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肝胆(三十三)
说话间,三道人影从黑暗中走出。 三人身上都穿着皮甲,外着锦袍下着革靴,身上并没有什么碍事的配件,又都是满身武艺的豪杰,脚步轻盈行路无声,是以之前并未被发觉。 这三人中右手之人身材适中体形壮硕,看上去就像是一尊移动的宝塔。 他的个子其实不如秦琼、程咬金这些人高大,可是走过来的时侯,却给人以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会移动的山丘,哪怕是胆大如程咬金又或者狂傲如罗士信者,面对此人时都会产生一种莫名地压迫感,就连呼吸都不由自主变得混乱。 左手之人也不算如何高大,走路之时固然脚步轻盈迅捷看得出身怀武艺,但是在明眼人眼中一看就知,此人的武艺绝比不过右手那位无名上将,也比不上秦琼、程咬金这些以勇力闻名于世的豪杰。 可是当下以左为尊,此人明明武艺不算特别高明,却能位于那等猛将之上,自然有着过人之处。 而方才开口说话的,则是位于正中的男子。 此时三人已经走到篝火旁,火光下映照出正中男子的面孔。 他年纪不大,也就是三十几岁,方面大耳浓眉阔目,相貌很是出色,眉眼五官俨然是个俊品人物,更有一种儒雅气度蕴含其中。 不需通报姓名出身,但是看他的气度以及那光洁的面孔,便知此人必然出身高门大户,从小不曾受过风霜之苦更不曾操持过苦役,所以才能一直保持这种上位者的优容气度。 他并未蓄长须而是留着短髭,唇上短髯又特意上了油,保证胡须上翘,这又是昔日关中世家子最流行的风仪。 其身上裹得外袍乃是用上好织锦制成,所值怕不在百金上下。 可是有经验的绿林人都知道,在这等山高林密的地方摸爬滚打熬上一两日,再好的衣袍也都会糟践得不成样子。 是以大家每逢进山钻林,都会找一件旧衣袍穿上,免得自己的好衣衫受损。 只有不拿钱财当回事,使钱如泥沙得世家子,才会不管开销费用以及实际情形,不管去哪都要保持锦衣华服的风度。 此人从气度到穿戴,都和程咬金等人格格不入,站在瓦岗诸将面前一如鹤立鸡群。 按说这等人在瓦岗军里面注定难以立足,更不可能得到其他人的支持。 可是随着他的出现,山谷里的气氛陡然为之一变,所有人都主动向他靠拢过去。 来人却是没理会双方,而是来到篝火旁边,也不顾自己的锦袍何等昂贵,寻了块石头坐下,将手放在篝火上方取暖,口内道:“入娘的!若不是亲身走过一遭,真不敢相信山中居然如此寒冷。 都是这月份了,晚上还冻得人手脚冰凉。 若不是懋功思虑周全,提前准备了烈酒又配了药汤,只怕要被冻个半死。 到时候别说打仗,就连站都站不稳了,白白便宜了破野头那狗东西……”说到这里来人抬眼看去,见众人全都站着,不耐烦地挥手招呼:“坐下,全都站着做甚? 你们个个都时大个子,某这里坐着你们站着,就像是两列人肉屏风。 偏偏又不是俊俏小娘而是满脸胡子的大汉,实在煞风景。 快快坐下讲话。” 随后他又自顾说道:“宇文化及胆小如鼠偏生带的辎重又多,吓死他也不敢走小路,只会延着山间驰道而行。 就算是斥候再多,也走不到这地方。 也莫说在此烤火说话,便是寻十几面大鼓一起擂,他也听不着动静。 不过程大你也是,就你那叫驴也似的嗓门,某听了也觉得厌烦。 别人说你两句也是理所应当,你咋还能跟人翻脸? 难不成你这大嗓门还有理了? 要我说,你这就是欠拾掇,着实打你一顿老拳,你便知道听话。 罗大,下次程咬金药是再跟你罗唣,你便只管捶他,谁不服让他寻我说话!” 他这番粗俗不堪的言语加上脏话,和他的形象大相径庭,但是并不惹人讨厌。 相反,对于瓦岗军来说,他这种言辞行事,反倒是更得这些人拥戴。 众人这当口纷纷坐下,程、罗两人都是性如烈火的性子,可是挨了这位几句数落非但不恼,反倒是都露出笑容,全都朝着来人所在的位置靠近。 经过这一番折腾,大家坐的位置已经发生了变化,再落座之时便没法找回自己之前的位置,都是寻个地方要紧就坐,顾不上其他。 如此一来,之前那两个距离明显的小团体彻底被打乱,大家彼此毗邻而坐,从之前的两个小团体,变成了以来人为中心的一个完整队伍。 来人正是那位以才名闻于世,曾为杨玄感谋主,后兵败逃亡投奔瓦岗,如今却又鸠占鹊巢乃至取翟让而代之的蒲山公李密李法主。 自瓦岗军起事以来,规模始终有限。 主要兵马来源都是啸聚山林的绿林好汉再加上部分饥民,兵力适中没有超过两万之数。 直到李密、徐世勣等人加入后,才让瓦岗改变策略,从流寇转向义军,攻城拔寨开仓放粮招募饥民为军。 同时又收编隋朝降卒溃兵,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让自己的兵力规模达到二十万之数。 短时间内迅速扩充实力,必然带来诸多隐患,瓦岗也不例外。 像是程咬金与罗士信这种冲突,并非偶然情形,而是各山头之间积怨的反应之一。 类似这种矛盾并非一处,如果不是有人在中间弥缝,整个瓦岗军怕不是早就乱成一锅粥,而这个弥缝者就是李密。 他靠着自己的人格魅力,强行整合诸军,让这些武艺高强但是性情各异且彼此不能相容的豪杰,可以暂时和睦相处。 不管这些人私下里有多少过节,彼此看对方是否顺眼,在李密面前的时候他们都会忘掉不快亲如手足。 李密就像是眼下众人围拢的那团篝火,并不能真的驱散山间严寒,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得到同样的温暖。 但是只要这团篝火在,就意味着希望存在,大家就会主动向着篝火靠拢,这就是他的过人之处。 在李密身旁的两人,则是如今瓦岗军一文一武两根擎天玉柱。 那壮硕的汉子名叫裴行俨,乃是降将裴仁基之子。 其实裴行俨还是个少年,其年纪与徐乐差相仿佛,一张红扑扑的面孔,配上那平实无华的眉眼,一眼看去就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庄稼少年。 但就是这个貌不出众的少年,曾经一度在战阵上成为瓦岗群雄的噩梦。 即便是豪勇如秦琼者,也在他手下吃了苦头。 直到李密用计收降其父,才让这位勇猛少年不得不下马归顺。 裴行俨正值少年血气方刚,虽然从小被父亲严格约束,又在军营里受军法约束,可是心中总归还是有几分叛逆心思。 对他而言,死气沉沉的朝廷官军显然不如瓦岗军这种绿林草莽军队如意,是以他归顺时虽然不情不愿,但是归顺之后不久就心悦诚服,主动为瓦岗军冲锋陷阵。 凭借其一身堪比鬼神的勇力,裴行俨闯出了“万人敌”的名号,也让瓦岗军的对手吃足了苦头。 单以名号论,裴行俨的名头可能比徐乐还要更响亮几分,毕竟他打得仗更多,又是在中原之地,名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神武、云中乃至马邑那些地方总归是边陲苦寒之地,在这方面天生就处于下风。 可是不管裴行俨名声如何响亮,一身艺业如何惊人,对于瓦岗军来说,他的地位最多也只能排在第三位。 排第一的自然是瓦岗实际主人李密,而排第二的则是李密左手的那位俊朗少年:徐世勣!徐世勣出身高平上房徐氏,也算是名门之后。 只不过到了他父亲那一代,家业便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 随着大隋朝政日非,徐家的日子也就愈发艰难,走投无路的徐世勣最终只能选择带领乡兵部曲高擎反旗加入瓦岗军麾下。 他虽然学过武艺,但并不擅长厮杀,其心性也确实不在于此。 比起披坚执锐白刃交锋,他更喜欢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在徐世勣看来,一个人再如何能杀善战,对于战事的影响也总归有限。 如何指挥这些善战斗将,把他们的本领用在合适之处,以猛将豪杰为爪牙供自己驱使,这才是真正的豪杰。 这话倒也不是空吹大气,徐世勣行事心思有前朝白袍陈庆之风范,手段亦不逊色。 其加入瓦岗之后出谋划策无有不成,指挥作战亦是有如神助。 瓦岗军斩杀张须陀、击破裴仁基,又成功攻陷大隋几个粮仓,得以控制了海量粮草。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这些堪称神迹一般的大捷哪个都离不开徐世勣指挥运筹,瓦岗众人也把他当成自家的诸葛看待。 若是将瓦岗看作一个巨人,秦琼、裴行俨、罗士信等人组成了巨人的手足,徐世勣便是巨人的头脑,李密则是这个巨人的心脏,瓦岗大军作为躯干。 这些器官单独摆开,并不具备什么杀伤力,可是当这些器官组合一处,便组成了一个强大的战斗机器,足以摧枯拉朽扫荡群雄。 如今这架战争机器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发动攻击。 只等头脑与心脏传达命令,躯干四肢就会发挥各自的职能,把骁果军轰得灰飞烟灭万劫不复。天使奥斯卡的盛唐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