快回来一趟,然后在光字片把婚礼给补办了。

    “暂时就写这么多了。”

    絮絮叨叨的念了一大堆,信纸已经写满了整整三页,年纪渐长的李素华不禁感到了一阵困倦。

    “昆,几点了?”

    李素华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

    “哟,已经11点了。”

    李杰低头看了眼手表,座钟在外屋,家里唯一一块手表又带在他身上,李素华不问他问谁?

    “哈?”

    听到这个数字,李素华顿时大吃一惊。

    “十一点了?”

    这年头没什么娱乐活动,李素华平时八九点就躺床上睡觉了。

    怪不得感觉这么困,原来已经十一点了。

    “今天就这样吧,回头想起什么,明天再写,我先去睡了,秉昆,你也早点休息。”

    周秉义报喜的信一共写了两封,一封是寄到吉春家里的,另外一封则是写给远在西南的父亲。

    不过因为路途遥远的关系,周志刚收到这封信时,足足以李素华完了一个多月。

    看到信尾的落款日期,周志刚情不自禁的叹了口气。

    身为父亲,却是最后一个知道儿子结婚的人。

    “老周,叹什么气啊?”

    途径的工友看到周志刚独自一人在那叹气,不由关心道。

    “没出什么事吧?”

    周志刚连忙收敛了脸上的神色,笑着回道。

    “没,没什么。”

    “就是大儿子结婚,我这边赶不回去,感觉有点可惜。”

    “哎呦,家里老大结婚啊。”

    工友并没有在意周志刚发的牢骚,工地上那么多人,谁还没发过几句牢骚?

    “恭喜,恭喜。”

    说着,工友忽然灵机一动,兴冲冲的提议道。

    “老周,这么大的喜事,咱们不得好好庆祝庆祝?”

    “晚上,喝一杯?”

    “好!”

    周志刚哈哈一笑,应了下来,他们现在呆的地方,有钱也花不出去,吃穿用度都是单位的。

    唯有酒是自己花钱买的。

    请客,无非是花几瓶酒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他们喝的不是茅台五粮液,就是普普通通的粮食酒。

    周志刚收到信的这一天,远在东北边疆兵团的周秉义,恰好被上级领导叫去谈话。

    他的上级领导不是旁人,正是同办公室的姚立松。

    “秉义啊,你真的考虑好了吗?”

    姚立松正襟危坐的坐在椅子上,双手捧着一个搪瓷茶缸,上面印着XX兵团的字样。

    说话时,他极为严肃的盯着摊在桌上的那张纸。

    结婚申请!

    周秉义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入伍新兵,但知青兵也是兵,组织关系同样在兵团内。

    因此,像他这种情况的,如果结婚,按照规定是必须要向上级申请的。

    看到姚立松严肃的神色,周秉义暗自吞了口吐沫,他以为政策又有了什么变化。

    于是,他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姚主任,我这个申请应该没问题吧?”放羊小星星的诸天万界之大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