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乌斯怀亚之旅
既然布宜诺斯待不得,二人收拾行李,搭上前往乌斯怀亚的火车。 余洛秋也曾有疑惑:“为什么是乌斯怀亚?” 坐上了行人寥落的火车,二人靠窗坐下。蓝盛夏望着窗外绿茵茵的风景,反问:“我们现在在哪里。” “布宜诺斯艾利斯啊,”余洛秋不假思索,“这跟乌斯怀亚,有什么关系?” 蓝盛夏轻轻一笑:“在那里,有世界的尽头。” “世界的……”余洛秋微微一愣,“真的是世界尽头么?” “1997年的1月,我终于来到世界的尽头,这里是美洲大陆南面的最后一个灯塔,再过去就是南极。我答应过阿辉要把他的不开心留在这里……” 听到这段话,余洛秋忽然想起什么,激动地说:“?” 蓝盛夏点点头,语调带着淡淡的怅惘:“我以前很喜欢这部电影。因为它的故事发生在南美,所以我才会选择到南美来。看见乌斯怀亚的风景,我忽然想起了这电影里的一句台词:说在乌斯怀亚有个灯塔,失恋的人都喜欢去,把不开心的东西留下。” “我去了那个灯塔,那里就是世界尽头。在那个尽头,我忽然很想回家。世界的尽头,也就是世界的开始。可就算走到了世界的尽头,我还是觉得自己无家可归。” 余洛秋想安慰他,却不知从何安慰起,心头莫名地也涌出一股淡淡的落寞来。 “你知道吗,阿根廷有个说法,热恋中的人们都喜欢去伊瓜苏大瀑布,而失恋者的最好疗伤地则是火地岛。”蓝盛夏收起感伤,笑了起来,“你不是失恋了吗?乌斯怀亚就是最佳去处。” 余洛秋闻言一愣,随即自嘲道:“但愿吧。” 火车开了很久,久到窗外的景色绿了又白,白了又暗。昏黄的灯光打在车厢里,将余洛秋的睡颜映得温暖。 火车正往南美洲的最南端开去,温度慢慢降了下来,车厢内的暖气供应不足,蓝盛夏从行李中掏出两件羽绒服来,先给自己穿上,又坐在他身旁,轻轻地帮他披在肩上。 余洛秋睡得很熟,两片长长的睫羽垂下来,十份恬静。蓝盛夏心中一暖,动作轻柔地将他的头搁在自己肩上,周围许多乘客都睡着了,气氛舒缓。他闭上眼,仿佛能听到余洛秋微微的呼吸声,心里忽然觉得很安定。 不知道火车是什么时候停的。等余洛秋醒来的时候,窗外已然是一片雪白。火车快速行驶在几座茫茫雪山之间,冷冽的空气撞在窗上,浮起浓浓的白雾。 余洛秋打了个哆嗦,随即裹紧身上的衣服——什么时候多了件羽绒服? 他缓缓睁开眼,才发现自己正靠在蓝盛夏的肩上,身上裹着件飘着淡淡高奢男香的羽绒服。余洛秋闻味道便知道属于蓝盛夏,待他抬头看去,蓝盛夏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鼻梁仿若雕塑一般完美优雅,也歪着头靠在自己头顶,金黄的发丝垂下来,落在余洛秋的眼前。 窗外寂静的白,火车呜呜的长鸣,车厢内暖黄的灯光……一切都令他有种错觉——时间静止了。而他,是与钟爱的情人相约,共赴这场盛夏情事。 他缓缓套上羽绒服,浑身都染上蓝盛夏羽绒服高贵的香味。他将蓝盛夏的头反过来搁在自己肩上,等待天色泛白。 空气有些冷。余洛秋哈了口气搓了搓,将双手伸进羽绒服口袋—— 一只表。 形状极为熟稔。 他将手伸出来,在昏黄的灯光下,看清了那只表——不是他丢失的那只,又是谁的? 原来在这啊。余洛秋想着。 终于找到表了,他理应高兴。如果是许多天前的他,刚失恋的他,必然会高兴得跳起来,立即逃离蓝盛夏的魔爪,与他永无瓜葛。 可是如今的他,忽然有些不知所措了。 因为他根本没有很高兴的情绪。 难道说,其实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放下对温辞言的感情了么? 或许,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 找回了表,也就意味着别离。 如果你真的讨厌一个人,肯定会迫不及待地离开他。 而余洛秋呢,他坚信自己是讨厌蓝盛夏的,然而却将表放在手里摩挲了一会,侧头看了一眼正在熟睡的蓝盛夏。 他完全可以下了火车之后,立即走人,永远不见。 可一种强烈而又奇妙的感觉却又驱使着他,将表放回去,装作什么也没发生。 余洛秋盯着蓝盛夏看了很久,忽然想大笑。 原来是这样的啊,原来我喜欢的人…… 一直就在我的身旁啊。 余洛秋将表放进了羽绒服内层的隐秘口袋里,这一刹那他忽然希望,永远找不到才好。然而在那只口袋里,他似乎摸到了一封信……做工似乎十分精致。 “To Dear Father” 写给爸爸的? 他忽然有种强烈的求知欲,总觉得蓝盛夏这人格外神秘,从之前的对话中,他还提起过与家人断绝关系。 虽然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不太好,但这封信被揉得皱皱巴巴的,封口处也已经被拆过了。好吧,这只是做贼心虚的自我安慰而已,余洛秋小心翼翼地回头瞥了眼蓝盛夏,确认后者已熟睡,才将信取了出来。 信纸做工也很精美,纸质厚实光滑,烫着漂亮的金纹。然而令他讶异的,是信的内容。 “爸: 向您诉说歉意,是我深思熟虑后的事。您说我不顾及祖宗的颜面,说我寡廉鲜耻,说我不配为蓝家的后人……我承认,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如果能重生一次,我也想喜欢女人。我也想和女性谈恋爱,与她们手牵手走在街道上,不用担心谁的嘲笑;我也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我知道您说,同性恋恶心,同性恋脏,同性恋就不该活在这世上。所以您暂停了我所有的学业,也禁止我与任何男性来往,将我关在家里施以难以忍受的辱骂与暴力……我知道,您恨不能将我扫地出门,甚至将我给杀了。 妈从没怪过我。您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觉得,子承父教,如果不是您曾经每日在外面拈花惹草、整宿不归,我又怎么会从一个好孩子变成令人反胃的同性恋呢?想必您应该也是有些愧疚的吧。 爸,你不必怪自己,妈,你也不必怪爸,因为我天生如此,与你们的教养无关。我知道,自己不配得到幸福,所以我选择了远离。 爸,老实跟你说吧。我十六岁那年就把第一次献了出去。没错,对象是个男的。还是个大我二十几岁的中年已婚男人。来到南美之后,除了疯狂赚钱,我几乎每天晚上都泡在酒吧里,纵情狂欢。每天晚上我都睡不同的男人,仿佛只要我睡得人够多,就可以醉生梦死,忘记一切。可实际上,每天晚上我都同样不开心。 来到南美洲,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家。 我渴望的,仅仅是你的一点点,哪怕只是那么一丝一毫的认可,与性向无关,与祖先无关,与他人的眼光无关,与什么后代其他所有所有的统统都无关。我渴望的,从来都只是您的一点温暖啊…… 爸,如果我说我想回家…… 你还愿意接我回来吗?像小时候在华人街那样。 盛夏。” 安静地看完了所有内容,余洛秋才发现自己竟然说不出一句话。全文由中文写就,字迹虽生涩却很认真,他将目光落在落款处的日期,原来是三年前写的。他将信纸翻了翻,已经发皱泛黄。 这封信,为什么没有寄出去? 为什么,要将它放在如此隐秘的角落? 他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淡淡的情绪,说不上来那是什么,却像一根鱼刺堵在喉头,眼睛发涩。 余洛秋将信装回信封小心折好,塞回了羽绒服内层的口袋。 他转过头,重新打量起安静的蓝盛夏来,后者眉眼舒展,像婴儿一般睡得十分安定。余洛秋忽然伸出手,捋了捋蓝盛夏柔软的金发,淡淡香味在鼻尖弥漫。 你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或者说,在这副轻佻淡漠的躯壳下,究竟藏着一颗怎样支离破碎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