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想念
书迷正在阅读:关于重生也没有变得足智多谋这件事、[双性]男生女生大冲关、穿进游戏的我努力集邮[总攻np]、暗渡陈仓、哥哥太爱我了怎么办、无咎、被直男室友撩的日日夜夜、【总攻NP】我在无限流玩弄厉鬼、与友期行、【同人】大国手
在湖水被秋风吹皱,湖畔的树木染上秋色时,陈青竹才发现韩旷宇已经两个星期没有来学校了。 最近都在军训,晚上还没有什么作业。陈青竹空闲的时候喜欢去图书馆看书,他来自一个小县城,那里的文化建设还很落后,整座县城唯一能称得上有文化的地方就是新华书店了,还是独此一家。他所在的高中是县城里最好的中学,没有之一,但那所高中的图书馆也是不值一提,里面只有寥寥几本书,还都是经典名着。陈青竹翻来覆去的看,也就那么几本而已。 到了B大,再没有高考的压力,他终于实现了自由,是资源和时间上的双自由。陈青竹就像一只搁浅的海豚跃进了属于他的海洋,每日空闲时间都去图书馆报到。 他对什么都很好奇,什么都喜欢,,散文,文学,历史,所有种种,在日常所有的空闲时间里,他将自己埋进书海。 军训、看书、偶尔和室友聊聊天,每天的时间都安排的很满很满,不留一点缝隙。 可是,可是,即使如此。每天晚上一躺下来,脑子里就钻出那个人,把他弄得心神不宁。 他一个人孤零零地长了17年,现在快18年,早就习惯了独处,对于一些要好的同学也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哪里有人像韩旷宇那样,空气似的进入他的生活,他看不到他的存在,可是一呼一吸间,心里、肺里、脑子里都充满了他的身影。 就像氧气,经过化学作用,随着血液在他周身流淌。 他从未试过这样想念一个人。也从未感觉这样寂寞。 现在他知道了。原来想念一个人,是会寂寞的。寂寞和孤单不一样,孤单的时候未必会感到孤独,一个人孤单的人可以很快乐,可是一个寂寞的人就未必。 寂寞是你期待的那个人没有出现,即便是身在万人簇拥的广场上,也是要感到寂寞的。亦或是他在身边,却对你不闻不问,那也是要感到寂寞的。 以前他只是孤单,而现在却感觉到了寂寞。 白天人多的时候还好,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万籁俱寂,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人。明明只是一面之缘,自己跟他说的话都没有超过10句,可是他的眼眸,还有说那些不着调的话,他嚼口香糖的样子,一遍一遍在脑子里重复播放。 “嗨。你来了。” “在收拾东西啊。” “哟,行这么大礼啊……乖,不用这么客气!” “会说话啊。你再不说话,我要亲你了都。” …… 他记性很好,特别是对声音和画面的记忆,而且他还有一个本领,能够将所有书面的东西,转化成画面图像,这是他的一个长处,为他的学习提供了很多方便。他一直以为自己能考上B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对他这样没有任何资源背景,智商也不算很高的一介白丁,考上B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陈青竹这样淡然的人,也难免会暗自得意的。 可是,现在对于一个暗恋中的人来说,这样好的记忆力却无端生出了许多苦。尽管那时陈青竹还没觉得自己这是暗恋。 他已经几天睡不好觉,有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却反反复复做着一个梦。 一个很奇怪的梦。 他梦见从韩旷宇的被窝里,钻出一条大蟒蛇来,两人的床铺是挨着的,大蟒蛇顺着床沿爬过来。那条蛇很大,吐着信,将他紧紧地缠绕住。 使得他又热,又涨,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是他从未体验过的。这种感觉让他感到陌生恐惧,又隐隐有些期待。 在梦里,蛇伸出细长的舌头向他吐信,先是舔吻他的脖子,然后是他的胸前那两枚不应该存在的乳肉,再然后沿着他的小腹蜿蜒而下,来到他腿间的隐秘处。 每次醒来,他身上那个本不应该存在的地方都又湿又痒,恨不得伸手去挠一下,可是又生生忍住了。前面的茎身也勃起着,硬得他发疼。虽然略通医术的爷爷也同他说过一些男女之事,可是他脸皮薄,就连自慰也是不好意思的。 他以前从不赖床,现在每天早上醒来之后,都要在躺在等好一会儿,等那地方慢慢软下来之后,才会下床。还在他从小养成了自律的好习惯,醒的就早,即使来一会儿窗,也比其他室友起得还要早。以致于姚司琦还一直嘲笑他是老年人的作息。 姚司琦是他进入大学之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他的室友。 他们宿舍有四个人,韩旷宇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参加军训,而且不知所踪,音讯全无。周政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也考到了B大,他没事儿的时候就会去找女朋友,或者是在外面“活动”,反正经常不见人影。 所以宿舍虽然有四个人,但常常只剩下陈青竹和姚司琦两人相依为命,用姚司琦的话,那是结下了革命友谊。 由于是军训期间,没有学业压力,姚司琦经常从操场上回来之后,就挂在电脑上打游戏。他为了打游戏方便,早在开学初就给自己弄了一个顶配的台式机。 姚司琦打起游戏来,那可真是废寝忘食,昏天黑地,不知今昔是何夕。他废寝忘食起来,是连泡面在手边都懒得泡的那种,实在饿了,就干吃几口面饼。陈青竹有时看不下去,会给他带饭。 陈青竹还调侃过他,莫非你是靠打游戏这个特长才是考上B大的? 兴许是这句话勾起了姚司琪的痛苦记忆,他终于从屏幕上抬起高贵的头颅,暂停了游戏,用一种说正事儿的语气道:“咳咳,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距离高考只剩150天了,我爸妈把我拉到书房,准备和我来一番促膝长谈。” 姚司琦撸了撸袖子,挪了挪椅子,调整了一个舒服的角度坐着。陈青竹面带笑意,认真地听他继续道:“其实他们的那些说辞没什么新鲜的,什么高考是你人生中最后一场战役,也是最重要的一场战役,跨过去你就自由了;什么最好的时光在大学里,到时候想怎么玩儿都没人管你啊之类的。我爸妈说上一句,我都能接上下一句,早就不耐烦了。” “我刚想起身走出书房,回房间再打一局。没想到,这时候他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盒子,放在桌上,打开一看,一双AJ限量版球鞋孤寂地躺在里面。天哪,那可是全球限量,非常贵不说,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姚司琦边说边演出当时的情景,陈青竹被他既夸张又虔诚的模样逗得咯咯笑。 “我伸出手,想摸一摸那双梦中情鞋,我爸妈又一下子把它拿走了。他们的眼神明明白白告诉我,要拿到那双鞋是要有所付出的。”姚司琦的语气严肃起来,“我就又乖乖地坐回去,听他们讲条件。” “然后,他们就和我签了一个白纸黑字的合同。只要我考上Top10的大学,他们就把那双鞋给我。为了让我好好学习,他们也算是费尽心机了,他们知道恐吓,说教,威胁都对我没用了。把电脑锁起来不让我玩什么的,也是我小学三年级就玩过的把戏了。就只能激发我内心真正的渴望,所以又下血本,又托关系,才买到了AJ限量版。而且都把做生意那套用在我身上了,跟我玩什么契约精神。” “你爸妈很爱你。”陈青竹看着姚司琦语气平静地道。他同人说话时,习惯看着对方的眼睛,黑亮亮的眼珠,真挚而恳切。姚司琦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啊,对了。”姚司琦站起身,走到自己的衣柜旁,打开柜门,拿出一只黑色的鞋盒,“你看,就是这双鞋。” 姚司琦像对待珍宝似的,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只鞋子,朝陈青竹晃了晃,“只能看,不能摸哦。” 他想了一会儿,又朝陈青竹走近一点,“算了,给你摸一下也不是不行,就一下啊。” 陈青竹和一般男生不同,他对篮球,球鞋这些东西并无太大兴趣,唯一吃惊的是这样一双鞋子,居然要十万之多。十万,恐怕他们一家人一整年都挣不到这个数目。但看姚司琦视若珍宝的模样,还是象征性地摸了摸鞋面上的logo,笑着捧场道:“很好看。” “那是!”姚司琦美滋滋地把鞋收起来,又回到座位上继续打游戏了,陈青竹也继续看手上的书。 想起姚司琦对他那双鞋小心翼翼又忍不住炫耀的模样,他就忍俊不禁。事实上,他也笑出声来了。 在陈青竹成长的环境里,还没见过有家长会为了鼓励孩子考学,给他买一双10万的鞋子。他考上B大,他们学校给的奖金都没那个多。可是这家伙在一个富裕经商的家庭长大,居然如此毫无城府,也是让陈青竹觉得很神奇。 在姚司琦的话唠的日常絮叨中,短短两周时间,陈青竹就把他摸的透透的了。他是S市人,为了脱离父母,安心玩游戏,特地考到了北方的城市。 这家伙有三大爱好:篮球、游戏,球鞋,其重要顺序为从左往右依次递增。玩起游戏来,是可以不吃不喝大战三百回合的那种,但为了买一双鞋梦中情鞋,可以半年不给游戏氪金。 至于打篮球,可能是为了炫耀一下自己买的新鞋…… 至于另一个室友周政凯,似乎跟姚司琦完全相反。这俩人就不太对付。 陈青竹记得有一次,姚司琦又和陈青竹炫耀他的鞋子,姚司琦摸着新买的一双绿白相间的AJ,叫它们“伙计,伙计”。那场面确实有点像神经病……管自己的鞋叫伙计,旧鞋叫老伙计。 对,姚司琦喜欢管自己的鞋叫伙计,旧鞋叫老伙计。 周政凯挺不屑的,小声骂了一句:“SB。” 姚司琦听到了,立马跳脚。 “你侮辱我可以,但不能侮辱我的鞋。”姚司琦琢磨了一下,又觉得不对,“不,你凭什么侮辱我啊,你TM算老几?” 此后姚司琦和周政凯发生了口角,结下梁子。 不过他经常不在宿舍,喜欢参加学生会、社团的活动,陈青竹对他了解不多。只知道一点,周政凯喜欢打听人,而且他对于韩旷宇似乎很感兴趣。 陈青竹关于韩旷宇的一点认识,除了自己七拼八凑的联想之外,也是来源于周政凯。周政凯有时会在宿舍里提起韩旷宇,他表面上淡淡的,但是每次耳朵都竖起来听得仔细。 即使只是知道他一星半点消息,也足够让陈青竹回味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