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我养大了世界首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0

    们居住的社区购买更为便宜。

    程豪带着人就挑了起来。

    他发现克劳德和丹尼都喜欢鲜艳的衣服,林禹寻则偏好黑白灰。

    程豪就让他们自己选,他再给点建议。

    老乔治给了程豪两百美元,其实不全是给克劳德的,里面还有程豪的一份。

    程豪知道这一点,不过想了想,还是全拿来给克劳德买东西了。

    克劳德被他的弟弟切斯特丢到老乔治这里的时候身无分文,他其实缺很多东西。

    程豪给他从头到脚买了三套厚实的衣服,又买了一些短袖之类的打折衣服,全是他喜欢的各种鲜艳的颜色。

    黑乎乎的他,穿上鲜艳的颜色立刻就亮眼了。

    克劳德高兴极了,一直在问程豪:“这些都是给我的吗?真的是给我的吗?”

    “是的,这些都是给你的。”程豪道,又问:“你还有想要的东西吗?”那两百美元,现在还剩下十美元。

    克劳德道:“我想要一副眼镜,一副漂亮的眼睛!”

    “好的,给你买一副。”程豪道,这个超市里也卖廉价的墨镜,他让克劳德去挑了一副。

    克劳德选了一副橙色边框的眼镜,戴上之后,声音突然带上了哭腔:“哦,上帝,我竟然有这么多新衣服,我还有了眼镜!我一直想要一副这样的眼镜!”

    他说着说着,又摘下眼镜擦眼泪,反复对程豪道:“程,你知道吗?我喜欢这样的眼镜,我一直想要这样的眼镜。”

    程豪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要眼镜,但大概能猜到,这眼镜对他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

    程豪道:“你把眼镜戴上吧,你戴上眼镜之后很好看。”

    “是的,我也觉得我很好看!”克劳德道,吸着鼻子把眼镜戴了回去。

    程豪拍了拍他的肩膀:“真酷!”克劳德的五官并不好看,背还微微有点驼,但他这样五颜六色地一穿……程豪突然觉得他确实有点好看。

    当然,最好看的还是丹尼和林禹寻。

    林禹寻挑的是简单大方的黑白灰色系的衣服。

    他最近胖了一点,又整天待在家里,皮肤养白了不少……程豪道:“禹寻,你看起来像个小王子!”

    林禹寻是小王子,丹尼就是小天使了,程豪照旧夸了他们一番。

    他们三个以前买过衣服,今天就只是每人买了一件厚外套,两条厚裤子,程豪还给自己买了一个腰包,给林禹寻和丹尼各买了一个书包。

    丹尼的小书包是红色的,林禹寻的书包,就是最普通的黑色的了。

    他们买好衣服之后,在更衣室换上了,这才离开,然后直接往不远处的书店走去。

    程豪现在的收入不稳定,想要送林禹寻去读私立中学比较困难,但他可以给林禹寻买书。

    书店非常大,书店门口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一些畅销书的名字,进去之后,程豪还发现这里除了卖书以外,还卖音乐磁带和录像带。

    程豪一直没机会学音乐,对音乐一窍不通,对这时候的电影电视剧也没兴趣,他看都不看这些东西,带着林禹寻等人就来到了里面。

    这里有很多很多书,还都是英文书……程豪虽然英文学得很好,但对英文书还是本能地不喜欢。

    他朝着那些书一挥手,对林禹寻道:“禹寻,这里的书你尽管挑,今天不管多少我们都买!”

    林禹寻笑了起来:“好。”

    林禹寻找书去了,程豪见状,带着克劳德和丹尼去买绘本。

    克劳德只上过没几天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丹尼也不认识几个字,程豪帮他们挑书的时候,顿时就觉得自己是个文化人了。

    而他们正挑着,程豪突然看到一个黄种人从门口走了进来。

    一个跟他和林禹寻一样的黄种人!

    这人大概二十多岁的年纪,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穿着有点旧,款式也很老的外套,手上拿着一本本子一支笔,一来就朝着书架走。

    程豪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华人,但在到处都是白人黑人的地方看到一个跟自己肤色一样的人,他还是打从心里高兴。

    “朋友,你是华人吗?”程豪用普通话跟他打招呼。

    那人猛地转过头来,看着程豪满脸激动:“我是!我是!”

    第42章 施文筝

    程豪没想到自己偶然遇到的黄种人, 竟然真的是个华人,心情挺好的,而心情更好的, 却是那个华人:“我竟然听到中文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中文了!你的声音真好听!兄弟, 你说话, 简直比播音员还好听!”

    程豪:“……”他一直觉得自己这具身体很帅,但声音也就那样吧?还有说他说话跟播音员一样好听, 这就有点夸张了……

    不, 也不一定是夸张。

    程豪突然想到, 这会儿是1980年,国内大把的地方,老师还在用方言给学生上课。

    这时候, 在国内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的人,恐怕不多。

    而他上辈子是1992年出生的,读幼儿园开始老师就跟他们说普通话, 当时小学里为了确保大家都说普通话,还有一旦说方言就扣分的校规。

    他的普通话兴许不完美, 但绝对标准。

    “你是来留学的吗?现在又有新来的留学生了?你在这座城市, 是要跟我读一个大学的吧?”戴眼镜的男人更激动了,一边说话, 一边拿出笔,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下了什么。

    “我不是留学生。”程豪道:“你是留学生?”

    “是的,我是留学生!你不是留学生的话,你……”这个男人疑惑地看着程豪。

    程豪道:“我是香港人。”

    “原来这样……”跟程豪说话的人有些失落, 但还是很激动:“你们香港人不是说粤语的吗?怎么你普通话这么好?”

    程豪道:“我喜欢中国,特地学了普通话。”

    那人听到程豪的话, 看着程豪的时候,目光更亲切了。

    “程豪……”这时候,林禹寻走了过来,好奇地看着那个跟他们肤色一样的人。

    “竟然有两个!”那人兴奋地说道。

    林禹寻不明所以,程豪笑了笑,继续跟他聊了起来。

    聊过之后,程豪才知道这人名叫施文筝,是中国开放后来美国的第一批留学生。

    他和其他的一些人,在1978年12月,中美建交之前,从巴黎转机来到美国,等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他们代表中国发表了讲话之后,又学了三个月的英语,然后就分开进入不同的大学进行学习。

    他们有人学医,有人学化学,有人学物理……学什么的都有,而施文筝是学电子工程的,就在这附近的一所大学里读书。

    进入这所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就只有施文筝一个,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