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言情小说 - 春醪生浮蚁在线阅读 - 南曲巷

南曲巷

    一觉醒来已是申时,窗外是大片大片绯紫色带着火的晚霞,粉橙的絮状的云半悬在空中,没有高得不可攀,也不是几欲憋闷的低压,刚刚好显得很温柔。宅子所处的南曲巷是一整片住宅区,基本都是格局一致的二层带庭院建筑,原身偶尔回清流剑宗都只是在这里歇脚,所以也并不熟悉左邻右舍,这反倒方便了元贞入住。除了南昌,扶风、番禺也有她的房产,只是那两地的住址有几个原主的旧人是清楚的,元贞怕有人找她叙旧就不太敢过去住。

    已至合体,多年积压的修为尽数反弹消耗殆尽,如今的她彻底进入瓶颈期,卡在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不论怎么打坐都没有进展。虽说目前这个修为已经足够自保了,但继续提升实力总归是好的,万一哪天就会用到呢?她在日常的心法修习外又拾起剑开始按照原身的术式巩固练习。

    之后的几天冉克让都忙得不见人影,但时不时地会派人给她带点东西,有时候是新产的麻矮糯米鲜汁黄酒,有时候是做工精巧的蜜蜡梅枝雕簪,上面还施了不知什么小法术,莹黄的花瓣上随着温度变化会凝出极为逼真的露珠或是云朵似的雪绒。

    元贞其实没有收集首饰的癖好,但收到这种小礼物是会让人心情变好的,更何况看得出送出者有花心思。就比如她之前在白蜡山里无意提过一句讨厌鸟类动物,送过来的布料也好配饰也好就都避开了仿羽毛制品,甚至包括花鸟纹样也一并没有。

    但每每想到笪季,她又不免胸口发闷。虽然她隐约有意识到如果放任这种强烈的共情继续下去,自己的心理状况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情绪稳定度也可能会持续下行,但她实在做不到漠视。

    她以前有一个很讨厌的说法——功课,“bb是你人生的功课”这种。这类句式通常都带有极鲜明的规训意味,劝诫你接受本不必接受的事物,诱导你妥协,可能本义是非功利的宽慰与劝勉,但往往会被有心人用来合理化自己的欲望而要求你作出牺牲。

    可是如今的局面她第一个想到的词确实就是功课。辜负了他后求得他的原谅便是她不可回避、必经的功课。她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如果量化是付出回报等同的,要用真心去换真心,万没有我捧出一颗心你看一眼扔地上便走的道理。这样真的很差劲。

    笪季现在一见到她就会眼中烧起灼灼情意来,虽然元贞已经尽量冷处理了但还是不免有些动摇。他会在她晨起练完剑后刚好端着杯清茶出现,递块丝帕方便她擦汗;会每个中午变着花样给她做东西吃,劝她尽量少服伤胃的辟谷丹。晚上睡前沐浴后,他总是穿着单薄的寝袍来向她道晚安,露出一线在月光下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胸膛,叫她心率短暂地失常,脸上泛起可疑的红晕——万幸有夜色作掩护。

    她有点怀疑笪季是在用这种无微不至的体贴偷偷收买她的身体,让她养成一些关于他的习惯。

    对于笪季来说,元贞是他重见天日后认识的第一个人。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那活在黑暗中的一千多个日夜又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叫他想忘都忘不了。关于以后这个词,他其实一想到便有些打颤,从三四岁起他便总在经历一些自己都以为挺不过去的事情。就像饥饿,他每次都觉得自己会就这么活活饿死,但又总是能冒出一些以前从不曾设想过的点子,比如吃活物充饥,又或者是杀人。如何让高悬在眼前的白面馍馍降落?把身后挺动着的肉畜染上血便好了。

    他曾听过一句话:人总是刚好能承受自己所遭遇的。其实也不无道理,不然又怎么解释自己还在活着这件事呢?就像他现在最确切的愿望便是满手猩红地永远留在元贞的回忆里,其余的想都不敢想。说实话也没什么动力去想。他总觉得很多东西是与自己无关的——生来就如此,比如爱,比如将来。他一直觉得很累,光是站着喘气就已经很累了,更不论伪装得像个正常人了。他也学着像别人那样去想,干到多少岁就随便到哪里做点小生意娶妻生子安安稳稳度过下半辈子。只是——他很清楚这只是在想,如果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他又凭什么拥有普通人的生活呢?魔神血,听起来厉害,可是放在他这么个灵气魔气都用不了的废人身上无异于一张催命符,每次出手都要瞻前顾后左右思量。作为叛逃药人被魔城城主追捕已经是好应付的了,万一消息再被传出去,又不知会招引多少批秃鹫一样循着腐肉味而来的势力。

    被传送到沙漠中后他本以为自己的一生便这样结束了。挺好的,他想,活着时没有体面,到死却能干干净净,这简直是一种恩赐: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长久地凝望着日升月落斗转星移,直至变成一副枯骨,天为棺地作椁,静默而无声。这样平静美妙的死亡方式是他以前从不敢奢望的。

    似乎迷迷糊糊地睡了很久,久到他都以为自己已经来到死后世界了,一睁眼却是个极美艳的姑娘。从此他忽然与这个世界产生了牵连,先前的他只是作为一个个符号活在旁人口中,老二的小畜生、骚屁眼子、季五、季礼公子、二六九,如今才真正作为人走进另一个人的生活中,不是随便的什么器物或是某人的替身,而是一个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的存在。

    很长时间以来,他都像站在一潭汪洋的无人区的死水中,仅留口鼻在水面苟延残喘,沉默地溃烂着,可能再过几百年都无人问津。这时突然闯进一个鲜活的生命,他怎能不狂喜、振奋到疯癫?他要抓住这个活物,死死地抓着,便是要过刀山火海都要用五根半火化的指骨牢牢握在掌中,直至意志残留的最后一刻。因为他怕,他好怕就这么突然在某一天消失了却听不到任何的回声。孤独地活着不是什么怪物,孤独地死去才是让他真正颤栗起来的东西,他宁愿用绳子捆住脖颈切切实实绑在什么东西上也不要消散在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