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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画满正字的日记本

    周朗的酒吧本不是GAY吧,可不知怎得女客人越来越少,到目今清一色全是男客户。

    作为心理学和生物学的博士,周朗平生最喜欢的两件事一是实验,二是喝酒。

    前着集中他所有的注意力,后者放松全部的心神,什么都不必想,把一切交给酒精。

    物极必反这个词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罪恶的酒精。”

    段竟遥推开威士忌,又偷偷倒掉周朗硬给他倒满的龙舌兰,头疼得看着招呼侍者再开一瓶白兰地的周朗。

    “你喝醉了。”

    周朗双眼清亮得吓人,“我没醉。”

    舌头不打结,脸不红气不喘,和没事人一样。

    但是他一站起来就暴露了,像软塌的面条倒到地上,段竟遥叹气,走过去把他扶起来,出了一身汗。

    “周哥,我让大哥来接你好不好?”

    周朗疑惑的望着他,“嗯?你大哥是谁?”

    段竟遥无力扶额,拿出手机给段竟权打了个电话汇报现在的情况。

    段竟权的反应十分平静,丢下一句让他看好周朗。

    段竟遥犹豫了一会儿,坚定的违背大哥的命令,因为醉酒的周朗危险指数爆表。

    周朗就和精神分裂一般切换到了个人格,用一种爬行动物似的冷漠眼神死死盯着他,手慢慢伸向了空酒瓶。

    段竟遥朝门口挪去,小心翼翼的预备着周朗暴起,沙发上那具软瘫得没有半点力量的身体里实则蕴含了爆发性的恐怖力量。

    他有幸见证过一次。

    周朗好酒,他有资本,常一坐醉一天,没人敢打扰他。

    酒吧开业第一天,试图抄他便宜的肌肉男被他徒手暴打断了七根肋骨,从那以后这家酒吧乃至整条街,顿时从最混乱的街区变成了最平宁安全的地方。

    有句讲句,段竟遥佩服他大哥,真是慧眼识珠啊,一眼就相中了优雅无害的小白花内置的食人花本性。

    和别人相处时,周朗的情绪不外漏,只要别人不冒犯到他,就永远是维持着温文尔雅,善良大度的假面具。

    段竟遥知道梅塞尔医生的去世打击的太大了,周朗需要发泄。

    所以段竟权二十分钟后抵达,就看到一地狼藉,周朗生生拆了包间,连装潢都被撕下来了。

    段竟权踩着满地无处下脚的碎玻璃渣走进去,厚重的靴底碾碎了残渣,伴随一路的碎响。

    “咻!”半个玻璃瓶砸了过来,他眼疾手快一把接住。

    对上蜷缩在沙发上眼神清明的男子,根本不相信他现在意识还清醒着,试探性的叫了一声,“周朗?”

    周朗面无表情的望着他,纯质的黑眸里是对整个世界的漠然,好似世上的一切都不能在那双眼睛里留下半点痕迹。

    段竟权在沙发前蹲下,伸手去摸周朗的脸,“周朗,你还记得我是谁么?”

    这个举动是十分危险的,周朗眼神狠厉,条件反射性的扬起了巴掌,却落到了沙发背上,他用力的锤了一下沙发,像一根终于发动起来的弹簧跳到了地上。

    “你怎么来了?”周朗找回了神智,面无表情的扫了一眼露出水泥的墙体,“我干的?”

    段竟权早习惯了,平静地评价,“你抵得上一个暴力拆迁队了。”

    周朗伸手扼住了段竟权的脖子,低低的笑出声,笑声诡谲邪气,和他整个人的气质十分不相符合。

    最敏感的部位受制于人,段竟权眉头也不皱一下,甚至还仰高了脖子抬起下巴,露出修长的脖颈,让他掐得方便点。

    周朗贴近段竟权的脖子,吐气如丝,似恶魔的引诱,“段竟权,你喜欢我么?”

    段竟权道:“喜欢。”

    “那,陪我去死好不好?”

    “好啊。”段竟权不睱思索点头。

    他们谈论的仿佛是今天下雨了没,这个星期天气好不好,云淡风轻的让人瞠目结舌。

    段竟遥默默收回了跨进屋的脚,他总为自己不够变态而觉得和周围人格格不入。

    周朗攸地收回手,嫌弃的把手掌在裤子上蹭了蹭,“真没意思,这个时候你应该给我一巴掌,打醒我,告诉我世界多美好,我还有梦想没完成。”

    “又不想死了?”段竟权的表情似乎有点遗憾。

    “……我老师死了。”周朗扭开脸,眼眶微热,“我老师死了。”他又重复了一遍。

    段竟权扳过他的脸,不可思议的地问:“你哭了?”

    悲伤的气氛被破坏的一干二净,周朗咬牙恨恨的瞪着他。

    “我老师就和我爸一样,你爸死了你不伤心么?”

    段竟权认真地道:“为什么伤心?他早该死了,我会很开心。”

    “……”无法沟通。

    周朗瞬间酒醒,他也是蠢,怎么能指望段竟权能体会他的感情,整理一下表情,一转身往外走。

    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段竟遥,一个是威尔,两人的表情如出一辙的惊讶,但是关注的点却完全不同。

    “周哥,你能走了?”恢复力好惊人呐,段竟遥佩服。

    威尔则震惊的看着被毁坏殆尽的房间,右手拇指和食指的第一个指腹压到一起,讶然问:“遭劫匪了么?”

    “……”

    周朗冷下脸,径直从两人身边穿过去。

    威尔奇怪,“周教授好像生气了?生气了?”

    段竟遥不悦的瞪了他一眼,扭头跟上。

    威尔莫名其妙挠了挠头发,不知道怎么就被针对了。

    ——

    副驾驶上周朗睡着了,段竟权脱下西装给他披上,他注视着周朗恬淡安静的睡颜,心底涌起少有的急躁之感。

    不就是个老师死了么?至于这么伤心么?

    果然是段家的人,在这方面段竟权和段川凌不遑多让。他想人一生中不知道要遇到多少老师,年年都有的死,年年都要伤心么?

    过了一会儿,段竟遥敲了敲车窗,递进来一罐酸梅汤。

    段竟权接过来自己喝了,扬了扬下巴,“上车,先送你回家。”

    “周哥睡着了?”

    “嗯。”

    段竟遥规规矩矩的坐在后位上,段竟权问他:“怎么去了那么久?”

    “威尔和我说了几句话。”

    “他的病好了吗?”

    威尔有强迫症,和段竟遥是病友。

    这人的病比较有意思,他什么东西都喜欢成双成对,比如自己的名字,写在书页上一左一右,完美对称。

    后来他的心理医生为转移他的注意力,教他一个法子,忍不住想重复别人的话或者强迫成对时,就捏自己的手指。

    久而久之病况是少了,但手指常被掐红了。

    “他喜欢你?”疑问的语气从段竟权嘴里说出来完全是质疑的意思。

    段竟遥一愣,“不会吧?”他完全没看出来啊。

    段竟权的话题跳得很大,“伊莎找过你么?”

    “没有。”

    “真可惜。”

    “……”段竟遥跟不上他大哥的思维,“你想说些什么?”

    “父亲来伦敦了,你知道吗?”

    “知道。”前几天这人还在他家里待了好几个小时,顺带弄死了他的仙人球。

    “小心一点。”

    “嗯。”

    “不是说你,是让你身边的人都小心一点。”

    “嗯?”段竟遥怀疑今晚喝醉的人是段竟权,担心起自己的安危了,怎么他说的自己一句话都听不懂呢?

    段竟权从后视镜打量着他,“梅塞尔死了,再给你安排个心理医生。”

    “再说吧。”

    “不需要?”

    “暂时还不需要。”

    段竟遥评估自己确实好很多了啊,生活状态都很好,完全不影响现实生活,为什么大家都非要给自己安排心理医生呢?

    “你毕业怎么打算,段川凌是要你回家吧?”

    “嗯。”

    “你想回家么?”

    “还不想。”

    段竟权平静的语气里终于多了一丝喜悦,近乎怂恿地道:“考研吗?和读博一起,再待个五六年如何?”

    “……再说。”

    回到家,坐到电脑桌前调出查阅的资料为选定论文题目,心情郁燥,习惯性伸手去端马克杯喝水,却不小心摸到了一手的刺。

    段川凌自以为做得隐蔽,不会被发现,却不知道很巧合的他掐了小球第二天仙人球就死了。

    死于浇水多度。

    要不然段竟遥还真发现不了,总忘记了丢,一直搁在桌子上。

    转过小黄鸭花盆,五彩仙人球蔫哒哒的躺尸,被切掉的部位结痂了,段竟遥看了一会儿,带盆都扔到垃圾桶里。

    都这么关心他毕业后的去向啊……段竟遥抿了抿唇,起身煮了杯咖啡。

    咖啡豆在沸水里翻滚,液体逐渐变深,段竟遥的心情就像那在水中上下浮动的小小咖啡豆,难以平静。

    梅塞尔的去世是一件,段川凌的出现又是一件,都赶一起了,让他很烦,不知道如何面对。所幸段川凌还知道分寸,这几天没再上门叨扰,可他也知道平静只是暂时的。

    段川凌不可能不关心他毕业后的打算,那人伪装的一点都不到位。这几年倒是教会了段川凌学会捺下性子,学会忍。

    真不容易,可忍耐是有限度的,况且那人的耐心说不上好。

    想到段川凌他就更烦了,要是搁在几年前,还没变得现在这样父不父子不子的,段竟遥相信自己绝不会视段川凌为洪水猛兽,应该会非常听话,他不想让爸爸失望。

    可世事难料啊。

    叹了口气,真烦。

    入夜,喝多了咖啡,辗转难眠,段竟遥霍然起身,他犹豫了片刻从窗户上往下看了看,街道两侧都在深眠。

    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淡淡的懊恼爬上脸颊,段竟遥把自己扔进沙发里,一星儿的瞌睡都没有。

    简易沙发连着一个小型书架,顺手拿起一本书,却摸出了一个日记本,带了锁。

    段竟遥愣了愣,他快半年没动过这本日记了。

    小巧的钥匙就插在锁上,拧动锁眼打开,随手一翻,满页的“正”字。

    两种颜色,一种黑笔写的,一种是红色。

    开头的一小部分红字非常多,占据了一半。

    段竟遥逐渐想起这两种颜色代表的含义,脸色忽明忽暗起来。

    离开一个人没有那么简单,还是一个生活了多年,几乎镶嵌进生命里的对象。

    段竟遥被照顾得太好了,以至于他的独立生活能力并不好,从小到大生活的一切琐事都是段川凌安排的,突然有一天让他自己去处理,不出乱是不可能。

    他连自己衣服鞋子尺码都不知道,又傲气的丢了断开段川凌的联系,那段时间用兵荒马乱形容都不为过。

    到了伦敦后,这间公寓里的一砖一瓦都是他精心挑选的。

    在慢慢适应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想起段川凌,而一个人生活太寂寞了,他的性格导致他难以交到朋友,绝不可能再对任何一个人交心。

    他想写日记,初到段家他的心事都是对日记倾诉的。又怕日记本会落到段川凌手里,家里多次不翼而飞的东西提醒着他,保险柜都不保险。

    所以段竟遥就画了“正”字,他很不愿意承认,原来自己每天都会想起段川凌那么多次,这代表对方对自己的影响刻入骨髓,在灵魂里都打下了烙印。

    段竟遥无比庆幸自己及时从泥潭里爬了起来,他都不敢想象要是一直和段川凌待下去,指不定以后的生活里除了段川凌就没有别的活物了。

    而红字则是——性冲动与梦。

    段竟遥的身体很敏感,离开了段川凌之后他才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原本他觉得自己就算没到出家当和尚的地步,但也是清心寡欲的。

    可现实提醒着他的天真。

    其实也算正常,血气方刚的小年轻,正是荷尔蒙爆棚的时候,轻轻松松引起生理上的反应,晨勃更不算稀罕事。

    但稀罕在于段竟遥一旦涉及到这方面就会直接想到段川凌啊,性这方面完全和段川凌联系起来了。

    如果说段川凌想给他的小孩打下毕生难忘的印记,毫无疑问,他做到了,而且这个烙印非常之深,足以让他万分惊喜。

    段竟遥画上几笔,面无表情的合上日记本,丢到一边,掏出了烟。

    打火机吐出幽蓝的火焰,点燃了烟卷,忽明忽暗的火光里飘散着悠扬的白雾。

    段竟遥皱着眉抽了一口,呛了几声,掐灭了烟。他还是学不会抽烟喝酒,周朗不是个好老师,他也不是个好学生。

    洗个澡吧,然后就睡觉。

    段竟遥想借水流把脑海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冲走,可等他出来后,脸色更差了,玉白的脸蛋不是被水汽蒸的还是怎么的,染着红晕。

    躺回床上,一拉被子蒙过头,睡觉!

    半开的卫生间里只有冷气,公寓的主人洗的是冷水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