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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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辰乐,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只想离刚刚的是非之地远一点,索性朝着一个方向走,直到走到一个人迹罕至的破庙前,进去歇了歇脚。 庙里只供奉了一个地方土地,显得有些空旷,李辰乐遍找了个蒲团坐下来。 一路走来她没看到任何电线杆子或者现代的建筑,结合着昨晚那人所说的大麟王朝,李辰乐有些茫然,难道她是穿越异世界了? 她低着头,一束头发长长的垂了下来,她昨天原本以为是剧组假发,如今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不是。 李辰乐猛的起身,跑到庙门口一个废弃的盛满雨水的水缸。 缸里的人影俊俏,美眼如画,却不是她的脸。 这是谁! 李辰乐一下子顿坐在地上。 摸了一把脸,确实不是假的,李辰乐强迫自己镇定,起身走到破庙里,随意收拾出一片干净的地方,让自己休息。信息量太大,加上几乎一夜没睡,她精神和身体上都有些疲惫。也许只是梦。 —————————————————— 顾然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想喊来下人,才发现嗓子有点嘶哑,猛然想到昨夜的事,愤愤然的扫视了一下四周,没有人!但是发现床边的一个高凳上放了一杯水,似是有人提前准备好的。 忍着身体的酸软,撑起身子喝了口水。 “来人!” 不久就有小厮进来,顾然觉得自己身上有点黏糊糊,让人先打了一桶水,被人搀扶着进入浴桶。 草!顾然揉揉腰,昨夜紧绷了太久,有些酸软。胸和下面,都有些红肿,手轻轻抚过乳头,还有点麻疼。 洗漱完后顾然一脸阴沉的叫来了老鸨,老鸨一看到空旷的床,心底一凉。 原来昨天的女子原本是个艺妓,长得颇有几分姿色,老鸨早就惦记上了,把她送出去。昨天的楼里的其他上乘女子基本都有客了,而顾然是这里的贵客,老鸨自然不敢怠慢,而且姑娘是个似是个完璧之身,作乐能有什么前途,索性就给姑娘下了迷药,清洗干净,送到了侯爷房里。 “哎呀,侯爷,陈乐姑娘姑娘哪里去了?”老鸨心惊肉跳道。 “你还有脸问,本大爷正要问你呢?昨天的人是什么来头,怎么还会武功?你什么意思?!” 老鸨心里一惊,事态有点超出预料,忙跪下哭小人冤枉,原本以为陈乐只是个落魄的流民,老鸨看她有几分姿色,还会一点声乐,索性就收了她,她向来也安分,平日里规规矩矩,就是不愿意接客,老鸨也没强迫她,心道这个世道,过段时间自然就默许了。 没想到竟这般烈女性子。 老鸨哭爹喊地,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又把侯爷里里外外祖祖辈辈,恭维了一番,必能大恩大量。顾然仿佛一拳打到棉花上,一股火憋在心里发不出。 “侯爷,那贱人没伤到您的身子吧?” 顾然怎么可能把昨夜说出口,心里又被梗了一下。见问不出什么,京城最大的青楼,他一个纨绔,又不能把老鸨怎么样,只能气的的惺惺作态的老鸨赶出去,顺便派人把昨天赵武泽旁边的妓女紫烟打了一顿。 乘着马车,越想越憋屈。 虽然是男欢女爱,爽的是他,但是顾然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吃亏的那个。 哼!不知羞耻的女人! —————— 李辰乐是被饿醒的,睁眼看到木质的梁顶,有点恍惚,肚子咕噜一声,饥饿让她不得不回神,认清现实。 既来之,则安之,李辰乐从来就不是什么悲观的人。她没有父母,而且由于工作原因,也没有几个朋友,穿越这件事只是觉得茫然,却没有多少伤感。 起来到水缸边洗了个脸,水很干净,踢开旁边的碎石,地上还有一些湿气,想来是这两天下的雨。 如今的头等大事就是吃饭问题,李辰乐查看了一下周身,发现浑身上下只有一件银镯好像值点钱,于是把镯子取下来,想到昨夜那人的身份,为避免麻烦,索性在脸上和衣物上抹了点灰,头发乱蓬蓬的扎在一起。 从庙里出来时,李辰乐已经是一副身材佝偻,腿脚不太利索的落魄流民的样子 。 原路返回时,才堪堪领略了一点此处的风情,这里是京城,街市繁华,雕梁画栋,不少装潢富丽的店家,但是与次同时,街口角落里也有不少乞饭的小孩和妇人。 李辰乐晃荡了一圈,经过小乞丐的指路,找到了一家不太起眼当铺,这镯子做工很好,应该是原主的贴身之物。李辰乐编了个故事,跟当铺扯皮了半天,当回3罐银子,给了小乞丐两文钱,找了家偏僻的面摊,请他吃了碗拉面。 小乞丐虽然脸上脏脏的,但是眼睛很大,显得有几分机灵,看到面条眼睛就亮了起来,李辰乐见此,就把第一碗面给了他,小乞丐立马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李辰乐原本想问他一些事,看这幅情景,害怕他噎着。但是男孩吃了几口就停了下来,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李辰乐。 “怎么了?”李辰乐问他。 “大好人,我能把它带回去吗?” 李辰乐以为他说的是连碗一起带回去,想着碗也值不了几个钱,就点了点头,谁知小男孩从破烂的衣袖里拿出了一个豁了一个口的瓷碗,把面倒了进去。 李辰乐这才知道,原来他有个妹妹还饿着。见此,李辰乐把自己碗里的面夹出了几筷子,放到小乞丐碗里,吩咐摊主给两人加了点汤。 “吃吧。” 小乞丐两眼放光,自从跟妹妹流浪到这里以来,就没人对他这么好过,只是说了好几遍感谢。 “也不是白给你的,我问你一些问题好吗?” 小乞丐自然是把知道的什么都全盘托出。 原来小乞丐叫小聪儿,跟父母从外省讨饥荒而来的,路上父亲被路上的起义民兵拉了壮丁,现在生死未卜,母亲带他们到京城不久,就染病死了。 吃完饭后,李辰乐跟着小聪儿见了她妹妹,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住在桥下面,脸上比小聪儿干净的多。 看到小聪儿就脆生生的喊了句,哥哥! 但是看到李辰乐后眼神就有些恐惧,紧紧抓着哥哥的袖子不撒手。 小聪儿连忙安慰道:“三儿,他不是坏人,哥哥也不会卖掉你的。”说着把背在身后的的半碗面拿了出来。 叫三儿的小女孩立马惊呼起来,亲亲哥哥的脸蛋,拿起放在石头的树枝“筷子”,就准备吃了起来。 “这是这位大好人请的啊,三儿快谢谢人家。” 小聪儿忙提醒道。 小姑娘这才对着李辰乐甜甜的道了一个谢。 李辰乐回了一个笑,就被小聪儿领着去了一个成衣店,这个店比较偏僻,更像是平民的一间房子。 “大哥,就是这里,这是的衣服比较便宜,我见城里的长工不会做衣服的,都是从这里买。”李辰乐用的是伪声,觉得古代,男性总归行事方便一些,所以小聪儿不知道她的性别。 李辰乐进了进去,发现这个铺子与其说是个铺子,不如说家民房,里面有三四个妇人,大概是母女,在赶制衣服,想是做些衣物补贴家用,李辰乐选了现成的身便宜的麻布衣服买了下来。 出来的这身衣服虽然有些脏了,但是材质柔软轻盈,明眼人仔细一看就能看出来,不太方便。 想到天气已经入秋了,小聪儿的破烂小棚里却只有一块破烂补丁布当被子。 李辰乐只给自己只留了一身内衫,换上麻布衣,把换下的衣服全给了小聪儿,然后就跟他告别了。 随后找了间院子照着买的小铜镜,化了化妆,出来时人的气质已经从落魄的流民大哥,完全变成身形纤瘦脸色有些枯黄的书生。 李辰乐前世最为国家的一级特工,虽然后来因为身体原因开始做后勤文职,但是最擅长的还是将自己泯然众人矣,凡人一眼看过,不会记住那种。连小人物的体态和小动作都能模仿的惟妙惟肖。如果前世去闯娱乐圈,估计演技奖杯能抓一大把。 然后就是找工作了,李辰乐看到这里的字跟繁体汉字基本一样,有点猜疑这里也许跟地球是同源。闲暇的时候李辰乐练过几年的书法,不知道能不能靠这个赚点钱。 说干就干,李辰乐先是去书铺里,买了几张纸,花了20文钱,找了个客栈租了间房,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个桌子,有点简陋,但是价格适中,好歹解决了住宿问题。 最让李辰乐头疼的还是笔墨的问题。“文房四宝”不愧是宝,古代读书成本是很高的,李辰乐现在只买的起纸。以前前练书法的时候为了陶冶情操,她也做过笔,但是毕竟在现代工艺过程已经很完善了,工具都是现成的,即使如此,制作成本还是很高的,光花费时间,都足够李辰乐饿死好几次的了。 尽管没有头绪,但是李辰乐还是信仰实践出真知,先干。她先跟客栈借了下厨房,想在灶台刮点油烟什么的,看看能不能用,却看见伙夫在杀一只鸭。 李辰乐心生一计,连忙要了几根大羽毛,伙夫不解,但是也没多问,给她薅了一把。然后李辰乐又找来两捧沙子,用土和废弃的杂石堆了一个简易的灶台,把沙子铺在上面,借了点柴,请教伙夫帮忙生了火,把沙子加热。伙夫好奇这个年轻小生干嘛,到也先放下手中的活,配合的很。 李辰乐约摸着温度差不多了,就把几根羽毛插在了沙子里,过一会看到羽毛根部由透明变白,便把羽毛都拔了出来,然后借来一把刀,把羽毛根部削成钢笔的模样。 “小兄弟,这是什么东西?”赵初八不解道。看半天还是没看明白。 “这啊,是笔。”李辰乐对这个憨憨胖胖的伙夫挺有好感的,便温和回答道。 “这咋就是笔了?咋写字啊?” 赵初八摸不着头脑。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李辰乐笑笑。 过一会儿李辰乐把简易墨水配好,然后喊赵初八过来。 “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赵初八说了自己的名字,李辰乐就拿羽毛沾了沾墨水,从衣服里掏出准备好的一小片纸,写下了三个字,给他看。 赵初八不识字,但是自己名字还是认识的。一般毛笔书法好的人,硬笔书法也不错,李辰乐也不例外,尽管有些手生,但是字形还是和谐流畅的,赵初八不懂这个,只是觉得比他们原来的村长写的好看。 “嘿!真有你的!”赵初八拍拍李辰乐的肩膀,惊讶道。 李辰乐一向习惯深入群众,看他为人憨厚,就跟他进厨房,一边帮他添火,一边跟他聊了聊天,顺便透露此举是为了想给人代写书信赚点钱,但是苦于没有门路,不知道去哪里好。 李辰乐说话有分寸又周到,若非有意,基本没有讨人厌的时候,赵初八见他虽然是读书人,却没有老家文人的一股子清高穷酸气,很是喜欢,不一会已经与她兄弟相称了,就推荐她了几个地点,让她明早去那看看。 道别的时候,李辰乐给赵初八了5文钱,党从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赵初八不收,李辰乐便改为为他写一封家信才作罢。