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很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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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听到的内容,神将很快就找到了这些垃圾佬表现神勇的原因。 原来对方有一个很厉害的首脑,正是他在调兵遣将,把暴风突击狗打得节节败退。 听到这里以后,神将就觉得差不多了。 只要能找到并且干掉那个发号施令的游荡者,剩下的人就不足为惧,而他就是最适合做这件事的人。 在摸进来的途中,神将已经杀了六个人。除了四个人有武器外,还有两个是一对倒霉的母女。 现在他不但进入了营地,而且还大致确定了那个首领的位置。只要杀了那个挡路的小子,他就能去收对方首脑的性命。 在距离阿爆还有数步之遥的时候,神将陡然发力,将已经被打烂的尸体推进那个小个子的怀里。 还没等阿爆推开那个死人,神将就飞身扑到。 他狠狠一掌,拍在死人后背的刀柄上,然后他就感觉到了刀尖刺入人体的阻力。 “阿爆!老爹!” 当孔雀看到阿爆被人串了糖葫芦的时候,他只能捶打地面,发出不甘的怒吼。 孔雀原本打算赶去老爹身边,然而那些袭击者却在这时候雄起了一把。 他们虽然还是冲不进来,但却突然加强了火力。孔雀正是受到这波火力的影响,所以他只能趴下来躲避。 一刀捅翻阿爆后,黑衣敌人的面前就再无阻碍。他跳过碍事的帐篷,终于看见了兄弟会的会长。 看着老爹和黑衣人在那边对峙,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孔雀虽是心急万分,但他却还没有乱了方寸。 兄弟会上下40多人,最能打的那个始终都是迪克老爹。 老头今年已经60多了,但他仍然能在0.4秒内拔枪速射,将转轮枪里的6颗子弹全部射中敌人的脸。 因为孔雀的警告,老爹已有准备。所以当他看到那人时,兄弟会的当家人一点都不慌张。 在敌人开始缓缓进逼的时候,老爹并不急着拔枪。他的手仍然垂在大腿的外侧,手指也在有规律地收拢伸直。 这样的笃定表情一下就刺激到了神将,在下个瞬间,黑衣人就暴喝一声冲向迪克。 黑衣人刚启动,孔雀就看到老爹也动了。他的手才落到枪柄上,清脆的枪声就连续响起。 “砰砰砰!” 就在拔枪的同时,老爹一口气射出了6颗子弹。这些子弹无一例外,都是奔着黑衣人脑袋而去的。 “老爹赢了!” 看到老爹再次表演这惊艳的拔枪术时,孔雀就知道这回稳了。 黑衣的敌人的确速度很快,但他再快也快不过子弹,所以黑衣人死定了。 与巅峰时期相比,老爹的手速略有下降,但他的准度还是无人能敌,他依然可以将6颗子弹全都射到仅有一拳的圆圈里。 就在孔雀以为危局已经解决时,他的眼睛突然瞪到了最大,因为那黑衣人竟然没有应声倒下,相反那人竟然还在靠近老爹。 在黑衣人与老爹身形交错之际,一道白光闪过,随后迪克老爹的人头就飞到了空中,殷红的鲜血顿时就如喷泉般涌了出来。 “老爹!老爹!” 在这一刻,不止孔雀一人看到了这令人心碎的一幕,营地里顿时就响起了一声接一声的悲鸣。 “他杀了老爹,为老爹报仇!” 也不知是谁第一个吼出了这样的口号,红了眼的兄弟会成员纷纷离开掩体,咆哮着冲向杀人凶手。 终于斩下了那颗苍老的头颅,教团的神将却不急着逃走。 四面围上来的敌人让他愈加兴奋,也不等那些游荡者冲上来,他就主动迎了上去。 当孔雀也加入围攻时,刚才还井然有序的营地已经乱了套。 兄弟会的人们再也无心防守营地,只想杀死那个黑衣人。 这样的想法却正中那个恶魔的心意,他迎着子弹跳到那些兄弟会成员的身前,将他们切成大小不一的肉块。 在这过程中,黑衣的恶魔也不断中枪,孔雀就至少打中了对方三四次。 子弹打到黑衣人身上,对方也会流血,但那疯子却并没有因此而变得虚弱。 他还是如同鬼魅般忽隐忽现,每当他停下身形,就至少有一人会成为刀下之鬼。 只是眨眼的功夫,孔雀就看到自己的那些熟人被一一砍倒,而他却始终奈何不了对方,这不禁让他更加焦躁。 “兄弟们,我是兰迪。所有人都听着,不要再追那个黑衣人了。全体立刻分头突围。现在,马上!” 就在大家因为愤怒而失去理智的时时候,兄弟会的通讯频道中响起了兰迪的声音。 兰迪是年轻一代中最优秀的,老爹把他视作自己的接班人,兄弟会的第二代也都视兰迪为大哥。 就是这声怒吼惊醒了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众人,在清醒过来之后,大家这才发现现在的情况有多糟。 由于老爹突然遇害,兄弟会陷入混乱,这就给夜袭者可乘之机。 趁着这个机会,那些人重整了队形,换上了更强大的武器。 在内外夹击之下,这个营地已经不可能再守住,所以兰迪才不得不让大家赶紧突围。 这个命令虽然正确,但也给兄弟会带来了更大的混乱。 有人还想继续战斗,有人则是急于逃离。如此一来,那个黑衣恶魔就杀得更起劲了。 看着那个正在满场追逐兄弟会成员的狂魔,孔雀仿佛又看到了老爹头颅高高飞起的那一幕。 愤怒,恐惧,悔恨,种种极端的情绪集结在孔雀的心头。它们狠狠撞击着他的理智,没几下就攻破了孔雀的心防。 “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当这股灼热的洪流冲到孔雀头顶上时,吃痛不过的他终于发出了这声嘶吼。 在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想,只想撕碎那个黑衣人。 孔雀就这样举起了他的枪。才刚抬起手臂,那股折磨他的热流就迅速活跃起来。 它们仿佛找到了更好的寄托,于是它们立刻调转方向,涌向孔雀握着的手枪。 “砰!” 孔雀刚扣下扳机,他就察觉到了异常。 他本不可能看到那颗飞出去的子弹,但现在时间被调慢了无数倍,所以他竟然一眼就看到了他射出的弹丸。 这颗承载着所有极端情绪的子弹非常奇怪,它被某种奇怪的东西包裹,散发着令人头皮发麻的气息。 当这颗子弹飞临黑衣恶魔身前时,那人正好转过身,结果子弹正中对方的前胸。 在那人中弹的瞬间,孔雀眼前的异象也随即消失。 不过那人却并没有倒下,他只是突然愣在了那里,就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就在孔雀想着再补一枪时,一枚火箭弹就呼啸而至。它一头扎到不远处,气浪顿时就把孔雀掀飞。 在这颗火箭弹之后,就是更多的火箭弹,而这就是那些袭击者对刚才的报复。 当孔雀终于站起来时,兄弟会的营地已经陷入火海。别说是那个黑衣恶魔,那些刚才还能看到的伙伴都不知所踪。 虽然有万般的不甘,孔雀也只能咬着牙,强迫自己逃出营地。 第2天天光大亮的时候,孔雀这才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昨晚逃出营地之后,他就一路往东,一口气逃出5公里,然后他就停了下来。 正如孔雀猜测的那样,昨晚的那些人并没有追出太远,孔雀甚至都怀疑他们都没有追出营地。 虽说如此,孔雀也是藏到现在才敢离开那个小树林。 若是想求最稳妥,他就该继续逃跑,但孔雀却想回营地。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在那里,不看一眼,他不放心。 悄悄潜伏到营地附近后,孔雀就蹲了三个小时的坑。直到他确定营地里肯定没人之后,孔雀才重回宿营地。 越往里面走,孔雀的心情就越是沉重。当他走完一圈后,他就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兄弟会的家当几乎都在,就连最值钱的风力发电车和油罐车也是如此,但兄弟会的人都不见了。 不管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所有人全都消失不见。若不是营地里随处可见战斗的痕迹,孔雀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稳了稳心神之后,孔雀踉跄着奔向前方的帐篷,昨晚老爹就是在这里倒下的。 “战无不胜的老爹是如何输给那个黑衣人的?” 这个问题折磨了孔雀整整一晚,他很想在现场找到答案。 顺着地上的血迹,孔雀确定了老爹倒下的位置,然后他就看到了地上的那些弹头。 捡起那几枚点357口径的手枪弹,孔雀的身形就猛然一震。 毫无疑问,这些子弹就是昨晚老爹发射的,但是它们却没能伤到那个黑衣的恶魔。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它们被某种利器从中间切开,分成了规整的左右两半。 “那人竟然用刀劈开了所有的子弹,所以老爹才会被杀?!” 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孔雀不由得伸了伸脖子。 “那究竟是怎样的人怎样的刀,才能将这6颗达到音速的子弹切成12瓣?这样的人还能算是人吗?! 自己最后好像是打中了对方的胸口,也不知道那一枪有没有伤到那个恶魔? 昨晚的那些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他们又为何要袭击兄弟会,为何要带走所有的死者和活人?” 虽说这些眼下都还是个谜,但孔雀决心要找到答案。哪怕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也在所不惜! 在老爹倒下的地方默哀了一分钟后,孔雀转身去了大篷车。 大篷车是兄弟会的仓库,他要追逐那些凶手,首先就得武装自己。 今天早上的时候,孔雀发现自己的转轮枪出了问题。 这把枪昨天还有八成新,但今天却严重锈蚀,就连枪管里的膛线也彻底磨灭了。 尽量拼凑出一些装备后,孔雀终于收拾妥当。 最后看了一眼昨天还是家的废墟,孔雀硬着心肠跨上机车。 当他扭动油门冲出去时,他终于还是流出了眼泪,不过他随即就将其擦干。 现在他的眼睛要用来追踪那些人留下的痕迹,他可没有时间哭泣。 2077年春,3月15日 太阳西沉的时候,孔雀一步步走进红石小镇,此时距离他出发追踪袭击者已经过去了三天三夜。 在过去的72小时里,孔雀几乎是不眠不休,一直在赶路。 那伙袭击者也不过是比他先出发了4个小时,所以对方留下的痕迹还是很明显的。 孔雀就这样一路往东,追了整整三天。今天早上,他终于耗尽了最后一滴汽油,可是他还没追上那伙人。 摩托兄弟会最早就是由一群爱骑车的老兵鼓捣出来的。作为他们中的一员,孔雀也有一辆心爱的机车。 孔雀向来都把这辆车当作宝贝,但现在他却不得不丢下它了。 如今人类已经熟练掌握了从转基因植物中提炼生物汽油的技术,所以汽油不算稀罕,可惜恶土上却不会有加油站。 没了燃油的摩托车就是负担,所以虽然心在滴血,孔雀也只能告别自己的爱车。 在开始步行后,孔雀就脱下了自己的兄弟会背心。 每一个飞车党徒都有他们的专属背心,那上面的组织徽章和箴言就是最好的身份证明。 也是因为如此,孔雀不得不脱下这件从不离身的背心。 如今摩托兄弟会已经被敌人摧毁,而他很有可能是唯一幸存者。 孔雀想要报仇,首先他就得保护好自己,所以他就不能再穿着这背心招摇过市。 小心翼翼地拆下兄弟会的火焰翅膀徽章,孔雀将它藏进贴身的口袋,然后他循着地上的痕迹继续向前。 跋涉了整整8个小时后,他找到了这一路上的唯一人类聚落,所以他立刻就拐了进去。 两个小时前,孔雀就失去了敌人的痕迹。他是顺着之前的方向,来到红石小镇的。 按照常理来说,那伙人不可能放弃进入聚落补给的机会,因此孔雀觉得他有可能在镇上重新找到线索。 所谓的红石小镇其实也不过是二三十间破败的小屋,这也不过是淘金年代西部小镇的水准。 没有理睬路边那些带着猜忌和威胁的眼神,孔雀直接走进镇上的酒馆。 才刚进去,孔雀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来的不是时候。 红石镇的酒馆其实就是一间四五十平米的木头棚子,当孔雀进去时,里面有10来个客人。 这些人全都静若寒蝉,不敢说话走动,因为这里正有一场谈判。 “杰克,我听说你携带了一卷皮毛?” “布莱德警长,这和你有关系吗?” 当那个身穿泥色制服的治安官如此质问时,他对面的那位却是翻了翻白眼,一点都不给对方的面子。 名叫杰克的男人最多不过三十岁,他身形魁梧,脑后留着一个小揪揪,露在衣袖外的手臂上刺满了纹身。 “杰克,携带动物皮毛进入夜之城就是走私。 我以红石镇警长的名义宣布,你的货被没收了!” “警长,这里有那么多人看着,你这是打算明抢?” “这里有其他人吗?我怎么一个都没看到?” 这句睁着眼睛说出来的瞎话仿佛就是一个命令,酒馆里的那些人纷纷站起身,争先恐后逃了出去。 只是眨眼的功夫,屋里就只剩下警长和杰克。 “想要我的货,你最好问问我的枪!” 没有去看那些匆忙逃离的人,杰克“咚”的一声,将两把枪拍到了桌上。 “嗤,杰克,我劝你放聪明些。你有5分钟时间,我在外面等。” 望着炸毛的杰克,红石镇的警长却是一点都不怕。在丢下这句话后,他就大摇大摆出了酒馆。 看看身边那卷皮毛,又看看桌上的枪,杰克心中的怒火越来越盛。wap. 就在他想要抄起那对枪时,孔雀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在酒馆里的人急着逃出去时,孔雀却躲在角落里冷眼旁观。 他已经大致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现在他要和这个叫杰克的人谈笔交易。 “游荡者,你想干什么?” 看了一眼风尘仆仆的孔雀,杰克就猜到了对方的身份,但他却猜不出这人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坐下来。 “我觉得你需要一个帮手,你可以雇我。 我不要钱,只要你把这些给我就行,我保证带你离开红石镇。” “什么?” 看着孔雀所指的那瓶水和那张饼,杰克只觉得啼笑皆非。 他以为孔雀是在开玩笑,但这个游荡者的神情却相当认真,于是杰克长叹了一口气。 “给你,我不需要你帮我。这里很危险,你快走吧!” 接过某人推过来的水和饼,孔雀也不客气,立刻就吃了起来。 昨晚的时候,他就已经断粮。他又没有钱,所以孔雀原本打算是用东西换食物的。 然而他才刚进门,酒馆里的人就被警长吓跑了。孔雀也是没办法,才找上了杰克。 虽说杰克拒绝了自己,但孔雀却并没有走。他就坐在门口附近,一手饼一手水,吃得非常认真。 见这个家伙如此不识好歹,杰克也不打算再理他。 在和布莱德翻脸之后,他的双枪已经饥渴难耐,现在他就等着那帮匪徒冲进来了。狼筅的永生,从入门到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